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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中,要求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