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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检查会计工作时,经常发现一些帐、表、凭证漏盖经办、复核、会计人员印章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工作不认真,疏忽漏盖;另一方面是怕麻烦,人为地等业务办理一段时间后再集中统一补盖印章.笔者认为这种补盖印章的做法应当禁止.虽然科盖印章的做法表面上看来比较齐全、端正、到位,给人清晰、美观的效果,但它却严重违反《票据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