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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海外贸易的刺激,清朝康熙时期,江浙闽粤沿海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十分活跃,手工业、商业和农业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所以,东南沿海地区与全国主体部分经济结构的龃龉便在所难免,因而,禁海与开海的争论,也是这种差异的必然产物。
康熙十九年(1680年),在平定南方三藩之乱的同时,清军趁机收复了厦门、金门两地。南明郑氏武装集团虽退守台湾,继续抵抗,但其势已成强弩之末,而之前,控制福建、广东两省的藩王耿精忠、尚之信也相继降清,东南沿海局势终获好转。
与之同时,我们在清廷的政府行为中,也看到了一些新意。比如,该年稍早些时候,福建省有33人因越禁出洋伏法,三法司按例判决罪当斩首,但这时康熙却并未循例批准,他说:“海上机宜,正在筹划,倘金门、厦门既下,则此辈又当另议。”而更早时候,在距台湾较远的盛京、直隶、山东沿海—带已经准许沿海居民捕鱼、煮盐,清廷还命令当地官员查报船户、以防匿税。虽然闽浙一带每禁依然未开,但我们也看到,自顺治年间开始的不准“片帆人海”的禁令,至此总算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于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万正色等地方官员以沿海要地均已设防为由,先后奏请废除闽浙一带海禁。康熙皇帝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船只出海,有裨民生”,但这时,康熙皇帝思虑再三,后依坚持“海禁未可骤开”。一年后,又有荷兰国使团请于福建地方“不时互市”,而“部议不允”。那么为何康熙竟如此“优柔寡断”呢?
其实,无论怎样考寻史籍记录,我们都很难将康熙皇帝与迟疑、保守的印象联系起来。继位十数年以来,当他循序渐进地挥洒着自己雄才大略的同时,之所以又对沿海督抚大臣一次次奏请开海的要求予以回绝,无非是考虑到海外反清势力,尤其是郑氏残余力量尚未肃清、朝基未固,而这也正是清初禁海令的根源。海禁
郑成功的兵力最强盛时,曾“聚集二十七万人”,“舳舻千艘,战将百员。”要维持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仅仅依靠台湾、厦门几个岛屿是远远不够的,郑成功通过发展海外贸易、营造海舶大舰往来东西两洋经营商业,从而保障了部队给养,为抵抗清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正如当时史料所记载:“(郑)成功以海外弹丸地,养兵十余万,甲胃戈矢罔不坚利,战舰以数千计,又交通内地,偏买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长期以来。清军对郑氏集团始终奈何不得,但又“芒刺在背,不能不拔”。于是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清廷采纳闽浙总督屯泰的建议:“严禁沿海省份,无许片帆人海,违者置重典。”
清初海禁从此开始,此间,官民如有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卖番国,并潜通海贼(郑成功)”者,“皆交刑部治罪”。又第二年,清廷正式下达“禁海令”,顺治帝说:“海逆郑成功等窜伏海隅,至今尚未剿灭,必有奸人暗通线索,贪图便利,贸易往来,资以粮物。若不立法严禁,海氛何由廓清?”为此,清廷谕令沿海各督抚,“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沿海地方大小船只及可泊船舟之处,严敕防守”,“或筑土坝,或树木栅,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
这些禁令固然严厉,但依然不能完全断绝郑氏反清势力同内地的联系,比如,郑成功海船上所用的钉、铁、麻、油、硝,粮、布等必需品,就是多由沿海居民,“阑出贸易,交通接济”。于是,清政府进一步实行了更为严酷的迁海政策,敕令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尽徙入内地。按照当初的设想,“寸板不许下水”,“货物不许越界”,“如此半载,海贼船只无可修葺,自然朽烂,贼众许多,粮草不继,自然瓦解”。当时福建漳州的一位知府曾以“婴儿绝乳”这样形象的比喻来想象着“迁界”对于郑氏武装力量的打击。
论争
然而,禁海令在削弱郑成功反清势力方面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郑氏集团反而凭着海上贸易的支撑,坚持抵抗了几十年之久。同时,积年累月的禁海、迁界却使得沿海居民深受其害,而海疆未靖,统治者认为更不宜开禁。这样,原本作为一项临时作战措施的海禁,就在如此尴尬的局面中延续下来。
但是,禁海、迁界对于沿海一带社会经济的打击实在惨重,所以,禁海、迁界几乎刚一开始,就受到了沿海各省官民的激烈反对。最先提出不同意见的是湖广道御使李之芳,他上疏列举了八条反对意见,认为“自古养兵原以卫疆土,未闻弃疆土以避贼”,禁海、迁界之后,郑成功尚可以与东西洋各国贸易,不但断其接济的目的不能实现,反而将贻祸国计民生。
