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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信用评级具有风险揭示、投资引导、价格发现和扶优限劣的功能。透明公正的信用环境既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先决条件,也是担保公司、商业银行控制风险求发展的基本要求。影响企业信用的有信用品质、信用能力、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文章借鉴国内外信用评价、评级方法,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以江苏省为例,从信用担保角度,提出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组织实施方法。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担保; 信用评级; 组织实施
借助担保机构进行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克服资金瓶颈的重要途径。信用评级具有风险揭示、投资引导、价格发现和扶优限劣的功能,是银行、担保机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础。本文结合江苏省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状况调查,提出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组织实施方案,以期能为控制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促进银企合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
一、信用资源匮乏和信息不对称制约着中小企业融资
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它是以信息、信用为基础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暂时分离。资金所有者——银行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渴望了解企业更多、更真实、更准确的信息和信用;而作为资金使用者,不少中小企业却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可抵押资产少、生命周期短等问题,信用资源普遍不足。一般来说,企业管理者拥有的企业信息要远远多于银行,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风险。
信用资源匮乏和信息不对称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失灵的现象,需要市场以外的力量进行干预、解决,即引入第三方,通过社会信用资源共享放大个体信用。由于社会信用资源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政府有责任参与其供给与生产。一方面由政府直接拨款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出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以降低银行和担保机构可能承担的违约风险。根据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机构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2008年江苏省该指标不足4倍,银行对与担保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顾虑重重。这说明,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不是担保机构资本金不足,而是中小企业信用资源建设滞后。
信用评级是根据科学的指标体系对被评级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信用评级可分为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两种模式。外部信用评级由专业评级机构作出,基本程序包括评级准备、实地调研、初评建议、等级复评、结果反馈、结果公告、文件存档、跟踪服务等。内部信用评级是由各银行根据内部信贷条件评出,主要是预测企业的违约概率,针对不同的违约概率给出对应的信用等级,一般不对外公布。借鉴国内外信用评价、评级方法,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其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应包括信用品质和信用能力两部分,具体测评指标见表2、表3。
五、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组织与管理
公开、公正、权威的信用评级既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先决条件,也是担保公司、商业银行控制风险求发展的基本要求。笔者根据近年三方合作开展担保业务的实际状况,认为对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评价应由第四方担当。目前,作为“第四方”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为大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服务,且行业发展不够规范。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但覆盖面很不够,且仅限于“征”,而没有评级。因此,有必要对信用评级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一)信用评级监管机构
人民银行是由国务院指定的征信管理部门,因而应由其牵头设立信用评级监管机构,负责信用评级机构的认可,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认可制度。一是明确评级机构获得认可的条件,包括最低资本金、分析师的资格与数量、已有业务量的大小等;二是建立正式的程序对提交申请的评级机构加以评估;三是建立淘汰机制,被认可的评级机构一旦违反独立、公正的评级原则,将被取消评级资格;四是认可制度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以确保认可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在银行、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等部门配合下,构建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公共平台。
(二)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既是解决企业信用级别缺失的组织保障,又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机构大体有三类:第一类是中资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第二类是政府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附属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合资、独资机构及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第一、三类机构应该是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对象,引进国外的、发展自己的。第二类则需要在评级市场化、第三方评估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行取舍、整合。在实现信用评级市场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专业化、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应具有三性:第一,专业性。评级机构应拥有自己的分析专家和专业人士,从资料搜集、整理分析到结果公布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第二,独立性。评级机构社会地位应比较超脱,在监管体系中扮演着“中立者”的角色,确保评级过程、评级结果独立。第三,非强制性。评级机构作出的评比等级只是一种社会监督手段,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应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的特征。
对信用级别达不到银行信贷标准的企业,各级中小企业局应与企业开户结算银行合作进行信用培植,以提高中小企业的品质信用、经济信用和守法信用。政府应把信用培植纳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中,为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创造良好的组织和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 帅式君.试探企业信用评级指标及方法[J].征信,2009(4).
[2] 管晓永.孙伯灿.中小企业信用理论与评价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担保; 信用评级; 组织实施
借助担保机构进行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克服资金瓶颈的重要途径。信用评级具有风险揭示、投资引导、价格发现和扶优限劣的功能,是银行、担保机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础。本文结合江苏省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状况调查,提出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组织实施方案,以期能为控制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促进银企合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
一、信用资源匮乏和信息不对称制约着中小企业融资
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它是以信息、信用为基础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暂时分离。资金所有者——银行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渴望了解企业更多、更真实、更准确的信息和信用;而作为资金使用者,不少中小企业却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可抵押资产少、生命周期短等问题,信用资源普遍不足。一般来说,企业管理者拥有的企业信息要远远多于银行,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风险。
信用资源匮乏和信息不对称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失灵的现象,需要市场以外的力量进行干预、解决,即引入第三方,通过社会信用资源共享放大个体信用。由于社会信用资源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政府有责任参与其供给与生产。一方面由政府直接拨款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出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以降低银行和担保机构可能承担的违约风险。根据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机构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2008年江苏省该指标不足4倍,银行对与担保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顾虑重重。这说明,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不是担保机构资本金不足,而是中小企业信用资源建设滞后。

信用评级是根据科学的指标体系对被评级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信用评级可分为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两种模式。外部信用评级由专业评级机构作出,基本程序包括评级准备、实地调研、初评建议、等级复评、结果反馈、结果公告、文件存档、跟踪服务等。内部信用评级是由各银行根据内部信贷条件评出,主要是预测企业的违约概率,针对不同的违约概率给出对应的信用等级,一般不对外公布。借鉴国内外信用评价、评级方法,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其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应包括信用品质和信用能力两部分,具体测评指标见表2、表3。
五、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组织与管理
公开、公正、权威的信用评级既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先决条件,也是担保公司、商业银行控制风险求发展的基本要求。笔者根据近年三方合作开展担保业务的实际状况,认为对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评价应由第四方担当。目前,作为“第四方”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为大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服务,且行业发展不够规范。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但覆盖面很不够,且仅限于“征”,而没有评级。因此,有必要对信用评级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一)信用评级监管机构
人民银行是由国务院指定的征信管理部门,因而应由其牵头设立信用评级监管机构,负责信用评级机构的认可,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认可制度。一是明确评级机构获得认可的条件,包括最低资本金、分析师的资格与数量、已有业务量的大小等;二是建立正式的程序对提交申请的评级机构加以评估;三是建立淘汰机制,被认可的评级机构一旦违反独立、公正的评级原则,将被取消评级资格;四是认可制度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以确保认可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在银行、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等部门配合下,构建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公共平台。
(二)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既是解决企业信用级别缺失的组织保障,又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机构大体有三类:第一类是中资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第二类是政府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附属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合资、独资机构及国外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第一、三类机构应该是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对象,引进国外的、发展自己的。第二类则需要在评级市场化、第三方评估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行取舍、整合。在实现信用评级市场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专业化、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应具有三性:第一,专业性。评级机构应拥有自己的分析专家和专业人士,从资料搜集、整理分析到结果公布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第二,独立性。评级机构社会地位应比较超脱,在监管体系中扮演着“中立者”的角色,确保评级过程、评级结果独立。第三,非强制性。评级机构作出的评比等级只是一种社会监督手段,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应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的特征。
对信用级别达不到银行信贷标准的企业,各级中小企业局应与企业开户结算银行合作进行信用培植,以提高中小企业的品质信用、经济信用和守法信用。政府应把信用培植纳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中,为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创造良好的组织和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 帅式君.试探企业信用评级指标及方法[J].征信,2009(4).
[2] 管晓永.孙伯灿.中小企业信用理论与评价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