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建国60年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起步阶段的缓慢发展(1949-1956年)、曲折中前进的发展(1956-1966年)、拨乱反正基础上的恢复发展(1976-1984年)、学科支撑下的科学发展(1984-1998年)、繁荣兴盛的发展(1998-至今)。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逐步从简单化走向科学化,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从随意性走向制度化,从重选拔性或奖惩性走向重发展性。
关键词:建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测评; 历程
中图分类号: G423.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9)05-0001-04
建国后,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曾被称为“政治课”、“政治理论课”、“两课”等),也就出现了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测评,但由于缺乏相对稳定的教学目标、缺乏相应学科的支撑、测评的随意性比较大等原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发展缓慢,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曾经处于停滞状态。但改革开放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得到了很大发展,乃至今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在进一步发展中。建国60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一、1949-1956年:起步阶段的缓慢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各高校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新体制、新格局,也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关方面进行测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得以起步并缓慢发展,其测评有以下几个特点。
1.测评重点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范围相当狭窄,主要局限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上,而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的测评、“管”的测评等基本未涉及。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也主要局限在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上,注重的是效果测评。
2.重视测评标准的建立
早在1950年,《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中就指出,对政治课学习成绩的评定不应该采取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整风、坦白反省以及斗争大会的方式,而应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由教员负责评定,同学们可漫谈讨论,提供意见,不要一般地采取民主评定的方式。可以看出,建国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即已经注意到了正确确定测评标准,避免测评的主观随意性、片面性,注重遵循教学规律和测评的科学性。
3.以理论学习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的主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
虽然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或仅以考试分数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测评标准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当时有的学校已经认识到考试评分不能真正反映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实际成绩而主张加以改革,但针对这个问题,高等教育部于1956年8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考试评分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当然,《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考试评分问题的意见》也指出了当时政治理论课的考试确实存在着依据学生背诵理论原理完整与否决定分数、而忽视学生对理论原理理解与应用的现象,强调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正确地应用这种理论去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为了书本上的各项原则的死记背诵。但针对当时一些高校认为应该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来测评的认识,《意见》指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恰当的,而当时认为不恰当的依据是认为学生是否真正领会应以学生是否善于应用为标准,如果放弃了这个标准而追求结合学生的平时思想作风和学习态度来评分是舍本逐末的做法,而且从学生的考试效果看,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作风的实际表现来评分,会造成学生忽视理论学习的现象或缩小平时运用理论原理的范围,特别是一些落后学生,可能产生消极情绪,以为反正表现不好政治理论课就不能及格,因而自暴自弃。另一方面,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很难用分数来表示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造成评分的困难。因此,必须按照《高等学校课程考试和考查规程》的规定去做,即“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这在随后高等教育部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中得到了体现。
二、1956-1966年:曲折中前进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曲折发展中逐步走向正规化,与此相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曲折中前进。这一阶段虽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然主要集中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上。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要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测评标准、要么将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为测评标准的非此即彼、左右摇摆的过程中,逐渐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结合起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起来。
1956年9月《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设置了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4门政治理论课程,并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这四门课程的教学时数、顺序、讲授与课堂讨论的学时比例作出了规定,尤其对这几门课程的考试与考查做了规定。指出,凡半年学完的,学完考试;一年学完的,第一学期考查,第二学期考试。这一规定,一般都应按照执行;个别系科,如某一学期因考试科目太多,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然而由于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的估计也过于悲观,从而提出了青年知识分子必须进行思想改造的要求。1957年,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要求全体学生和研究生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学习,并将学习时间暂定为一年,各班级在学习社会主义教育课程期间,原应开的4门政治课一律停开。对于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强调必须改变过去考记忆的方法,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可于学期或学年终进行学习总结。按照这种思路,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主要体现为一种定性测评。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继续强调,评定学生成绩,应当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当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这种考核由于只关注学生的政治表现,平时的思想和行动,在实际工作中主观性较明显,主要通过工作总结、个人小结的形式进行,轻视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甚至走了极端。
1959年以后,教育大革命的高潮过去,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也结束了只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局面。1961年4月,为了解决课程和教学内容不稳定、没有教科书以及学生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知识贫乏的问题,教育部发布了《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其中规定了高校共同的政治理论课程。1961年9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校六十条”)。根据条例的精神,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逐步规范化,并且在恢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规范发展相适应,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教学任务、课程设置、学习时间、教学时数、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都作了相关规定,指出对学生的考核分两部分,一为考试,考试一般应根据试卷评分,试题要力求做到既能测验学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测验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为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这应该另作鉴定,鉴定每年一次。至此,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逐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平时表现结合起来。
三、1976-1984年:拨乱反正基础上的恢复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遭遇严重挫折,“停课闹革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被中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处于停滞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讲坛也恢复了生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恢复发展。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地把测评作为教学的必要环节
如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考试、考查是必要的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学生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事物,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方法之一。通过考试或考查,可以督促学生学习、巩固和发展学习成果。不进行考试或考查,必然会造成学生学习的自流现象。哪些课进行考试,哪些课进行考查,各校可根据教学计划情况自行规定。
