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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奇迹”
对于“东亚奇迹”和“中国奇迹”,赞赏者有之,诟病者也有之。纵观历史上各种经济“奇迹”观,衡量一个经济体实现了“奇迹”的最基本指标不外乎以下几条:一是应实现了较高的经济增长;二是较高经济增长应持续了较长时段;三是较高经济增长应较为稳定;四是经济增长中应存在技术进步(包括技术效率的改进)的一定甚至较大贡献。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实现了长期、稳定、高速的经济增长。根据1978年不变价格和水平平均法公式计算,我国1978~2007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9.8%,同期第一、二和三产业GDP分别年均增长4.73%、11.39%和10.73%,人均GDP年均增长8.59%。
早在1994年,克鲁格曼就诟病“东亚奇迹”,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主要依赖的是投入型增长,而非基于技术进步的增长。安德森把中国经济增长动力分解为四个因素:资本投入贡献,劳动力投入贡献,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贡献以及全要素生产率贡献。他根据一些计算,把1978~2007年我国的平均GDP增速调整为9.2%。根据其测度,1978~2007年期间,在9.2%的年均增长率中,我国资本投入贡献了4.7个百分点,全要素生产率贡献率为2.1个百分点,余下的为劳动力投入和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的贡献。细究中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资本投入贡献率达到了52%,比劳动力投入和全要素生产率的综合作用都更重要。从安德森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奇迹”较大程度上归因于投入型增长,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基于技术进步的增长。
此外,单纯从我国1991~2007年科技发展情况来看,研究与试验发展折合全时人员从1991年的67.1万人年增至2007年的164.9万人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0.57%增至2007年的1.49%,专利申请授权量从1991年的2.46万件升至2007年的35.18万件。这些数据也表明,简单认为中国只投入依赖型经济增长或数量型增长而无技术进步的经济增长贡献或质量型增长贡献的说法是不可立足的。
从上述数据来看,我们基本上满足“奇迹”指标,因而可以指称我国实现了“中国奇迹”。不过,我国的“奇迹”较大程度上得益于对西方技术的模仿。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可以说这是西方技术带来的“奇迹”。
“中国奇迹”的成因
对于“中国奇迹”,有必要提出一个多源成因解释。主要成因包括:
有利的初始条件:一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出于对战争的担心,中央政府对落后的“三线”地区进行了大量重工业投入,并鼓励各省自给自足,把许多经济和投资的计划权和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无意之中创造了分散的、多中心的空间经济结构。这为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利用自身的人才和设施创造了条件。二是改革初期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呈M型,多部门组织结构,不同于苏联以U型组织形式为主导,也就是以单一制组织形式为主导。三是劳动力成本低廉。这是我国奉行“赶超战略”的一部分结果。在“赶超战略”下,消费被压制,投资被鼓励;轻工业被抑制,重工业被孤立;工人、农民收入被抑制,工农业生产剩余大部分转移到重工业企业和其他支柱性企业的发展。中国的劳动力非常充裕,而资本相对稀缺,这也为中国参加国际大分工,或者说外资参与中国的劳动分工创造了条件。大量廉价的劳动创造出大量廉价的产品,而外资的进入又为产品质量的提高创造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单位”制度虽然使得劳动力不能随意在单位间流动,但除此之外,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当时成为世界上劳动力市场管制最少、最自由的国家之一。四是宏观政治经济环境有利。“文革”结束时,我国经济处于低谷之中,百废待兴,稳定政治、社会、经济局面的措施和改革措施均可以大大恢复经济产出。在这种环境下,有卓识的政治家可以借助稳定经济和改革之名更容易掌控整个政局。
改革之初采纳最小阻力路线:一是我国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切入点,激发了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属于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它是指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的实践是民间自发的行为,政府在改革之初将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推行。二是财政分权,其形式为多种财政包干制,大大激发了地方政府参与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其最初的设计符合中央和地方收入上的“帕累托改进”理念,但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对策性行为(如“藏富于民”,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的收取等)事实上侵蚀了中央政府的收入份额。三是最初阶段实施“价格双轨制”,允许新建地方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包括乡镇集体企业。最初资源由国有部门控制,经由“价格双轨制”,利用交易机制把一些资源从国有部门以更高的价格配置给国有部门之外的市场主体。最初阶段这种做法也无疑是采取了“帕累托改进”的思路。
币值稳定:我国1994年之前通货膨胀率较高,但是国家通过三资企业持有外汇兑换券以选择性的方式稳定币值。1994年初取消外汇兑换券制度之后,我国通过新的预算法来切断财政部从中央银行的借款途径,使得通货膨胀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了较大的控制,除了其他因素之外,与之不无关系。
