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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政策法规制度的不完善
在社会主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地出现,使会计法规制度的建设明显落后于会计事项的发生,而有些法规至今还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新《会计法》的颁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会计信息的失真,但也没有完全改变。《会计法》的有关条款与要求,还需要具体的会计准则和财务规章制度来规范,而准则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往往落后于经济业务的发生。因此,以会计制度为准绳的会计信息也就不可能达到绝对的真实。
2企业产权制度不明确,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
这一现象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常普遍,国有企业的产权归谁所有,答案很明确,而且也很抽象。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谁代表国家行使财产的所有权,只能是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部门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将国家授权的资产委托经营者经营,目前,在所有权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营者的权力越来越大,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由于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与所有者的行为目标往往不一致,经营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完成经营目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支出的做法,追逐短期利润,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由于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不同,使得有利于经营者的方式处理和编制的会计报表信息很难得到保证。
3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道德观念淡漠
搞好一个企业的关键是第一管理者,如果第一管理者的素质低下,名利思想严重,道德观念淡薄的话,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是很难避免的。因为目前各企业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是采取一系列的经营指标,一旦经营指标完不成,或想捞到额外的好处及有关的荣誉时,只有在会计数字上作文章,要求会计人员为其“锦上添花”,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不高,且与经营者是利益共同体,不但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不加制止,听之任之,有的甚至为迎合经营者的意图而置有关法律于一顾,替领导出谋划策,没有根据的随意调整帐务,“编”制报表,以维护所谓的“企业利益”。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陷
由于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在企业经营者的领导下工作,其职务的提升、任免,工资、报酬待遇都受企业经营者的约束,虽然《会计法》规定了会计人员必须抵制领导者的错误决定,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会计人员怕前途受到影响,甚至面临下岗的威胁,对企业的经营者是百依百顺。内部的审计人员、检查人员同会计人员的处境没有两样。由于企业改革的不到位,片面地追求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而相应的制度没有跟上,使一些企业的领导人,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约束,一手遮天,随心所欲,企业内部缺乏约束机制,会计人员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几年我国也陆续颁布了许多法律,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却未尽如意,如《会计法》因缺少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造成了揭发检举容易,立案查处困难。另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缺乏力度,存在执法不严。在日常的财经纪律检查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由于众多的违法违纪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惩治,违法违纪的人员得不到处罚,甚至有些犯错误的领导不但不受处罚,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挽救干部一纸调令,异地升迁,形成了“违法不究,再犯无妨”的恶性循环局面,纵容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助长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恶劣风气。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加强立法,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市场经济是各种经济利益体参与和结合的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市场的有序运行,依赖各经济利益体正当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应履行的义务由法律强制执行。由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规范经济行为,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以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运作秩序。为了更好地贯彻《会计法》,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还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来保证,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要相应的修改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2规范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运作,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逐步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明确化、人格化、商品化。明确国有企业产权的所有者,由产权的所有者选派代表或派出办事机构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以合同契约的形式委托代理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营运,并对其营运状况进行严格地考核、评价、监督。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所有权、董事会法人产权、总经理经营权三者之间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实现三者权责利的有机统一。对委托的代理人员可以采取大额风险抵押、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形态,使代理人的经营业绩与代理人的报酬密切联系起来,对代理人员的失误也要制订相应的制裁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衡企业负责人权力的有效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建立健全严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建立财务部门的工作标准及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建立会计稽核制度、钱帐分管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有关的报销审批制度及重大会计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会计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进而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4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关键在于要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要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认识到会计行为不单纯是经济行为,会计报表更不是抽象的数字文件,会计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会计数据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情况,代表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是否得到真实、正确的反映,从而涉及到种种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能否正确的处理,国家宏观调控决策能否正确制定等。对会计人员来说,一方面会计行为应合规合法,记帐编表应有根有据,在处理日常的会计事务中,能自觉地抵制和监督经济舞弊,又不参与会计造假,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地遵守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正确地执行有关的财经规章制度,尽量减少会计信息的偏差,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1政策法规制度的不完善
