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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本文深入分析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完善水法规、发挥行政区域管理优势、强化流域机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等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