2.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明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和作用,反思并调整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检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查学习效果的唯一方法,并且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对于没有考好的学生,要鼓励和帮助他们继续努力,不要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考查和考试主要是检查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检查学生的记忆力。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招收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授予学位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任意降低马列主义各门学科的录取分数线和标准。
3.在重视对学生“学”的测评的同时,展开对教师的测评
1980年印发的《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强调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科学体系,讲清基本原理,并和历史、国内外形势、学生思想、所学专业等多方面的客观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并指出马列主义课教师的业务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评定职称时,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学科教师同时进行。他们的生活待遇(包括评定工资级别、调整住房等)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学校要帮助教师制定个人进修计划,并规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一项依据。要形成科学的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编写讲义、编制电教片、专题讲座、批改作业、审阅试卷和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都应计入教学工作量。而且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察教学效果,考察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就。凡是有一定理论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电教片、学术资料、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学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科研成果。为了妥善解决评定职称问题,各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应设置马列主义课教师职称评定小组。同时,还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已经开始了对教师的全面考核,既包括教学的质量,也包括教书育人的情况,还包括科学研究能力等的考核。
四、1984-1998年:学科支撑下的科学发展
80年代中后期,思想政治教育逐渐成为一门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设立与建设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及其测评的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力的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撑。同时,国外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从各种渠道传入我国。各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育评价等相关理论指导下摸索适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和特点的测评经验。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逐步走向综合化、多样化、科学化
既坚持理论知识系统学习成绩的考核,又坚持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实践运用能力的综合考核。如在“85”方案实施中,各高校按照中央精神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既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又要和学生的实际政治思想情况和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着重考察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受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努力做到动态考评与静态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阶段性考评与总结性考评相结合,教师考评与学生考评相结合。
2.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强调把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列入“211工程”评估标准,而对德育工作评价中有一条是对“两课”建设情况的测评。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将“两课”教学改革作为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整个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也提出,要把“两课”教学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条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211工程”评估的标准之一。
3.开始关注高校领导班子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导实绩的考核
教育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文件中,几乎都涉及到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只是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起,才开始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实绩进行考核。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校系领导定期听课制度和师生评课制度,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并且提出要把“两课”教学工作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条件。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趋向制度化
这一时期中央下发一些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文件中,曾不同程度地强调克服短期行为,建立系统、科学、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长效机制,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测评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活动,促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单位经常性的自我检查、自我调节、自我约束。
五、1998年至今:繁荣兴盛的发展
1998年至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除了实践推动这一因素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的繁荣发展还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整合与发展,尤其是2005年增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研究的深入进行和这几个二级学科的设立,一大批硕士点、博士点的增列,这些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及其测评提供了强大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撑。同时,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的发展还得益于1998年和2005年的课程改革。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繁荣发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进入了新的兴盛阶段。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更为科学的新做法、新尝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另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理论研究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目的、目标更为科学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逐步自觉地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教学目的,并在测评中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通过测评促进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发展。尤其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更强调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且应该逐步“以发展性评价引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估”,[1]力争在测评实践中尊重各测评主体和客体,对学生的测评逐步由选拔性测评为主转变为发展性测评为主,对教师的测评逐步由奖惩性测评为主转变为发展性测评为主,通过测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未来发展以及学校的长远发展。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范围进一步扩大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范围进一步扩大,教育部对各高校开展关于“两课”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中,把高校按规定设置课程的情况、课时安排、师资队伍培养、经费投入等问题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对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学科建设等作出了更为具体可行的规定。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方法更科学、多样
测评中通过制定更为科学的测评指标体系,更加重视学生自评(使评价过程转化为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体验、自我发展的过程)和教师自评,通过努力采用教师测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动态测评与静态测评相结合,单项测评与综合测评相结合,形成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等方法,逐步促进测评的科学化。
可以看出,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从简单化走向科学化,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从随意性走向制度化,从选拔性或奖惩性走向发展性,表现出越来越科学的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1]张耀灿,曹清燕.发展性评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测评的指导理念[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5):65-68.
