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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针对流通领域价格统计指标不完善、难以有效发挥价格监测、满足宏观调控与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现状,阐释了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的必要性与现实性,研究探讨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范围与内容、价格采集与处理办法、价格调查数据来源、权数来源与编制办法、指数计算办法等,为建立批发价格指数、提高价格监测水平并服务宏观调控与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技术储备。
关键词:商品批发价格指数 编制 方法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3)12-88-04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北京市已进入大流通经济时代,加强和完善流通价格统计工作对于科学规范地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完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提高价格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把握地区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价格指标体系提高通胀监测与决策水平
商品批发是商品流转的重要环节,北京市属于消费型特大城市,大量的消费品需要从外埠购进,同时,生产所需的原料也具有很高的对外依存度,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从流通环节监测通胀水平,为全面观察出厂、批发、消费价格走势并为政策调控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为批发行业发展提供参考支持
商品批发在北京市经济中占比大,地位重要,准确把握批发业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需要配套的价格指数。建立价格统计制度,监测价格变化趋势与变化幅度,有助于了解行业效益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发展,为政府制定行业规划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3.科学准确进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2012年北京市批发与零售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为16.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5%,其中,批发与零售业又以批发业为主,在第三产业中仅次于金融业。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能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支持,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掌握批发业增加值总量与实际增速。
4.提高价格指数编制水平,填补价格指标体系空白
商品批发以大批量买进卖出为特征,基本属于实物交易,商品特征清晰,类别易于界定,比较方便编制指数。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流通领域价格指数编制起步晚,基础差,空白多,因此探索研究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积累指数编制经验,提高编制水平,同时,可以逐步填补空白,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
二、国内外相关成果简要综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大约有80个国家(地区)编制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从资料检索情况来看,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披露信息较多。此外,通过资料收集与独立检索,印度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也比较完善。
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商品范围包括国产与进口,采价日为每月5日,1030个调查点,406种代表规格品,3575笔数据,调查对象为法人,采集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包括消费税。该指数通过拉氏公式计算,编制定基指数,五年一个基期轮换。
印度批发价格指数自1939年开始编制,历史悠久,基本上10年轮换一次基期,商品篮子主要包括初级产品、燃油与动力、制造业产品,最新调查方案中调查商品数量为676个,价格采集笔数为5482笔。
国内方面,农业部编制并定期发布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与相关机构合作编制了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此外,商务部在全国建立了义乌小商品价格指数、成都中药材价格指数、柯桥纺织价格指数(浙江绍兴)、中关村电子产品价格指数等。
目前影响较大,形成指数的主要是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该网每天收集500家批发市场、489种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与现行CPI与PPI一样,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也具有总指数与分类指数,是一个包括全国批发价格个体指数、农产品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农产品大类批发价格指数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的指数群。
根据对国内外批发价格指数的研究分析,借鉴有关经验,在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中,选取的商品种类应立足本地市场,反映区域特点,商品调查数量与价格采集数量不宜过多,对于批发销售额比重高的类别,调查目录应该细化,价格采集数量多,反之分类宜粗不宜细。应充分利用部门数据,最大程度减轻被调查对象负担与基层统计部门负担。
三、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探讨
(一)调查范围与内容
1.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界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批发业既包括拥有货物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交易活动,也包括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收取佣金的商品代理、商品代售活动等。批发业9个中类中,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拟定为从事农、林、牧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以及其他批发业活动的单位,不包括从事贸易经济与代理的单位。即调查范围为具有实物交易行为的商品批发范畴,不含服务项目。