又顺治十八年(1661年)五月,尚可喜奉旨与两广总督李棱凤勘海后,见到流民颠沛失所,便上疏为迁民请命,说:“粤东沿海二千余里生灵数百万,室庐在是,产业在是,祖宗坟墓在是,一旦迁移,流离失业,深可悯痛,哀请宸恩。”而即便是禁海政策的倡行者、任职福建总督多年的李率泰,在临终之前,也遗书请求展界。
这些不满的声音,很大程度上是沿海各省利益受到重创后的本能反应。本来鱼盐之业、通海贸易乃江浙闽粤诸省主要的课税对象,“禁海”、“迁界”无疑是断其财源。正如李之芳所说:江、浙、闽、粤地区以鱼盐为富强之资,片板不许下海,是自弃鱼盐之利,而断绝海外贸易,等于抛舍东西洋船饷数万。
然而,这还不是地方反对海禁的全部动机所在。江浙闽粤沿海一带,地广人稠,16世纪以来人多地少的矛盾愈发激化,这激发出更多依靠海洋营生的经济形态。因而,传统的海外贸易发展的同时,也会滋生出一些以海上贸易为核心的利益集团。
这些利益集团又往往与某些政治势力有密切联系,他们让度可观的利润来维系合作关系,贸易活动便会得到官方的庇护。还有的政府官员,本身就利用职权偷偷做着海上走私的活动,如清初平南王尚可喜父子雄踞广东30年,在禁海期间,以武力为掩护的出洋贸易,悬挂着尚藩号旗的商船横行粤海,垄断了巨大利益。所以,禁海不仅是于民生不利,朝中人表达不满的声音,也更多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海商大贾们的利益受到侵犯。
由于海外贸易的刺激,江浙闽粤沿海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十分活跃,手工业、商业和农业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所以,东南沿海地区与全国主体部分经济结构的龃龉便在所难免,因而,禁海与开海的争论,也是这种差异的必然产物。
开海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是年六月,施琅将军率领清军攻克澎湖,七月,郑克壤、刘国轩率部归降,至此,满清终于平定台湾,海外反清势力基本荡尽。
据《清末通商始末》记载,这时荷兰以协助清军围剿郑氏集团有功,向康熙皇帝提出,请求通市贸易,终于获得康熙应允。“而大西洋诸国因荷兰得请,于是,凡明以前未通中国勤贸易而操海舶为生涯者,皆争趋疆臣,因请开海禁。”
其实,开海又何尝不是江浙闽粤沿海地区一直以来的愿望呢?就在“台湾降附,海贼荡平”之后,福建总督姚启圣、两广总督吴兴祚等地方大臣恳请开海展界 的奏折,再次如雪片般飞向康熙皇帝的案头。
对于沿海各省积极请求开海的热情,康熙也理解。他说:“百姓乐于沿海居住,原因海上可以贸易捕鱼”,“令海洋贸易,实有益于民生”。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份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份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
况且开海贸易对于大清国的经济命脉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明清以来,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白银来源一为开矿生产,二为番舶之银,而中国又是银矿比较贫乏的国家,“砾矿之开,事繁而难成。工费而不可必”。所以曾历任江宁、湖广巡抚的慕天颜在《请开海禁疏》中不无忧虑地指出:“……自迁海既严,而片帆不许出洋,生银之两途并绝,则今直省之所流转者,止有现在之银两,凡官司所支计,商贾所贸市,人民所持以变通,总不出此,而且消耗者去其一,湮没名去其一,埋藏制造者又去其一,银日用而日亏……”因此惟有“番舶之往来,以吾岁出之货,易其岁入之财”,大力吸引国外白银,才能有稳定的财政经济环境,才是民富国强的正确途径。
所以,此时康熙皇帝的态度已渐渐明确。在各省督抚奏请之后,康熙随即所出展界的决议,为准备进一步开海,1683年年底,他又派遣吏部侍郎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前往福建、广州沿海主持展界事宜。
第二年七月,杜臻、席{主回京复命,当时君臣之间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首先内阁学士席柱冠冕堂皇地禀奏说各省居民群集跪迎,赖皇上威德得以削平寇盗,皆感谢皇恩云云。康熙则说沿海居民以捕鱼贸易营生,你们明明知道,之前为何不准开海?康熙分明是为之前自己实行海禁推卸责任,为开海找一个台阶。席柱回奏说:“自明季以来,原未曾开,故议不准行。”这甜丰未说到皇帝心坎里,康熙只得自己说来:“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又说:“向虽严海禁,其私自贸易者问尝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显然,康熙主意已决。
于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继开江拥闽粤海禁之后,又正式下令开海贸易,以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城市为对外通商港口,允许外国商船前来互市贸易,并于四地设置海关,管理来往商船,征收关税。
海商?海贼?
