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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课程涵义的多重性、体育课程的等观点进行分析、讨论,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当代体育课程发展的趋势和其自身固有的特性,认为体育课程基本性质是综合性、活动性、体验性,这样才能有利于体育课程的建设,有利于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
当代体育 课程发展 学科性质
新一轮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改革,广大体育教师充满了期待,一线教师更是热情投入,积极努力,但随着实验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出现了“淡化运动技能教学”、“赶时髦,搞形式主义”、“体育教学虚无化”等倾向,甚至于一些优秀教师和老教师亦不知道怎么上体育了,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属性还未能做出科学的定位,造成体育课程性质不明确,致使体育教学出现了许多不应出现的盲目上课、随意操作的现象。
一、课程涵义的多重性
在我国课程研究的早期,对课程本质的理解已经有相当深度的认识,比较突出的是朱智贤在30年代给课程所下的定义,他认为,“学校的课程,是使受教育者在校里规定的期限内,循序继续得着各种应得的智识和训练,以求达到一种圆满生活的精密计划。”
施良方认为目前就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他对课程进行了词源分析,归纳了六种类型的课程定义:课程即教学科目;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即学习经验;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课程即社会改造。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课程定义的方式,认为每一种有代表性的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
二、体育课程性质的定位
什么是体育课程的学科性质?它应区别于其他相近学科的特质反映其体育类课程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析,我们不能仅从某一角度的考察就简单地判断体育课程的性质,因为无论体育课程属于什么性质,体育在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门学科,我们应该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体育课程,这样才能有利于体育课程的建设,笔者从体育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方面来反映和认识体育课程的性质。
1.综合性
体育课程是一门特殊的综合性课程。
(1)教学内容的综合性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体育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增进高中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它具有鲜明的综合性,强调课程的多种内容、多种功能和多种价值的整合,是以体育为主,同时融合健康教育内容的一门课程。它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相对独立于健康课程的体育课程内容;相对独立于体育课程的健康课程;体育课程与健康融合的内容。
(2)教学形式的综合性
体育课程本身又有“学科”、“术科”之分。“学科”即理论课,向学生传授体育方面与健康方面知识,教学场地为教室等空间;“术科”即技术实践课,向学生传授体育运动方面的技术、技能,教学场地为田径场、体育馆等运动空间。因此,综合性是体育课程的基本属性之一。
2.活动性
体育课程是通过身体活动进行教学和教育的,体育课程的活动性具体表现在主要是通过身体练习,并使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来掌握体育的知识、技能与技术。体育教学过程的身体练习的内容多种多样而且活动性较强,如篮球、排球、足球等竞技运动项目;经过改造的竞技运动项目;一些非竞技性体育活动,包括我国传统的养生运动、舞蹈与健美操、民族民间体育等。通过身体的实践活动,达到教学内容的学习和掌握,主要是在运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并完成的,必须是以运动的学习和实践体验,通过运动中的本体肌肉感觉和记忆才能准确获得。《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解读》也指出“其学习结果主要不是体现在认知性知识的积累和深化上,而是表现在体能的增强、技能的掌握和行为态度等的改变方面。这决定了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主要手段,是以活动性游戏和各种运动方法构成的身体练习。
体育实践课程的“活动性”与杜威所提倡的“活动”以及课外活动的“活动”相比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体育实践课程从课程设计到评价的各个环节,始终从有利于学生学习的主动、全面发展出发,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特别注意体现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其次,体育实践课程无论是技术性的知识还是健康、安全性的知识都是通过身体的活动来学习的,在“实践中学”是体育实践课的主要学习方式。第三,中小学体育课程虽然活动性较强,但它不是一个随便的课外活动或学生自发的活动,从课程目标的制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评价的制定以及到课程的组织安排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性非常强。第四,体育实践课“活动”的目标与学校整体课程目标一致,着眼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发展。
3.体验性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体育课程总目标可以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具体描述和体现。因此体育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身体体验目标,一类是心理体验性目标。
身体体验也即身体认知。“身体性认知”主要是指借助身体运动进行认知。体育课程应通过运动技能的获得和运动能力的发展而形成运动认知能力,因为“身体运动不仅是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认识(世界)的方法”,例如,学生在学习体操项目的某一动作技能时,从表层上看是在对体操动作进行的身体练习,而在深层次上是在对作为客体的身体的时空、位移的认知和体验,进而实现身心一统,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课程与其他课程一样应该作为形成认知能力的学科予以理解”。因此,体育活动不仅仅是一种身体练习更是一种身体性认知。
心理体验。任何一种知识都内在地蕴含着一定意义的精神,体育教学内容中的体育知识、技能更是如此。因此,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中不仅仅是体育知识、技能、方法的掌握和积累,更重要的是在参与体育运动过程中对体育运动深层所蕴含的精神文化的理解和领悟,这也是体育课程目标更高层次的要求。
三、结论
体育课程的学科性质不同于其他相近学科的特质反映其体育类课程的固有特点,我们不能仅从某一角度的考察就简单地判断体育课程的性质,应该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体育课程,笔者通过对课程涵义的多重性、体育课程的诸观点进行分析、讨论,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当代体育课程发展的趋势和其自身固有的特性,认为体育课程基本性质是综合性、活动性、体验性,这样才能有利于体育课程的建设,有利于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贾齐.体育课程性质辨析.体育与科学[J],2007,(2).