2.批发活动界定
商品批发活动具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必须以批量销售为基础;二是购买方不以最终消费为目的。商品批发一般包括批发给生产经营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批发给其他商业单位用于转卖的商品;直接出口的商品等。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产品流通环节逐渐减少,部分企业直接通过厂家官方网站电子商务渠道对消费者进行零售,这种情况不在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
3.调查价格界定
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从事各类商品批发活动的单位进行批发活动产生的商品实际交易价格。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点选择 1.调查方法
由于批发行业分类较多,且从事该行业的单位众多,情况复杂,不可能对全部单位进行调查。价格调查一般为非全面调查。因此,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考虑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规模以上单位,采用重点调查方法,选取规模较大、批发收入较高的单位。同时,考虑基本分类(小类)覆盖情况、企业经济类型、企业所在区域等情况,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选取部分单位作为重点调查的补充。
2.选取原则
调查企业的选取是开展价格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样本企业选取原则如下:
(1)抽选的调查企业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所选调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全市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2)抽选企业时优先选择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经营稳定的企业。(3)抽选企业时兼顾企业的经济类型,既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企业,也包括民营、个体企业等。(4)抽选企业时考虑企业的发展趋势和业务情况,如考虑选取部分从事网上批发业务的企业。(5)抽选企业时考虑商品分类的覆盖面。
3.具体步骤
首先,从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取得规模以上批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作为重点调查企业抽选的样本框,从中了解各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经济类型、主营业务收入等。
其次,对样本库中的企业进行整理,将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的企业作为调查的重点企业。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大到小进行排序,通过主观选样选取主营业务收入较大的企业,最终确定重点调查企业样本。
最后,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类型、所在区域以及从事具体的批发商品、基本分类(小类)的覆盖情况等,在重点调查样本之外,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典型调查作为已选样本的有效补充。
(三)调查项目选择
调查企业确定后,需要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由于现行统计中分类较粗,没有基础的商品批发额统计,需要开展一次性调查获取商品批发额。根据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业2012年年报数据,在拟调查的8个中类中,所属的各小类均有不低于万元的批发额,因此可以对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进行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确定调查项目。
具体调查方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采取网报形式。通过一次性调查,主要收集调查产品,同时获取编制权数所需的基础资料。
除要求企业填报所列各类的批发额外,还要填报各基本分类下批发额最高的三种具体产品,以便完善批发业价格调查目录,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
(四)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编制办法
为保证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统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为基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批发业9个中类55个小类的基本框架下,针对批发业各下属行业的不同特点,按照各个行业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特征,遵循代表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连续性原则、应用性原则,确定各行业商品属类情况,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编制初步的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
(五)权数来源及测算方法
在价格指数计算中,权数是重要的内容,它是衡量某类别对总指数影响程度的指标,其变化举足轻重。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通过对各类别批发额计算得出,采用分摊权数结合一次性调查数据补充。分摊权数,就是利用商业经济调查数据得到小类及以上的权数数据,小类以下的权数需通过一次性调查数据计算得到。
考虑批发业发展比较稳定,参考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的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拟五年调整一次。如果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也可适时对其进行修正。通常情况下,考虑到企业填报负担,在为获取基础数据测算权数而开展的一次性调查方案设计中,采集被调查企业最近三年数据资料,结合小类及以上统计资料,由远及近进行加权,对于越接近的年份,给予越大的权重,三年中各年批发销售额权重比例依次为20%、30%、50%。
(六)价格采集及处理方法
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主要综合考虑实体批发、网上批发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以及技术手段的可行性选用网上填报、手持PDA采价等不同价格采集方法。同时,面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综合考虑使用已经编制的部分行业批发价格指数以及网上电子商务数据等纳入计算。
