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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法官责任意识淡薄,导致案件审理超过审限,2009年1月2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多名法官作出严肃处理:1人被行政警告,6人被诫勉谈话,3名庭长、副庭长在全院中层会议上做检查,3个庭、室被通报批评。河南省高级法院还以此为警示,作出了关于审判流程、审判时限、代表联络和督察工作等一系列规定。这次处分有关人员,“导火索”是一名省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两次举手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