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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使广大农民受惠的民心、民生工程,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背景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面临新的课题。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这是政府为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重构农村金融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在这一目标下,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从民生角度积极推进适应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的社区金融机构的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