1.实体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1)调查频率。由于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反映流通环节价格变化情况,为系统地观测价格传导变化,为监测流通环节通胀水平并为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数据资料,考虑与上游出厂价格、下游零售价格调查周期保持一致,采取按月调查的方式。一般而言,采集一个特定时期的价格有两种方法,一是采集时期价格,二是采集时点价格。考虑到商品批发价格调查的目录与工业生产者价格和居民消费者价格调查目录有很大部分重叠,且这两个专业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特别是工业生产者价格有从采集时期价格变为采集时点价格的经验,因此,价格采集频率可根据商品类别属性差别而不同。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每月选取2天或3天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批发价格简单平均作为月度的价格;其他商品则每月选取1天进行价格调查。
(2)价格选择。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实际成交价格,不考虑批发的用途是再次批发还是零售。
商品的批发价格,特别是家庭用品等通常会受批发量的影响,所以在采集价格时选取某种批量发生较多的商品价格作为代表,固定该种商品持续采集价格,不计算各批量平均价格,以减少结构性价格影响。
(3)采集报送方式。目前,北京市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通过网上平台集中采集数据已有多年经验,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联网直报成为统计数据采集的重要手段。就实体批发商品企业而言,通过联网直报系统采集价格数据。 2.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方面,价格采集与数据来源渠道可以更灵活。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借助国家统计局与相关商务网站已经或将要达成的合作协议,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基础数据。
目前,价格数据的来源越来越广泛,其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批发价格方面,兰格钢铁网、卓创资讯水泥网等专业网站提供价格数据,中国批发网、阿里巴巴等综合批发网站也有价格数据。国家统计局已经与上述一些网站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通过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北京地区网上批发商品价格原始价格数据,与现行实体商品批发价格一起纳入价格指数计算。
3.直接利用有关部门分类价格指数
在价格指数编制过程中,前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根据各省批发市场状况,结合各省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出样本省份。北京作为省市,选取了新发地批发市场、京丰岳各庄批发市场等14个大型批发市场作为调查点。从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看,该指数先采用简单平均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再通过加权平均方式,对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综合汇总出总指数。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调查是比较全面的,对北京市场的调查能反映北京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因此,在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过程中,考虑直接利用“信息网”计算出的北京地区的各小类指数,作为《批发服务业价格产品调查目录》中5121~5124等类别下对应的指数,不必再开展调查。此外,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编制的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中,也涉及对北京地区白酒批发价格的调查,可以直接利用相关调查结果。
4.引入PDA手持采价器采价探索
除应用联网直报系统取得原始数据、利用相关网站数据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外,PDA手持采价器可以作为批发市场集中数据采集的有效手段补充。
对无法应用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或个体户,如大型的服装批发市场,由采价员应用PDA手持采集器进行采价。
(七)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从价格指数的规范性、可比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遵循国际主流方法以及国内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采用定基指数编制方法,形成包括大中小类分类指数以及重要分组指数在内的指数群。
1.规格品价格计算方法
为有效规避不同采价点寻找相同或相似规格品的问题,保证每个采价点的价格具有可比性,通过单个规格品的价格相对数的几何平均法进行总指数的计算,更符合价格指数调查与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因此,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计算方法采用现行PPI计算方法,能更好地观察价格传导并服务于宏观决策。
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Gi1,Gi2,……Gin分别为i代表产品下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报告期(t)价格与上期(t-1)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而后,计算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2.基本分类及以上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的计算: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基本分类定基指数的计算:
I=J1×J2×……×Jt
其中:J1,J2,…… Jt分别表示基期至报告期期间各期的月环比指数。
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及总的定基指数逐级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
其中:L:定基指数;W:权数;P:价格;t:报告期;t-1:报告期的上一时期;
:本期环比指数。
(八)主要指数分类与形成
考虑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除了服务国民经济核算外,还应加强在价格监测方面的作用,并做好上下游间的比较分析。因此,按照商品性质与功能等,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分为生产资料批发价格指数、生活资料批发价格指数。同时,生产资料中细分为矿产品、原料产品、加工产品;生活资料中细分为食品、衣着、一般日用品、耐用消费品。通过借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类,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类,形成包括7个中类、50个小类,以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分组在内的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群。
