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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企业和扭亏企业有可能利用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对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由于减值准备的存在,部分亏损企业利用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对企业进行“大清洗”,为以后年度扭亏进行适度的准备;扭亏企业则可能利用减值准备的转回调增利润,实现盈利。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将对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资产减值的会计判断仍可能成为今后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议进一步明确可转回减值损失规定,加强对2006年年报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