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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教育事业中的人事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从国家的角度从1978年至今已经历了漫长的路程,关于我国中小学人事制度的改革,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指出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打破了岗位职务终身制,优化了教师队伍,校长有了一定的人事调配权。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有关人事工作一系列文件,无疑对中小学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既指明了工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