参考文献
[1] Index of wholesale prices,Statistisches Bundesamt,Wiesbaden2012,published in 07.09.2012。
[2] WPI_Manual,India,印度国家统计及纲领推行局网站,http://www.mospi.gov.in。
[3] 国家统计局,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3月。
[4]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中国流通消费价格工作手册[Z],2010年3月。
编辑:单之卉 / 邮箱:szh@bjstats.gov.cn
关键词:商品批发价格指数 编制 方法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5954(2013)12-88-04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北京市已进入大流通经济时代,加强和完善流通价格统计工作对于科学规范地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完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提高价格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把握地区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价格指标体系提高通胀监测与决策水平
商品批发是商品流转的重要环节,北京市属于消费型特大城市,大量的消费品需要从外埠购进,同时,生产所需的原料也具有很高的对外依存度,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从流通环节监测通胀水平,为全面观察出厂、批发、消费价格走势并为政策调控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为批发行业发展提供参考支持
商品批发在北京市经济中占比大,地位重要,准确把握批发业经济的总量、结构、速度以及效益需要配套的价格指数。建立价格统计制度,监测价格变化趋势与变化幅度,有助于了解行业效益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发展,为政府制定行业规划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3.科学准确进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2012年北京市批发与零售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为16.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5%,其中,批发与零售业又以批发业为主,在第三产业中仅次于金融业。建立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能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支持,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掌握批发业增加值总量与实际增速。
4.提高价格指数编制水平,填补价格指标体系空白
商品批发以大批量买进卖出为特征,基本属于实物交易,商品特征清晰,类别易于界定,比较方便编制指数。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流通领域价格指数编制起步晚,基础差,空白多,因此探索研究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有助于积累指数编制经验,提高编制水平,同时,可以逐步填补空白,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价格统计指标体系。
二、国内外相关成果简要综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大约有80个国家(地区)编制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从资料检索情况来看,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披露信息较多。此外,通过资料收集与独立检索,印度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也比较完善。
德国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商品范围包括国产与进口,采价日为每月5日,1030个调查点,406种代表规格品,3575笔数据,调查对象为法人,采集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包括消费税。该指数通过拉氏公式计算,编制定基指数,五年一个基期轮换。
印度批发价格指数自1939年开始编制,历史悠久,基本上10年轮换一次基期,商品篮子主要包括初级产品、燃油与动力、制造业产品,最新调查方案中调查商品数量为676个,价格采集笔数为5482笔。
国内方面,农业部编制并定期发布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与相关机构合作编制了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此外,商务部在全国建立了义乌小商品价格指数、成都中药材价格指数、柯桥纺织价格指数(浙江绍兴)、中关村电子产品价格指数等。
目前影响较大,形成指数的主要是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该网每天收集500家批发市场、489种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与现行CPI与PPI一样,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也具有总指数与分类指数,是一个包括全国批发价格个体指数、农产品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农产品大类批发价格指数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的指数群。
根据对国内外批发价格指数的研究分析,借鉴有关经验,在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中,选取的商品种类应立足本地市场,反映区域特点,商品调查数量与价格采集数量不宜过多,对于批发销售额比重高的类别,调查目录应该细化,价格采集数量多,反之分类宜粗不宜细。应充分利用部门数据,最大程度减轻被调查对象负担与基层统计部门负担。
三、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探讨
(一)调查范围与内容
1.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界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批发业既包括拥有货物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交易活动,也包括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收取佣金的商品代理、商品代售活动等。批发业9个中类中,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拟定为从事农、林、牧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以及其他批发业活动的单位,不包括从事贸易经济与代理的单位。即调查范围为具有实物交易行为的商品批发范畴,不含服务项目。