逐步引入私人产权:产权非常重要,但单单产权本身并不一定带来高速增长或者经济奇迹。中国的私有产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育过程。改革之初国有产权占绝对主体,随着行政和财政分权,城乡集体产权作为缝隙经济与国有产权展开竞争。相对于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主体更为明晰。乡镇企业在80年代中期开始大举发展。到了90年代后期,乡镇集体企业的大力发展形成中国工业的所谓半壁江山,但乡镇集体企业也属于政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有着预算软约束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开始逐步发展,1988年私营企业开始逐步发展。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私营企业合法地位,同年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2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将与公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由此,我国逐步形成和发展壮大了独立的私人经济。即便一些个人私下建立了表面上隶属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实际上由自身控制的乡镇集体企业,也就是“红帽子企业”,其所谓的“模糊产权”也是对私人产权的逼近和模拟。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体现出一种效率落差,这导致了我国两次企业改制浪潮。第一次大致发生在1992~1993年期间,另一次发生在1996年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小玄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做了按不同所有制分类的研究,在全国的几乎是全部制造业企业的数据基础上的分析结果表明,国有企业效率最低,私营企业效率最高。刘小玄根据最新得到的2001年的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做了类似的研究。其分析覆盖了几乎全部工业产业。从分析中得到的发现主要如下:第一,国有企业 (包括传统国有、国有独资企业)对于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和三资企业则都表现为积极的对于效率的推动作用,在其中,私营企业推动产业效率的作用最强,三资和股份合作企业其次,再次则是股份企业和集体企业。第二,对于改制企业的不同资本股权来说,个人资本普遍具有最显著的对于效率的积极效果,而国家资本则表现出十分显著的负相关的效果。因此,民营企业仍然是最有效率的,改制基本上是成功的。
逐步引入竞争:中国的经济奇迹还跟引入竞争有关。一是国际竞争。全球化带来国际竞争、国际资本、国际管理经验和国际技术,尤其是香港和台湾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国内各种企业之间的竞争,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竞争,企业竞争发挥了优胜劣汰的作用。三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行政和财政分权之后,地方政府拥有地方产权,极大刺激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被经济学家钱颖一等誉之为“市场维护型联邦制”。这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有时候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竞争相互交织。比如地方政府之间围绕吸引外来资本的投资,往往在中央同意的税收优惠基础上,增加优惠程度。或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之外增加对外来投资的补助。而且,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后来导致了地方企业的民营化。
开放市场并利用国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选择性地开放了外资和内资的市场进入并利用了国际市场。这促进了多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整个经济体的效率。另外,出口使得我国能够利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
强化责任:民营化、市场化和私人部门的兴起是产权明晰的过程。产权明晰的过程也是强化责任的过程。国有和集体企业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由于产权主体缺位,企业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有效承担相应的责任。私人产权则恰恰相反,企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强化责任的行为有利于为发展经济提供正向激励。
逐步推行契约自由:计划经济时期不存在契约自由,政府统一调配资源解决不了创新问题和无法有效加总大量分散知识的问题。经济的改革与开放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通过自愿契约组织生产和交换,实现劳动分工和知识分工,从而能够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
经济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威权政府对外资选择性提供了比较稳定的政策环境。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外资承诺“三免五减半”政策。新近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并”属于经济政策的大转折,提高了外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然存在缓冲期,但影响到外资企业在今后的区位选择或者再选择。不过,我国已经加入WTO,通过法治来提供普适性的有利的投资环境不可避免。