[责任编辑:杨淑珍]
关键词:建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测评; 历程
中图分类号: G423.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9)05-0001-04
建国后,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曾被称为“政治课”、“政治理论课”、“两课”等),也就出现了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测评,但由于缺乏相对稳定的教学目标、缺乏相应学科的支撑、测评的随意性比较大等原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发展缓慢,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曾经处于停滞状态。但改革开放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得到了很大发展,乃至今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在进一步发展中。建国60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一、1949-1956年:起步阶段的缓慢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各高校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新体制、新格局,也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关方面进行测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得以起步并缓慢发展,其测评有以下几个特点。
1.测评重点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范围相当狭窄,主要局限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上,而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的测评、“管”的测评等基本未涉及。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也主要局限在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上,注重的是效果测评。
2.重视测评标准的建立
早在1950年,《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中就指出,对政治课学习成绩的评定不应该采取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整风、坦白反省以及斗争大会的方式,而应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由教员负责评定,同学们可漫谈讨论,提供意见,不要一般地采取民主评定的方式。可以看出,建国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即已经注意到了正确确定测评标准,避免测评的主观随意性、片面性,注重遵循教学规律和测评的科学性。
3.以理论学习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之测评的主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
虽然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或仅以考试分数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测评标准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当时有的学校已经认识到考试评分不能真正反映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实际成绩而主张加以改革,但针对这个问题,高等教育部于1956年8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考试评分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当然,《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考试评分问题的意见》也指出了当时政治理论课的考试确实存在着依据学生背诵理论原理完整与否决定分数、而忽视学生对理论原理理解与应用的现象,强调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正确地应用这种理论去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为了书本上的各项原则的死记背诵。但针对当时一些高校认为应该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来测评的认识,《意见》指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恰当的,而当时认为不恰当的依据是认为学生是否真正领会应以学生是否善于应用为标准,如果放弃了这个标准而追求结合学生的平时思想作风和学习态度来评分是舍本逐末的做法,而且从学生的考试效果看,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作风的实际表现来评分,会造成学生忽视理论学习的现象或缩小平时运用理论原理的范围,特别是一些落后学生,可能产生消极情绪,以为反正表现不好政治理论课就不能及格,因而自暴自弃。另一方面,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很难用分数来表示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造成评分的困难。因此,必须按照《高等学校课程考试和考查规程》的规定去做,即“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这在随后高等教育部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中得到了体现。
二、1956-1966年:曲折中前进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曲折发展中逐步走向正规化,与此相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曲折中前进。这一阶段虽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然主要集中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上。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要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测评标准、要么将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为测评标准的非此即彼、左右摇摆的过程中,逐渐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结合起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起来。
1956年9月《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设置了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4门政治理论课程,并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这四门课程的教学时数、顺序、讲授与课堂讨论的学时比例作出了规定,尤其对这几门课程的考试与考查做了规定。指出,凡半年学完的,学完考试;一年学完的,第一学期考查,第二学期考试。这一规定,一般都应按照执行;个别系科,如某一学期因考试科目太多,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然而由于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的估计也过于悲观,从而提出了青年知识分子必须进行思想改造的要求。1957年,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要求全体学生和研究生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学习,并将学习时间暂定为一年,各班级在学习社会主义教育课程期间,原应开的4门政治课一律停开。对于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强调必须改变过去考记忆的方法,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可于学期或学年终进行学习总结。按照这种思路,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主要体现为一种定性测评。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继续强调,评定学生成绩,应当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当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这种考核由于只关注学生的政治表现,平时的思想和行动,在实际工作中主观性较明显,主要通过工作总结、个人小结的形式进行,轻视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甚至走了极端。
1959年以后,教育大革命的高潮过去,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也结束了只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局面。1961年4月,为了解决课程和教学内容不稳定、没有教科书以及学生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知识贫乏的问题,教育部发布了《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其中规定了高校共同的政治理论课程。1961年9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校六十条”)。根据条例的精神,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逐步规范化,并且在恢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规范发展相适应,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教学任务、课程设置、学习时间、教学时数、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都作了相关规定,指出对学生的考核分两部分,一为考试,考试一般应根据试卷评分,试题要力求做到既能测验学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测验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为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这应该另作鉴定,鉴定每年一次。至此,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逐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平时表现结合起来。
三、1976-1984年:拨乱反正基础上的恢复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遭遇严重挫折,“停课闹革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被中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处于停滞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讲坛也恢复了生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恢复发展。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地把测评作为教学的必要环节
如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考试、考查是必要的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学生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事物,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方法之一。通过考试或考查,可以督促学生学习、巩固和发展学习成果。不进行考试或考查,必然会造成学生学习的自流现象。哪些课进行考试,哪些课进行考查,各校可根据教学计划情况自行规定。