开海以后,海外贸易便急剧发展起来,由于有利可图,沿海居民出海贸易之人也大大增加。《福建通志》中这样记载当时海上贸易的图景:“商船交于四省,偏于占城、暹罗、真腊、满刺加、渤泥、荷兰、吕宋、日本……诸国”,可谓“极一时之盛矣”。
海上贸易的繁荣,更直接的表现还在于一些大海商的应运崛起。张元隆,便是康熙年间江浙沿海的集行商船主为一身的大商人,史料记载:“(张)声名甚著,家拥厚资,东两两洋,南北各省,倾财结纳……党援甚众。”到康熙四十九年时,张元隆已经拥有洋船数十只,不仅如此,他还“立意要造洋船百艘”,大有开展全球贸易的宏图大志。在康乾盛世的年代里,所L胃“市舶骈集”、“扣关受廛”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而当时严重的社会人口压力,则是海上贸易兴盛背后的又一驱动力量。此时,将国家经济发展新的突破口与解决人口生存压力问题的出路转移到海洋上。自然是缓解危机的好办法。
然而,在海洋贸易为国家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的同时,随之出现的另一些情况,却让满清王朝再次绷紧了神经。比如。在巨额利益的诱使下,沿海商民将违禁物资载船出洋贸易的事例屡见不鲜,其中载米出海私卖是较为头疼的问题。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劳之辨奏报说:“江浙米贵,皆由内地之米为奸商贩往外洋之故。请严申海禁暂撤海关。”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江苏巡抚张伯行也密奏“内地之米下海者甚多”、“将苏州米粮卖去”等情况,并认为“海中有贼”。他所指,即是大海商张元隆贿赂两江总督,以战舰私贩米谷及“假冒名籍”私贩海上经年不归等事。
况且,在清人意识里,传统的对经商之人的偏见依然强烈。如清初内阁学士陆义山就说:“凡人之有恒产与恒业者,守坟墓,乐廛肆,有田者供租税,有丁者供力役,皆良民也。”而逐末从事商贩的人,不辞艰险,奔波南北,以求余利,“此其人必素行无赖”,“必嗜利忘祸贪狠而不仁”。礼部尚书赖都则将海贼多的原因归结为“贸易船多之故”,他说,出洋贸易得利者照常贸易,“若失利断不安分回来,偶遇力薄船只,即行掳掠财物、至伤人命……”
此外,海商不顾禁令与外国人私相往来,商民滞留海外不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遂使得朝中不少人士渐渐认为“贸易外洋者多系不安本分之入”。
禁南洋
开海之后,迫于东南沿海一带生存压力的增大,出海贸易、垦荒、游历的人群越来越多。沿海居民与海外交往日益频繁,而在南洋生活、经商的华人群体不断壮大,这引起了满清政府恐慌。
他们担心这些人如当年郑成功一样,在海外建立抗清基地,聚集反清队伍。施琅很早便在《论开海禁疏》中表示了这种忧虑:“数省内地,积年贫穷,游争砰宄,实繁有徒,乘此开海,公行出入,恐至海外,诱结党类,续毒酿涡。”
于是,康熙五十六年(1716年),清廷再次下令各省商船禁止前往南洋贸易,严防定居南洋的华人返回国内。已到晚年的康熙皇帝,在禁海上谕中说:“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海外有吕宋、噶喇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
