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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服务民营化背景下,治安承包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治安管理模式,将市场与竞争引入公共治安领域,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治安防范管理,形成了社会治安领域的多元化治理,极大地提升了治安管理效率。我国治安承包实践还存在政府职能错位、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治安承包机制进行规范化,以确保治安承包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