在社会主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地出现,使会计法规制度的建设明显落后于会计事项的发生,而有些法规至今还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新《会计法》的颁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会计信息的失真,但也没有完全改变。《会计法》的有关条款与要求,还需要具体的会计准则和财务规章制度来规范,而准则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往往落后于经济业务的发生。因此,以会计制度为准绳的会计信息也就不可能达到绝对的真实。
2企业产权制度不明确,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
这一现象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常普遍,国有企业的产权归谁所有,答案很明确,而且也很抽象。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谁代表国家行使财产的所有权,只能是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部门以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将国家授权的资产委托经营者经营,目前,在所有权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营者的权力越来越大,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由于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与所有者的行为目标往往不一致,经营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完成经营目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支出的做法,追逐短期利润,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由于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不同,使得有利于经营者的方式处理和编制的会计报表信息很难得到保证。
3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道德观念淡漠
搞好一个企业的关键是第一管理者,如果第一管理者的素质低下,名利思想严重,道德观念淡薄的话,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是很难避免的。因为目前各企业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是采取一系列的经营指标,一旦经营指标完不成,或想捞到额外的好处及有关的荣誉时,只有在会计数字上作文章,要求会计人员为其“锦上添花”,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不高,且与经营者是利益共同体,不但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不加制止,听之任之,有的甚至为迎合经营者的意图而置有关法律于一顾,替领导出谋划策,没有根据的随意调整帐务,“编”制报表,以维护所谓的“企业利益”。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陷
由于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在企业经营者的领导下工作,其职务的提升、任免,工资、报酬待遇都受企业经营者的约束,虽然《会计法》规定了会计人员必须抵制领导者的错误决定,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会计人员怕前途受到影响,甚至面临下岗的威胁,对企业的经营者是百依百顺。内部的审计人员、检查人员同会计人员的处境没有两样。由于企业改革的不到位,片面地追求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而相应的制度没有跟上,使一些企业的领导人,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约束,一手遮天,随心所欲,企业内部缺乏约束机制,会计人员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几年我国也陆续颁布了许多法律,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却未尽如意,如《会计法》因缺少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造成了揭发检举容易,立案查处困难。另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缺乏力度,存在执法不严。在日常的财经纪律检查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由于众多的违法违纪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惩治,违法违纪的人员得不到处罚,甚至有些犯错误的领导不但不受处罚,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挽救干部一纸调令,异地升迁,形成了“违法不究,再犯无妨”的恶性循环局面,纵容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助长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恶劣风气。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加强立法,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市场经济是各种经济利益体参与和结合的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市场的有序运行,依赖各经济利益体正当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应履行的义务由法律强制执行。由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规范经济行为,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以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运作秩序。为了更好地贯彻《会计法》,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还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来保证,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要相应的修改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2规范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运作,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逐步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明确化、人格化、商品化。明确国有企业产权的所有者,由产权的所有者选派代表或派出办事机构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以合同契约的形式委托代理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营运,并对其营运状况进行严格地考核、评价、监督。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所有权、董事会法人产权、总经理经营权三者之间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实现三者权责利的有机统一。对委托的代理人员可以采取大额风险抵押、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形态,使代理人的经营业绩与代理人的报酬密切联系起来,对代理人员的失误也要制订相应的制裁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衡企业负责人权力的有效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建立健全严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具有重要的作用。如建立财务部门的工作标准及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建立会计稽核制度、钱帐分管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有关的报销审批制度及重大会计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会计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进而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4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关键在于要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要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认识到会计行为不单纯是经济行为,会计报表更不是抽象的数字文件,会计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会计数据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情况,代表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是否得到真实、正确的反映,从而涉及到种种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能否正确的处理,国家宏观调控决策能否正确制定等。对会计人员来说,一方面会计行为应合规合法,记帐编表应有根有据,在处理日常的会计事务中,能自觉地抵制和监督经济舞弊,又不参与会计造假,在自己的岗位上自觉地遵守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正确地执行有关的财经规章制度,尽量减少会计信息的偏差,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