不难理解,一个少数民族皇帝统治汉人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其内心深处始终无法消释猜忌与防范的心理。何况当时,西北喀尔喀蒙古准噶尔部正准备入侵西藏,战事迫在眉睫,而几乎同时,康熙与罗马教廷关系也极度紧张,因而保持沿海安定,隔断内地与海外的联系,防止汉人联合南洋以及“西洋”的外来势力颠覆清朝统治,也算是稳定政权的谨慎之举。
联想到之前禁海迁界中的曲折往复,可以发现,康熙皇帝在决定禁海还是开海时,依据的原则首先为帝国的长治久安,然后是全国财政经济的稳定及沿海地区的社会稳定。所以当海氛不很廓清时,则禁海防盗,而当沿海安定后,则有限制地开海,但也要设立海关管理贸易,不得让地方督抚“自图射利”。
尽管海禁关系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到全国财政的稳定,但是在康熙皇帝最后的几年里,禁南洋的诰令还是得到了坚定的执行。在史籍中,再出现较有影响的反对禁南洋的声音,已是康熙驾崩之后几年了。
余音
尽管康熙逝世之后,禁止南洋贸易的诰令一度形同虚设,但就这时的朝廷官员而言,与清初海禁时的积极争论相比,已经沉默了许多。这或许是康熙皇帝太过英明而带来的消极影响。
在经过清初一而再、再而三的海禁之后,清朝的地方官员们也慢慢明白朝廷政策决议的关窍。政治第一,还是经济为先,其主次顺序,经过清廷不懈地控制士人思想的努力后,大多数在仕途磨练过的官员,也都把握得准。如果说这在清朝前期还不明显的话,那么当国家意识形态趋于统一之后,康熙皇帝在开海与禁海问题上的思考模式,则继续影响到雍正、乾隆及其朝中的官员,甚至更远。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有一件让人稍感困惑的事情,很能体现地方官员们对通洋贸易的态度之变。因打算在江浙开埠,乾隆调杨应琚任闽浙总督,对浙江通商情况进行考察。在报给乾隆的奏折里,竟全然不见杨应琚恳请本省开埠的言辞,反而以粤民生计及两省海防为由,力陈浙江通商的弊害,最后“再四筹度。不便听其两省贸易”。
我们看到,因海关直属中央后,地方不但无利可图,一旦开埠还要费心海防,所以至此地方开海贸易的冲动也没有了。
康熙十九年(1680年),在平定南方三藩之乱的同时,清军趁机收复了厦门、金门两地。南明郑氏武装集团虽退守台湾,继续抵抗,但其势已成强弩之末,而之前,控制福建、广东两省的藩王耿精忠、尚之信也相继降清,东南沿海局势终获好转。
与之同时,我们在清廷的政府行为中,也看到了一些新意。比如,该年稍早些时候,福建省有33人因越禁出洋伏法,三法司按例判决罪当斩首,但这时康熙却并未循例批准,他说:“海上机宜,正在筹划,倘金门、厦门既下,则此辈又当另议。”而更早时候,在距台湾较远的盛京、直隶、山东沿海—带已经准许沿海居民捕鱼、煮盐,清廷还命令当地官员查报船户、以防匿税。虽然闽浙一带每禁依然未开,但我们也看到,自顺治年间开始的不准“片帆人海”的禁令,至此总算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于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万正色等地方官员以沿海要地均已设防为由,先后奏请废除闽浙一带海禁。康熙皇帝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船只出海,有裨民生”,但这时,康熙皇帝思虑再三,后依坚持“海禁未可骤开”。一年后,又有荷兰国使团请于福建地方“不时互市”,而“部议不允”。那么为何康熙竟如此“优柔寡断”呢?