渐进的试错方式:整个改革进程采取渐进的试错方式。这一方式利弊并存。试错符合制度建构和演化的一般逻辑,有利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秩序的稳定。根据德国弗莱堡学派的观点,经济和社会秩序中存在许多子秩序,这些子秩序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性。无疑,这种相互依赖性是整个秩序运作的基础。“休克疗法”一夜之间打破这些子秩序之间的相互依赖,难以在短期内磨合种种子秩序而重建相互依赖性,从而短期内整体秩序难以运作,整体经济处于严重不稳定之中。而渐进的试错方式就没有这一问题,符合事物发展的应然规律。波普尔和哈耶克也特别强调试错在接近真理、发现知识方面的作用。此外,渐进的试错方式允许文化、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随着时间而发育和演化。但渐进的试错改革的弊端是:渐进的试错改革可能被既得利益者用来阻碍改革的进程,既得利益者越强、人数越多,改革的阻力越大。而且,渐进的试错改革本身也可能成为政府腐败的工具。从总体上看,试错仍然是正确的选择,至于试错改革被利益集团和部分政府官员所用以满足私利,恰恰反映了政府体制改革需要跟上,而不能以此否认试错改革。
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中华文化和教育传统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一是“小传统”的影响。儒教不主张“君子”(政治家、官员和文人等)经商,但并不排斥“小人”(普通百姓)的商业活动。这两种分别体现为中国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大传统”和“小传统”。“大传统”涉及的官方伦理和文化往往是一些伦理诉求,而“小传统”中的文化却是真正内化的、实践中的非正式制度和规范,是一种功利性的、重视财富和商业的文化。孟子甚至大力提倡“通功易事”,即通人之功而交易其事,也就是通过交易而互通有无,改善交易双方的福利。中国人一方面信佛事佛敬佛,或者很多的人信基督,似乎追求彼岸的解脱,但中国人同时又很实用主义,追求世俗的满足,现世的更美好生活。我国历史上在民间一直存在着一种商业文化。这种商业文化在晚清时期由于东西方文明的剧烈碰撞而得到更为长足的发展,成为晚清文化的一个核心内容。中国人这种对现世更美好生活的追求的心态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被压抑,但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就成为追求财富的动力来源。像江浙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间“小传统”的复活和晚清文化的重续。二是中国人对教育的重视。中国的父母们绝大多数愿意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孩子上学读书,这使得中国的大量劳动力和企业家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同时又有进一步掌握专业技能的能力。三是历史上的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使得中国人总体上养成比较刻苦耐劳的品质。
生存压力、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企业家精神:上述三方面的文化和教育因素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涌现大量民营企业家、发挥企业家精神创造了非正式制度条件。而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外加政府的允许(最初为默许)空间的扩大,进一步促成了企业家精神的发挥。这里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甚至政府官员的改革冲动以及港台企业家的大举投资也同样受到中华文化和教育传统的影响,以及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的影响。
上文列举的很多因素,除了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生存压力、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和企业家精神之外,似乎都是政府主导的。但是真正的奇迹却主要归因于这些政府外因素,同时部分归因于政府的作用。政府主要选择了退出经济领域,撤除众多管制,选择性地提供了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创造和维护了一个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框架。这一尚有严重欠缺的竞争秩序框架可以视为对一种标杆性竞争秩序的无意的接近或模拟,为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提供了较好的空间。
展 望
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中国的“奇迹”。那么中国的经济是否能够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回答是比较微妙的。随着经济改革的进展,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触及一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若要进一步推进经济改革,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总体上是经济、货币、财政规则生成和完善的过程。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民粹主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统制主义思潮和政策的频繁登台,中国“奇迹”的基础正在被侵蚀或废除。这里包括企业家产权在被加快剥夺(比如通过大量劳动法规),经济、财政和货币规则被废除(比如中央银行和财政部设立公司,发改委主导本应由银行自决的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凌驾于竞争政策之上。大量转移支付和补贴政策出台提高了个人对国家的依赖性,许多人逐渐忘记或者丧失了更为根本的个人自主性和自主权。上述正式规则或者正式制度的事实侵蚀或者废除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更糟糕的是众人的规则取向意识正在丧失或者破坏。而在丧失或破坏这种非正式制度之后,我们想要重建之,则需要至少几代人的时间,甚至永远不能重建。
所幸的是,我国的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企业家精神仍然颠扑不破。生存压力也仍然存在。只要气息尚存,企业家阶层仍然会甘冒风险、寻求利润机会,发挥企业家精神。但是,如果进一步离开了产权保护,失去了一个较为有利的投资环境和一个较为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企业的成本必然上升,再加上其他多种成本上升和不利的国内外需求因素,中国的“奇迹”可能会在未来某个时点早于我们的预期而终结。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各阶层提高警惕,共同负起责任,严格产权保护,维护一个普适性的、有利的投资环境,创建一个真正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