2.批发活动界定
商品批发活动具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必须以批量销售为基础;二是购买方不以最终消费为目的。商品批发一般包括批发给生产经营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批发给其他商业单位用于转卖的商品;直接出口的商品等。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产品流通环节逐渐减少,部分企业直接通过厂家官方网站电子商务渠道对消费者进行零售,这种情况不在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范围。
3.调查价格界定
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从事各类商品批发活动的单位进行批发活动产生的商品实际交易价格。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点选择 1.调查方法
由于批发行业分类较多,且从事该行业的单位众多,情况复杂,不可能对全部单位进行调查。价格调查一般为非全面调查。因此,商品批发价格调查考虑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对于规模以上单位,采用重点调查方法,选取规模较大、批发收入较高的单位。同时,考虑基本分类(小类)覆盖情况、企业经济类型、企业所在区域等情况,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选取部分单位作为重点调查的补充。
2.选取原则
调查企业的选取是开展价格调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样本企业选取原则如下:
(1)抽选的调查企业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所选调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全市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2)抽选企业时优先选择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经营稳定的企业。(3)抽选企业时兼顾企业的经济类型,既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企业,也包括民营、个体企业等。(4)抽选企业时考虑企业的发展趋势和业务情况,如考虑选取部分从事网上批发业务的企业。(5)抽选企业时考虑商品分类的覆盖面。
3.具体步骤
首先,从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取得规模以上批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数据库,作为重点调查企业抽选的样本框,从中了解各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经济类型、主营业务收入等。
其次,对样本库中的企业进行整理,将规模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的企业作为调查的重点企业。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大到小进行排序,通过主观选样选取主营业务收入较大的企业,最终确定重点调查企业样本。
最后,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类型、所在区域以及从事具体的批发商品、基本分类(小类)的覆盖情况等,在重点调查样本之外,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典型调查作为已选样本的有效补充。
(三)调查项目选择
调查企业确定后,需要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由于现行统计中分类较粗,没有基础的商品批发额统计,需要开展一次性调查获取商品批发额。根据北京市限额以上批发业2012年年报数据,在拟调查的8个中类中,所属的各小类均有不低于万元的批发额,因此可以对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进行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确定调查项目。
具体调查方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采取网报形式。通过一次性调查,主要收集调查产品,同时获取编制权数所需的基础资料。
除要求企业填报所列各类的批发额外,还要填报各基本分类下批发额最高的三种具体产品,以便完善批发业价格调查目录,确定各调查企业的调查项目。
(四)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编制办法
为保证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调查统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为基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批发业9个中类55个小类的基本框架下,针对批发业各下属行业的不同特点,按照各个行业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特征,遵循代表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连续性原则、应用性原则,确定各行业商品属类情况,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编制初步的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产品调查目录。
(五)权数来源及测算方法
在价格指数计算中,权数是重要的内容,它是衡量某类别对总指数影响程度的指标,其变化举足轻重。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通过对各类别批发额计算得出,采用分摊权数结合一次性调查数据补充。分摊权数,就是利用商业经济调查数据得到小类及以上的权数数据,小类以下的权数需通过一次性调查数据计算得到。
考虑批发业发展比较稳定,参考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的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的权数拟五年调整一次。如果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也可适时对其进行修正。通常情况下,考虑到企业填报负担,在为获取基础数据测算权数而开展的一次性调查方案设计中,采集被调查企业最近三年数据资料,结合小类及以上统计资料,由远及近进行加权,对于越接近的年份,给予越大的权重,三年中各年批发销售额权重比例依次为20%、30%、50%。
(六)价格采集及处理方法
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主要综合考虑实体批发、网上批发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以及技术手段的可行性选用网上填报、手持PDA采价等不同价格采集方法。同时,面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综合考虑使用已经编制的部分行业批发价格指数以及网上电子商务数据等纳入计算。