其实,无论怎样考寻史籍记录,我们都很难将康熙皇帝与迟疑、保守的印象联系起来。继位十数年以来,当他循序渐进地挥洒着自己雄才大略的同时,之所以又对沿海督抚大臣一次次奏请开海的要求予以回绝,无非是考虑到海外反清势力,尤其是郑氏残余力量尚未肃清、朝基未固,而这也正是清初禁海令的根源。海禁
郑成功的兵力最强盛时,曾“聚集二十七万人”,“舳舻千艘,战将百员。”要维持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仅仅依靠台湾、厦门几个岛屿是远远不够的,郑成功通过发展海外贸易、营造海舶大舰往来东西两洋经营商业,从而保障了部队给养,为抵抗清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正如当时史料所记载:“(郑)成功以海外弹丸地,养兵十余万,甲胃戈矢罔不坚利,战舰以数千计,又交通内地,偏买人心,而财用不匮者,以有通洋之利也。”
长期以来。清军对郑氏集团始终奈何不得,但又“芒刺在背,不能不拔”。于是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清廷采纳闽浙总督屯泰的建议:“严禁沿海省份,无许片帆人海,违者置重典。”
清初海禁从此开始,此间,官民如有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卖番国,并潜通海贼(郑成功)”者,“皆交刑部治罪”。又第二年,清廷正式下达“禁海令”,顺治帝说:“海逆郑成功等窜伏海隅,至今尚未剿灭,必有奸人暗通线索,贪图便利,贸易往来,资以粮物。若不立法严禁,海氛何由廓清?”为此,清廷谕令沿海各督抚,“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沿海地方大小船只及可泊船舟之处,严敕防守”,“或筑土坝,或树木栅,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
这些禁令固然严厉,但依然不能完全断绝郑氏反清势力同内地的联系,比如,郑成功海船上所用的钉、铁、麻、油、硝,粮、布等必需品,就是多由沿海居民,“阑出贸易,交通接济”。于是,清政府进一步实行了更为严酷的迁海政策,敕令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尽徙入内地。按照当初的设想,“寸板不许下水”,“货物不许越界”,“如此半载,海贼船只无可修葺,自然朽烂,贼众许多,粮草不继,自然瓦解”。当时福建漳州的一位知府曾以“婴儿绝乳”这样形象的比喻来想象着“迁界”对于郑氏武装力量的打击。
论争
然而,禁海令在削弱郑成功反清势力方面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郑氏集团反而凭着海上贸易的支撑,坚持抵抗了几十年之久。同时,积年累月的禁海、迁界却使得沿海居民深受其害,而海疆未靖,统治者认为更不宜开禁。这样,原本作为一项临时作战措施的海禁,就在如此尴尬的局面中延续下来。
但是,禁海、迁界对于沿海一带社会经济的打击实在惨重,所以,禁海、迁界几乎刚一开始,就受到了沿海各省官民的激烈反对。最先提出不同意见的是湖广道御使李之芳,他上疏列举了八条反对意见,认为“自古养兵原以卫疆土,未闻弃疆土以避贼”,禁海、迁界之后,郑成功尚可以与东西洋各国贸易,不但断其接济的目的不能实现,反而将贻祸国计民生。
又顺治十八年(1661年)五月,尚可喜奉旨与两广总督李棱凤勘海后,见到流民颠沛失所,便上疏为迁民请命,说:“粤东沿海二千余里生灵数百万,室庐在是,产业在是,祖宗坟墓在是,一旦迁移,流离失业,深可悯痛,哀请宸恩。”而即便是禁海政策的倡行者、任职福建总督多年的李率泰,在临终之前,也遗书请求展界。
这些不满的声音,很大程度上是沿海各省利益受到重创后的本能反应。本来鱼盐之业、通海贸易乃江浙闽粤诸省主要的课税对象,“禁海”、“迁界”无疑是断其财源。正如李之芳所说:江、浙、闽、粤地区以鱼盐为富强之资,片板不许下海,是自弃鱼盐之利,而断绝海外贸易,等于抛舍东西洋船饷数万。
然而,这还不是地方反对海禁的全部动机所在。江浙闽粤沿海一带,地广人稠,16世纪以来人多地少的矛盾愈发激化,这激发出更多依靠海洋营生的经济形态。因而,传统的海外贸易发展的同时,也会滋生出一些以海上贸易为核心的利益集团。
这些利益集团又往往与某些政治势力有密切联系,他们让度可观的利润来维系合作关系,贸易活动便会得到官方的庇护。还有的政府官员,本身就利用职权偷偷做着海上走私的活动,如清初平南王尚可喜父子雄踞广东30年,在禁海期间,以武力为掩护的出洋贸易,悬挂着尚藩号旗的商船横行粤海,垄断了巨大利益。所以,禁海不仅是于民生不利,朝中人表达不满的声音,也更多是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海商大贾们的利益受到侵犯。