对于“东亚奇迹”和“中国奇迹”,赞赏者有之,诟病者也有之。纵观历史上各种经济“奇迹”观,衡量一个经济体实现了“奇迹”的最基本指标不外乎以下几条:一是应实现了较高的经济增长;二是较高经济增长应持续了较长时段;三是较高经济增长应较为稳定;四是经济增长中应存在技术进步(包括技术效率的改进)的一定甚至较大贡献。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实现了长期、稳定、高速的经济增长。根据1978年不变价格和水平平均法公式计算,我国1978~2007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9.8%,同期第一、二和三产业GDP分别年均增长4.73%、11.39%和10.73%,人均GDP年均增长8.59%。
早在1994年,克鲁格曼就诟病“东亚奇迹”,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主要依赖的是投入型增长,而非基于技术进步的增长。安德森把中国经济增长动力分解为四个因素:资本投入贡献,劳动力投入贡献,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贡献以及全要素生产率贡献。他根据一些计算,把1978~2007年我国的平均GDP增速调整为9.2%。根据其测度,1978~2007年期间,在9.2%的年均增长率中,我国资本投入贡献了4.7个百分点,全要素生产率贡献率为2.1个百分点,余下的为劳动力投入和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的贡献。细究中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资本投入贡献率达到了52%,比劳动力投入和全要素生产率的综合作用都更重要。从安德森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奇迹”较大程度上归因于投入型增长,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基于技术进步的增长。
此外,单纯从我国1991~2007年科技发展情况来看,研究与试验发展折合全时人员从1991年的67.1万人年增至2007年的164.9万人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0.57%增至2007年的1.49%,专利申请授权量从1991年的2.46万件升至2007年的35.18万件。这些数据也表明,简单认为中国只投入依赖型经济增长或数量型增长而无技术进步的经济增长贡献或质量型增长贡献的说法是不可立足的。
从上述数据来看,我们基本上满足“奇迹”指标,因而可以指称我国实现了“中国奇迹”。不过,我国的“奇迹”较大程度上得益于对西方技术的模仿。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可以说这是西方技术带来的“奇迹”。
“中国奇迹”的成因
对于“中国奇迹”,有必要提出一个多源成因解释。主要成因包括:
有利的初始条件:一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出于对战争的担心,中央政府对落后的“三线”地区进行了大量重工业投入,并鼓励各省自给自足,把许多经济和投资的计划权和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无意之中创造了分散的、多中心的空间经济结构。这为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利用自身的人才和设施创造了条件。二是改革初期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呈M型,多部门组织结构,不同于苏联以U型组织形式为主导,也就是以单一制组织形式为主导。三是劳动力成本低廉。这是我国奉行“赶超战略”的一部分结果。在“赶超战略”下,消费被压制,投资被鼓励;轻工业被抑制,重工业被孤立;工人、农民收入被抑制,工农业生产剩余大部分转移到重工业企业和其他支柱性企业的发展。中国的劳动力非常充裕,而资本相对稀缺,这也为中国参加国际大分工,或者说外资参与中国的劳动分工创造了条件。大量廉价的劳动创造出大量廉价的产品,而外资的进入又为产品质量的提高创造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单位”制度虽然使得劳动力不能随意在单位间流动,但除此之外,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当时成为世界上劳动力市场管制最少、最自由的国家之一。四是宏观政治经济环境有利。“文革”结束时,我国经济处于低谷之中,百废待兴,稳定政治、社会、经济局面的措施和改革措施均可以大大恢复经济产出。在这种环境下,有卓识的政治家可以借助稳定经济和改革之名更容易掌控整个政局。
改革之初采纳最小阻力路线:一是我国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切入点,激发了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属于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它是指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的实践是民间自发的行为,政府在改革之初将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推行。二是财政分权,其形式为多种财政包干制,大大激发了地方政府参与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其最初的设计符合中央和地方收入上的“帕累托改进”理念,但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对策性行为(如“藏富于民”,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的收取等)事实上侵蚀了中央政府的收入份额。三是最初阶段实施“价格双轨制”,允许新建地方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包括乡镇集体企业。最初资源由国有部门控制,经由“价格双轨制”,利用交易机制把一些资源从国有部门以更高的价格配置给国有部门之外的市场主体。最初阶段这种做法也无疑是采取了“帕累托改进”的思路。
币值稳定:我国1994年之前通货膨胀率较高,但是国家通过三资企业持有外汇兑换券以选择性的方式稳定币值。1994年初取消外汇兑换券制度之后,我国通过新的预算法来切断财政部从中央银行的借款途径,使得通货膨胀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了较大的控制,除了其他因素之外,与之不无关系。
