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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局研究草拟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建筑企业进莞条件、在莞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信用管理、如何处罚等,结合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作了具体的细化。根据《征求意见稿》,建筑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严禁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转包和违法分包业务。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章图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