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盘查制度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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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盘查是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所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的权能,正是因为盘查权的关键地位和特殊的意义,因此能否对其正确规范和行使将直接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及整个社会的安定。但是现实中警察盘查权滥用现象却不断发生,那么如何防止此类事件的反复上演,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巨大任务和挑战,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权利,我们必须对警察的盘查权加以研究探讨,并从制度上不断探求以寻求一条解决警察盘查权滥用的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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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章节中规定了再审制度,而再审制度的本质则是为当事人所提供的一种特殊的救济制度。从199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来看,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意义非常重大,而且这样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标志了启动再审诉权化的开始,从而保证再审制度能够进一步保证再审程序诉讼化改造的不断持续。所以说,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诉权化改造既能够有利于再审程序启动结构的合理化实现,也能够在民事诉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