逐步引入私人产权:产权非常重要,但单单产权本身并不一定带来高速增长或者经济奇迹。中国的私有产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育过程。改革之初国有产权占绝对主体,随着行政和财政分权,城乡集体产权作为缝隙经济与国有产权展开竞争。相对于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主体更为明晰。乡镇企业在80年代中期开始大举发展。到了90年代后期,乡镇集体企业的大力发展形成中国工业的所谓半壁江山,但乡镇集体企业也属于政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有着预算软约束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开始逐步发展,1988年私营企业开始逐步发展。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私营企业合法地位,同年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2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将与公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由此,我国逐步形成和发展壮大了独立的私人经济。即便一些个人私下建立了表面上隶属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实际上由自身控制的乡镇集体企业,也就是“红帽子企业”,其所谓的“模糊产权”也是对私人产权的逼近和模拟。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体现出一种效率落差,这导致了我国两次企业改制浪潮。第一次大致发生在1992~1993年期间,另一次发生在1996年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小玄根据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数据做了按不同所有制分类的研究,在全国的几乎是全部制造业企业的数据基础上的分析结果表明,国有企业效率最低,私营企业效率最高。刘小玄根据最新得到的2001年的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做了类似的研究。其分析覆盖了几乎全部工业产业。从分析中得到的发现主要如下:第一,国有企业 (包括传统国有、国有独资企业)对于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和三资企业则都表现为积极的对于效率的推动作用,在其中,私营企业推动产业效率的作用最强,三资和股份合作企业其次,再次则是股份企业和集体企业。第二,对于改制企业的不同资本股权来说,个人资本普遍具有最显著的对于效率的积极效果,而国家资本则表现出十分显著的负相关的效果。因此,民营企业仍然是最有效率的,改制基本上是成功的。
逐步引入竞争:中国的经济奇迹还跟引入竞争有关。一是国际竞争。全球化带来国际竞争、国际资本、国际管理经验和国际技术,尤其是香港和台湾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国内各种企业之间的竞争,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竞争,企业竞争发挥了优胜劣汰的作用。三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行政和财政分权之后,地方政府拥有地方产权,极大刺激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被经济学家钱颖一等誉之为“市场维护型联邦制”。这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有时候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竞争相互交织。比如地方政府之间围绕吸引外来资本的投资,往往在中央同意的税收优惠基础上,增加优惠程度。或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之外增加对外来投资的补助。而且,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后来导致了地方企业的民营化。
开放市场并利用国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选择性地开放了外资和内资的市场进入并利用了国际市场。这促进了多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整个经济体的效率。另外,出口使得我国能够利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
强化责任:民营化、市场化和私人部门的兴起是产权明晰的过程。产权明晰的过程也是强化责任的过程。国有和集体企业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由于产权主体缺位,企业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有效承担相应的责任。私人产权则恰恰相反,企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强化责任的行为有利于为发展经济提供正向激励。
逐步推行契约自由:计划经济时期不存在契约自由,政府统一调配资源解决不了创新问题和无法有效加总大量分散知识的问题。经济的改革与开放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通过自愿契约组织生产和交换,实现劳动分工和知识分工,从而能够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
经济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威权政府对外资选择性提供了比较稳定的政策环境。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外资承诺“三免五减半”政策。新近的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并”属于经济政策的大转折,提高了外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然存在缓冲期,但影响到外资企业在今后的区位选择或者再选择。不过,我国已经加入WTO,通过法治来提供普适性的有利的投资环境不可避免。
渐进的试错方式:整个改革进程采取渐进的试错方式。这一方式利弊并存。试错符合制度建构和演化的一般逻辑,有利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秩序的稳定。根据德国弗莱堡学派的观点,经济和社会秩序中存在许多子秩序,这些子秩序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性。无疑,这种相互依赖性是整个秩序运作的基础。“休克疗法”一夜之间打破这些子秩序之间的相互依赖,难以在短期内磨合种种子秩序而重建相互依赖性,从而短期内整体秩序难以运作,整体经济处于严重不稳定之中。而渐进的试错方式就没有这一问题,符合事物发展的应然规律。波普尔和哈耶克也特别强调试错在接近真理、发现知识方面的作用。此外,渐进的试错方式允许文化、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随着时间而发育和演化。但渐进的试错改革的弊端是:渐进的试错改革可能被既得利益者用来阻碍改革的进程,既得利益者越强、人数越多,改革的阻力越大。而且,渐进的试错改革本身也可能成为政府腐败的工具。从总体上看,试错仍然是正确的选择,至于试错改革被利益集团和部分政府官员所用以满足私利,恰恰反映了政府体制改革需要跟上,而不能以此否认试错改革。