由于海外贸易的刺激,江浙闽粤沿海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十分活跃,手工业、商业和农业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所以,东南沿海地区与全国主体部分经济结构的龃龉便在所难免,因而,禁海与开海的争论,也是这种差异的必然产物。
开海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是年六月,施琅将军率领清军攻克澎湖,七月,郑克壤、刘国轩率部归降,至此,满清终于平定台湾,海外反清势力基本荡尽。
据《清末通商始末》记载,这时荷兰以协助清军围剿郑氏集团有功,向康熙皇帝提出,请求通市贸易,终于获得康熙应允。“而大西洋诸国因荷兰得请,于是,凡明以前未通中国勤贸易而操海舶为生涯者,皆争趋疆臣,因请开海禁。”
其实,开海又何尝不是江浙闽粤沿海地区一直以来的愿望呢?就在“台湾降附,海贼荡平”之后,福建总督姚启圣、两广总督吴兴祚等地方大臣恳请开海展界 的奏折,再次如雪片般飞向康熙皇帝的案头。
对于沿海各省积极请求开海的热情,康熙也理解。他说:“百姓乐于沿海居住,原因海上可以贸易捕鱼”,“令海洋贸易,实有益于民生”。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份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份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
况且开海贸易对于大清国的经济命脉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明清以来,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白银来源一为开矿生产,二为番舶之银,而中国又是银矿比较贫乏的国家,“砾矿之开,事繁而难成。工费而不可必”。所以曾历任江宁、湖广巡抚的慕天颜在《请开海禁疏》中不无忧虑地指出:“……自迁海既严,而片帆不许出洋,生银之两途并绝,则今直省之所流转者,止有现在之银两,凡官司所支计,商贾所贸市,人民所持以变通,总不出此,而且消耗者去其一,湮没名去其一,埋藏制造者又去其一,银日用而日亏……”因此惟有“番舶之往来,以吾岁出之货,易其岁入之财”,大力吸引国外白银,才能有稳定的财政经济环境,才是民富国强的正确途径。
所以,此时康熙皇帝的态度已渐渐明确。在各省督抚奏请之后,康熙随即所出展界的决议,为准备进一步开海,1683年年底,他又派遣吏部侍郎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前往福建、广州沿海主持展界事宜。
第二年七月,杜臻、席{主回京复命,当时君臣之间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首先内阁学士席柱冠冕堂皇地禀奏说各省居民群集跪迎,赖皇上威德得以削平寇盗,皆感谢皇恩云云。康熙则说沿海居民以捕鱼贸易营生,你们明明知道,之前为何不准开海?康熙分明是为之前自己实行海禁推卸责任,为开海找一个台阶。席柱回奏说:“自明季以来,原未曾开,故议不准行。”这甜丰未说到皇帝心坎里,康熙只得自己说来:“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又说:“向虽严海禁,其私自贸易者问尝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显然,康熙主意已决。
于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继开江拥闽粤海禁之后,又正式下令开海贸易,以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城市为对外通商港口,允许外国商船前来互市贸易,并于四地设置海关,管理来往商船,征收关税。
海商?海贼?
开海以后,海外贸易便急剧发展起来,由于有利可图,沿海居民出海贸易之人也大大增加。《福建通志》中这样记载当时海上贸易的图景:“商船交于四省,偏于占城、暹罗、真腊、满刺加、渤泥、荷兰、吕宋、日本……诸国”,可谓“极一时之盛矣”。
海上贸易的繁荣,更直接的表现还在于一些大海商的应运崛起。张元隆,便是康熙年间江浙沿海的集行商船主为一身的大商人,史料记载:“(张)声名甚著,家拥厚资,东两两洋,南北各省,倾财结纳……党援甚众。”到康熙四十九年时,张元隆已经拥有洋船数十只,不仅如此,他还“立意要造洋船百艘”,大有开展全球贸易的宏图大志。在康乾盛世的年代里,所L胃“市舶骈集”、“扣关受廛”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而当时严重的社会人口压力,则是海上贸易兴盛背后的又一驱动力量。此时,将国家经济发展新的突破口与解决人口生存压力问题的出路转移到海洋上。自然是缓解危机的好办法。