1.实体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1)调查频率。由于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反映流通环节价格变化情况,为系统地观测价格传导变化,为监测流通环节通胀水平并为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数据资料,考虑与上游出厂价格、下游零售价格调查周期保持一致,采取按月调查的方式。一般而言,采集一个特定时期的价格有两种方法,一是采集时期价格,二是采集时点价格。考虑到商品批发价格调查的目录与工业生产者价格和居民消费者价格调查目录有很大部分重叠,且这两个专业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特别是工业生产者价格有从采集时期价格变为采集时点价格的经验,因此,价格采集频率可根据商品类别属性差别而不同。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每月选取2天或3天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批发价格简单平均作为月度的价格;其他商品则每月选取1天进行价格调查。
(2)价格选择。商品批发价格调查中,采集实际成交价格,不考虑批发的用途是再次批发还是零售。
商品的批发价格,特别是家庭用品等通常会受批发量的影响,所以在采集价格时选取某种批量发生较多的商品价格作为代表,固定该种商品持续采集价格,不计算各批量平均价格,以减少结构性价格影响。
(3)采集报送方式。目前,北京市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通过网上平台集中采集数据已有多年经验,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联网直报成为统计数据采集的重要手段。就实体批发商品企业而言,通过联网直报系统采集价格数据。 2.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及处理办法
网上批发商品价格采集方面,价格采集与数据来源渠道可以更灵活。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借助国家统计局与相关商务网站已经或将要达成的合作协议,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基础数据。
目前,价格数据的来源越来越广泛,其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批发价格方面,兰格钢铁网、卓创资讯水泥网等专业网站提供价格数据,中国批发网、阿里巴巴等综合批发网站也有价格数据。国家统计局已经与上述一些网站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通过建立与国家统计局的共享机制,取得北京地区网上批发商品价格原始价格数据,与现行实体商品批发价格一起纳入价格指数计算。
3.直接利用有关部门分类价格指数
在价格指数编制过程中,前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根据各省批发市场状况,结合各省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出样本省份。北京作为省市,选取了新发地批发市场、京丰岳各庄批发市场等14个大型批发市场作为调查点。从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看,该指数先采用简单平均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再通过加权平均方式,对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综合汇总出总指数。综合各方面情况看,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调查是比较全面的,对北京市场的调查能反映北京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因此,在编制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过程中,考虑直接利用“信息网”计算出的北京地区的各小类指数,作为《批发服务业价格产品调查目录》中5121~5124等类别下对应的指数,不必再开展调查。此外,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编制的中国白酒批发价格指数中,也涉及对北京地区白酒批发价格的调查,可以直接利用相关调查结果。
4.引入PDA手持采价器采价探索
除应用联网直报系统取得原始数据、利用相关网站数据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外,PDA手持采价器可以作为批发市场集中数据采集的有效手段补充。
对无法应用联网直报系统的企业或个体户,如大型的服装批发市场,由采价员应用PDA手持采集器进行采价。
(七)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从价格指数的规范性、可比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遵循国际主流方法以及国内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办法,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采用定基指数编制方法,形成包括大中小类分类指数以及重要分组指数在内的指数群。
1.规格品价格计算方法
为有效规避不同采价点寻找相同或相似规格品的问题,保证每个采价点的价格具有可比性,通过单个规格品的价格相对数的几何平均法进行总指数的计算,更符合价格指数调查与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因此,北京市商品批发价格指数中,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计算方法采用现行PPI计算方法,能更好地观察价格传导并服务于宏观决策。
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Gi1,Gi2,……Gin分别为i代表产品下第一个至第n个规格品报告期(t)价格与上期(t-1)价格对比的相对数。
而后,计算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2.基本分类及以上价格指数计算方法
基本分类月环比指数的计算:
其中:K1,K2,…… Kn分别为第i个基本分类下第一个至第n个代表产品的月环比价格指数。
基本分类定基指数的计算:
I=J1×J2×……×Jt
其中:J1,J2,…… Jt分别表示基期至报告期期间各期的月环比指数。
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及总的定基指数逐级加权平均计算,计算公式:
其中:L:定基指数;W:权数;P:价格;t:报告期;t-1:报告期的上一时期;
:本期环比指数。
(八)主要指数分类与形成
考虑商品批发价格指数除了服务国民经济核算外,还应加强在价格监测方面的作用,并做好上下游间的比较分析。因此,按照商品性质与功能等,将商品批发价格指数分为生产资料批发价格指数、生活资料批发价格指数。同时,生产资料中细分为矿产品、原料产品、加工产品;生活资料中细分为食品、衣着、一般日用品、耐用消费品。通过借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类,结合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类,形成包括7个中类、50个小类,以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分组在内的商品批发价格指数群。
参考文献
[1] Index of wholesale prices,Statistisches Bundesamt,Wiesbaden2012,published in 07.09.2012。
[2] WPI_Manual,India,印度国家统计及纲领推行局网站,http://www.mospi.gov.in。
[3] 国家统计局,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3月。
[4]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中国流通消费价格工作手册[Z],2010年3月。
编辑:单之卉 / 邮箱:szh@bj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