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中华文化和教育传统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一是“小传统”的影响。儒教不主张“君子”(政治家、官员和文人等)经商,但并不排斥“小人”(普通百姓)的商业活动。这两种分别体现为中国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大传统”和“小传统”。“大传统”涉及的官方伦理和文化往往是一些伦理诉求,而“小传统”中的文化却是真正内化的、实践中的非正式制度和规范,是一种功利性的、重视财富和商业的文化。孟子甚至大力提倡“通功易事”,即通人之功而交易其事,也就是通过交易而互通有无,改善交易双方的福利。中国人一方面信佛事佛敬佛,或者很多的人信基督,似乎追求彼岸的解脱,但中国人同时又很实用主义,追求世俗的满足,现世的更美好生活。我国历史上在民间一直存在着一种商业文化。这种商业文化在晚清时期由于东西方文明的剧烈碰撞而得到更为长足的发展,成为晚清文化的一个核心内容。中国人这种对现世更美好生活的追求的心态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被压抑,但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就成为追求财富的动力来源。像江浙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间“小传统”的复活和晚清文化的重续。二是中国人对教育的重视。中国的父母们绝大多数愿意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孩子上学读书,这使得中国的大量劳动力和企业家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同时又有进一步掌握专业技能的能力。三是历史上的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使得中国人总体上养成比较刻苦耐劳的品质。
生存压力、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企业家精神:上述三方面的文化和教育因素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涌现大量民营企业家、发挥企业家精神创造了非正式制度条件。而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外加政府的允许(最初为默许)空间的扩大,进一步促成了企业家精神的发挥。这里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甚至政府官员的改革冲动以及港台企业家的大举投资也同样受到中华文化和教育传统的影响,以及生存压力和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的影响。
上文列举的很多因素,除了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生存压力、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和企业家精神之外,似乎都是政府主导的。但是真正的奇迹却主要归因于这些政府外因素,同时部分归因于政府的作用。政府主要选择了退出经济领域,撤除众多管制,选择性地提供了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创造和维护了一个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框架。这一尚有严重欠缺的竞争秩序框架可以视为对一种标杆性竞争秩序的无意的接近或模拟,为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提供了较好的空间。
展 望
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中国的“奇迹”。那么中国的经济是否能够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回答是比较微妙的。随着经济改革的进展,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触及一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若要进一步推进经济改革,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总体上是经济、货币、财政规则生成和完善的过程。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民粹主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统制主义思潮和政策的频繁登台,中国“奇迹”的基础正在被侵蚀或废除。这里包括企业家产权在被加快剥夺(比如通过大量劳动法规),经济、财政和货币规则被废除(比如中央银行和财政部设立公司,发改委主导本应由银行自决的信贷政策),产业政策凌驾于竞争政策之上。大量转移支付和补贴政策出台提高了个人对国家的依赖性,许多人逐渐忘记或者丧失了更为根本的个人自主性和自主权。上述正式规则或者正式制度的事实侵蚀或者废除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更糟糕的是众人的规则取向意识正在丧失或者破坏。而在丧失或破坏这种非正式制度之后,我们想要重建之,则需要至少几代人的时间,甚至永远不能重建。
所幸的是,我国的文化和教育传统因素,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企业家精神仍然颠扑不破。生存压力也仍然存在。只要气息尚存,企业家阶层仍然会甘冒风险、寻求利润机会,发挥企业家精神。但是,如果进一步离开了产权保护,失去了一个较为有利的投资环境和一个较为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企业的成本必然上升,再加上其他多种成本上升和不利的国内外需求因素,中国的“奇迹”可能会在未来某个时点早于我们的预期而终结。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各阶层提高警惕,共同负起责任,严格产权保护,维护一个普适性的、有利的投资环境,创建一个真正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