2.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明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和作用,反思并调整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检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查学习效果的唯一方法,并且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对于没有考好的学生,要鼓励和帮助他们继续努力,不要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考查和考试主要是检查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检查学生的记忆力。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招收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授予学位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任意降低马列主义各门学科的录取分数线和标准。
3.在重视对学生“学”的测评的同时,展开对教师的测评
1980年印发的《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强调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科学体系,讲清基本原理,并和历史、国内外形势、学生思想、所学专业等多方面的客观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并指出马列主义课教师的业务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评定职称时,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学科教师同时进行。他们的生活待遇(包括评定工资级别、调整住房等)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学校要帮助教师制定个人进修计划,并规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一项依据。要形成科学的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编写讲义、编制电教片、专题讲座、批改作业、审阅试卷和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都应计入教学工作量。而且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察教学效果,考察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就。凡是有一定理论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电教片、学术资料、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学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科研成果。为了妥善解决评定职称问题,各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应设置马列主义课教师职称评定小组。同时,还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已经开始了对教师的全面考核,既包括教学的质量,也包括教书育人的情况,还包括科学研究能力等的考核。
四、1984-1998年:学科支撑下的科学发展
80年代中后期,思想政治教育逐渐成为一门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设立与建设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及其测评的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力的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撑。同时,国外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从各种渠道传入我国。各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育评价等相关理论指导下摸索适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和特点的测评经验。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逐步走向综合化、多样化、科学化
既坚持理论知识系统学习成绩的考核,又坚持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实践运用能力的综合考核。如在“85”方案实施中,各高校按照中央精神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既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又要和学生的实际政治思想情况和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着重考察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受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努力做到动态考评与静态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阶段性考评与总结性考评相结合,教师考评与学生考评相结合。
2.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强调把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列入“211工程”评估标准,而对德育工作评价中有一条是对“两课”建设情况的测评。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将“两课”教学改革作为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整个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也提出,要把“两课”教学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条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211工程”评估的标准之一。
3.开始关注高校领导班子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导实绩的考核
教育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文件中,几乎都涉及到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只是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起,才开始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实绩进行考核。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校系领导定期听课制度和师生评课制度,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并且提出要把“两课”教学工作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条件。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趋向制度化
这一时期中央下发一些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文件中,曾不同程度地强调克服短期行为,建立系统、科学、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长效机制,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测评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活动,促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单位经常性的自我检查、自我调节、自我约束。
五、1998年至今:繁荣兴盛的发展
1998年至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除了实践推动这一因素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的繁荣发展还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整合与发展,尤其是2005年增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研究的深入进行和这几个二级学科的设立,一大批硕士点、博士点的增列,这些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及其测评提供了强大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撑。同时,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的发展还得益于1998年和2005年的课程改革。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繁荣发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进入了新的兴盛阶段。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更为科学的新做法、新尝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另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理论研究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目的、目标更为科学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逐步自觉地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教学目的,并在测评中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通过测评促进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发展。尤其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更强调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且应该逐步“以发展性评价引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估”,[1]力争在测评实践中尊重各测评主体和客体,对学生的测评逐步由选拔性测评为主转变为发展性测评为主,对教师的测评逐步由奖惩性测评为主转变为发展性测评为主,通过测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未来发展以及学校的长远发展。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范围进一步扩大
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范围进一步扩大,教育部对各高校开展关于“两课”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中,把高校按规定设置课程的情况、课时安排、师资队伍培养、经费投入等问题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对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学科建设等作出了更为具体可行的规定。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方法更科学、多样
测评中通过制定更为科学的测评指标体系,更加重视学生自评(使评价过程转化为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体验、自我发展的过程)和教师自评,通过努力采用教师测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动态测评与静态测评相结合,单项测评与综合测评相结合,形成性测评与终结性测评相结合等方法,逐步促进测评的科学化。
可以看出,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从简单化走向科学化,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从随意性走向制度化,从选拔性或奖惩性走向发展性,表现出越来越科学的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1]张耀灿,曹清燕.发展性评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测评的指导理念[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5):65-68.
[责任编辑:杨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