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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更好地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确立了自愿原则。该原则渊源于私法领域的自愿原则而又与其不同,是在知情的条件下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单方接受自愿。它回应了要像人一样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彰显了精神卫生法的福利法本质。它包涵自愿诊断、自愿治疗和自愿出院三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子原则。非自愿诊断、非自愿治疗、非自愿继续住院治疗只是自愿原则的补充,此种例外旨在寻求患者精神健康权与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