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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共享是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中之重,信用信息的开放共享程度直接决定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必须以全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为抓手。但目前我国信用信息共享中存在信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不统一、信用产品服务市场尚未形成、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不够、信用数据库更新维护缓慢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制度供给不足、利益垄断分配不均、信用数据库更新维护费用和技术缺乏以及信用信息协调管理主体不明确等原因。为此,政府应从加强制度政策供给、信用服务市场引导和补偿激励、确立信息管理主体和制定统一建设标准以及加强技术实现和财政支持等措施着手,力求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从而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