然而,在海洋贸易为国家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的同时,随之出现的另一些情况,却让满清王朝再次绷紧了神经。比如。在巨额利益的诱使下,沿海商民将违禁物资载船出洋贸易的事例屡见不鲜,其中载米出海私卖是较为头疼的问题。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劳之辨奏报说:“江浙米贵,皆由内地之米为奸商贩往外洋之故。请严申海禁暂撤海关。”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江苏巡抚张伯行也密奏“内地之米下海者甚多”、“将苏州米粮卖去”等情况,并认为“海中有贼”。他所指,即是大海商张元隆贿赂两江总督,以战舰私贩米谷及“假冒名籍”私贩海上经年不归等事。
况且,在清人意识里,传统的对经商之人的偏见依然强烈。如清初内阁学士陆义山就说:“凡人之有恒产与恒业者,守坟墓,乐廛肆,有田者供租税,有丁者供力役,皆良民也。”而逐末从事商贩的人,不辞艰险,奔波南北,以求余利,“此其人必素行无赖”,“必嗜利忘祸贪狠而不仁”。礼部尚书赖都则将海贼多的原因归结为“贸易船多之故”,他说,出洋贸易得利者照常贸易,“若失利断不安分回来,偶遇力薄船只,即行掳掠财物、至伤人命……”
此外,海商不顾禁令与外国人私相往来,商民滞留海外不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遂使得朝中不少人士渐渐认为“贸易外洋者多系不安本分之入”。
禁南洋
开海之后,迫于东南沿海一带生存压力的增大,出海贸易、垦荒、游历的人群越来越多。沿海居民与海外交往日益频繁,而在南洋生活、经商的华人群体不断壮大,这引起了满清政府恐慌。
他们担心这些人如当年郑成功一样,在海外建立抗清基地,聚集反清队伍。施琅很早便在《论开海禁疏》中表示了这种忧虑:“数省内地,积年贫穷,游争砰宄,实繁有徒,乘此开海,公行出入,恐至海外,诱结党类,续毒酿涡。”
于是,康熙五十六年(1716年),清廷再次下令各省商船禁止前往南洋贸易,严防定居南洋的华人返回国内。已到晚年的康熙皇帝,在禁海上谕中说:“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海外有吕宋、噶喇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
不难理解,一个少数民族皇帝统治汉人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其内心深处始终无法消释猜忌与防范的心理。何况当时,西北喀尔喀蒙古准噶尔部正准备入侵西藏,战事迫在眉睫,而几乎同时,康熙与罗马教廷关系也极度紧张,因而保持沿海安定,隔断内地与海外的联系,防止汉人联合南洋以及“西洋”的外来势力颠覆清朝统治,也算是稳定政权的谨慎之举。
联想到之前禁海迁界中的曲折往复,可以发现,康熙皇帝在决定禁海还是开海时,依据的原则首先为帝国的长治久安,然后是全国财政经济的稳定及沿海地区的社会稳定。所以当海氛不很廓清时,则禁海防盗,而当沿海安定后,则有限制地开海,但也要设立海关管理贸易,不得让地方督抚“自图射利”。
尽管海禁关系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到全国财政的稳定,但是在康熙皇帝最后的几年里,禁南洋的诰令还是得到了坚定的执行。在史籍中,再出现较有影响的反对禁南洋的声音,已是康熙驾崩之后几年了。
余音
尽管康熙逝世之后,禁止南洋贸易的诰令一度形同虚设,但就这时的朝廷官员而言,与清初海禁时的积极争论相比,已经沉默了许多。这或许是康熙皇帝太过英明而带来的消极影响。
在经过清初一而再、再而三的海禁之后,清朝的地方官员们也慢慢明白朝廷政策决议的关窍。政治第一,还是经济为先,其主次顺序,经过清廷不懈地控制士人思想的努力后,大多数在仕途磨练过的官员,也都把握得准。如果说这在清朝前期还不明显的话,那么当国家意识形态趋于统一之后,康熙皇帝在开海与禁海问题上的思考模式,则继续影响到雍正、乾隆及其朝中的官员,甚至更远。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有一件让人稍感困惑的事情,很能体现地方官员们对通洋贸易的态度之变。因打算在江浙开埠,乾隆调杨应琚任闽浙总督,对浙江通商情况进行考察。在报给乾隆的奏折里,竟全然不见杨应琚恳请本省开埠的言辞,反而以粤民生计及两省海防为由,力陈浙江通商的弊害,最后“再四筹度。不便听其两省贸易”。
我们看到,因海关直属中央后,地方不但无利可图,一旦开埠还要费心海防,所以至此地方开海贸易的冲动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