[2]顾渊彦.体育课程的约束力与灵活性[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季浏.体育与健康课程与教学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当代体育 课程发展 学科性质
新一轮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改革,广大体育教师充满了期待,一线教师更是热情投入,积极努力,但随着实验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出现了“淡化运动技能教学”、“赶时髦,搞形式主义”、“体育教学虚无化”等倾向,甚至于一些优秀教师和老教师亦不知道怎么上体育了,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属性还未能做出科学的定位,造成体育课程性质不明确,致使体育教学出现了许多不应出现的盲目上课、随意操作的现象。
一、课程涵义的多重性
在我国课程研究的早期,对课程本质的理解已经有相当深度的认识,比较突出的是朱智贤在30年代给课程所下的定义,他认为,“学校的课程,是使受教育者在校里规定的期限内,循序继续得着各种应得的智识和训练,以求达到一种圆满生活的精密计划。”
施良方认为目前就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他对课程进行了词源分析,归纳了六种类型的课程定义:课程即教学科目;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即学习经验;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课程即社会改造。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课程定义的方式,认为每一种有代表性的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
二、体育课程性质的定位
什么是体育课程的学科性质?它应区别于其他相近学科的特质反映其体育类课程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析,我们不能仅从某一角度的考察就简单地判断体育课程的性质,因为无论体育课程属于什么性质,体育在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门学科,我们应该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体育课程,这样才能有利于体育课程的建设,笔者从体育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方面来反映和认识体育课程的性质。
1.综合性
体育课程是一门特殊的综合性课程。
(1)教学内容的综合性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体育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增进高中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它具有鲜明的综合性,强调课程的多种内容、多种功能和多种价值的整合,是以体育为主,同时融合健康教育内容的一门课程。它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相对独立于健康课程的体育课程内容;相对独立于体育课程的健康课程;体育课程与健康融合的内容。
(2)教学形式的综合性
体育课程本身又有“学科”、“术科”之分。“学科”即理论课,向学生传授体育方面与健康方面知识,教学场地为教室等空间;“术科”即技术实践课,向学生传授体育运动方面的技术、技能,教学场地为田径场、体育馆等运动空间。因此,综合性是体育课程的基本属性之一。
2.活动性
体育课程是通过身体活动进行教学和教育的,体育课程的活动性具体表现在主要是通过身体练习,并使身体练习与思维活动相结合,来掌握体育的知识、技能与技术。体育教学过程的身体练习的内容多种多样而且活动性较强,如篮球、排球、足球等竞技运动项目;经过改造的竞技运动项目;一些非竞技性体育活动,包括我国传统的养生运动、舞蹈与健美操、民族民间体育等。通过身体的实践活动,达到教学内容的学习和掌握,主要是在运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并完成的,必须是以运动的学习和实践体验,通过运动中的本体肌肉感觉和记忆才能准确获得。《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解读》也指出“其学习结果主要不是体现在认知性知识的积累和深化上,而是表现在体能的增强、技能的掌握和行为态度等的改变方面。这决定了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主要手段,是以活动性游戏和各种运动方法构成的身体练习。
体育实践课程的“活动性”与杜威所提倡的“活动”以及课外活动的“活动”相比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体育实践课程从课程设计到评价的各个环节,始终从有利于学生学习的主动、全面发展出发,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特别注意体现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其次,体育实践课程无论是技术性的知识还是健康、安全性的知识都是通过身体的活动来学习的,在“实践中学”是体育实践课的主要学习方式。第三,中小学体育课程虽然活动性较强,但它不是一个随便的课外活动或学生自发的活动,从课程目标的制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评价的制定以及到课程的组织安排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性非常强。第四,体育实践课“活动”的目标与学校整体课程目标一致,着眼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发展。
3.体验性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体育课程总目标可以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方面具体描述和体现。因此体育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身体体验目标,一类是心理体验性目标。
身体体验也即身体认知。“身体性认知”主要是指借助身体运动进行认知。体育课程应通过运动技能的获得和运动能力的发展而形成运动认知能力,因为“身体运动不仅是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认识(世界)的方法”,例如,学生在学习体操项目的某一动作技能时,从表层上看是在对体操动作进行的身体练习,而在深层次上是在对作为客体的身体的时空、位移的认知和体验,进而实现身心一统,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课程与其他课程一样应该作为形成认知能力的学科予以理解”。因此,体育活动不仅仅是一种身体练习更是一种身体性认知。
心理体验。任何一种知识都内在地蕴含着一定意义的精神,体育教学内容中的体育知识、技能更是如此。因此,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中不仅仅是体育知识、技能、方法的掌握和积累,更重要的是在参与体育运动过程中对体育运动深层所蕴含的精神文化的理解和领悟,这也是体育课程目标更高层次的要求。
三、结论
体育课程的学科性质不同于其他相近学科的特质反映其体育类课程的固有特点,我们不能仅从某一角度的考察就简单地判断体育课程的性质,应该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体育课程,笔者通过对课程涵义的多重性、体育课程的诸观点进行分析、讨论,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当代体育课程发展的趋势和其自身固有的特性,认为体育课程基本性质是综合性、活动性、体验性,这样才能有利于体育课程的建设,有利于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贾齐.体育课程性质辨析.体育与科学[J],2007,(2).
[2]顾渊彦.体育课程的约束力与灵活性[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季浏.体育与健康课程与教学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