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儒家对义与利的取舍态度与选择倾向成为其仁学价值的重要指向。义与利的选择性张力并非表示两者之间构成截然对立的矛盾,而是表现在价值定位的先后、轻重或次序之别。利的价值在于主体获取生产或生活资料以存养小体,为主体的道德活动提供外在基础,义作为主体追求的价值目标并非远离现实经验的抽象理念,道德活动的开展必须以主体基本感性需要的满足为前提。然而功利性手段与道义性目的在本质上不同,二者不具备同等价值,利的手段只能达到利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义的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提出并践行是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一以贯之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