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制度应更系统化、专业化

来源 :方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antian7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山西省襄垣县检察院一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中指出,多年来,检察机关在探索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中,存在着司法实践的一些问题,结合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社会调查启动的阶段较晚。社会调查主要局限于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至法院审判之间这段时间进行,在刑事诉讼立案、侦查阶段以及审查逮捕环节很少。从修改后刑诉法施行至今,基本未见公安机关移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卷中附有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刑事诉讼的其他环节还是一项陌生的制度。
  二是社会调查报告内容不统一。一般情况下,社会调查的材料都未能形成系统的审查报告意见,不能深刻详细的分析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人身危险性,论理性不强。
  三是无具体落实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细则。现行的社会调查制度还没有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建构的程度,导致公检法对此做法不一,检察系统内部做法也不统一,各摸各的石头,各过各的河。
  四是调查方式单一。一般都是调查人员到被调查人处访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此外,不能充分利用心理学、人格学等先进科学手段展开调查。
  五是社会调查不受信任。我国的“熟人社会”特征,导致缺乏整体的社会信用机制。现实中,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往往呈现“一边倒”状态,所有的被调查人都只说涉案的未成年嫌疑人好的一面,调查难以起到对犯罪未成年人状况正确评估的作用。如我院实行的“三证明一申请”制度,村委、学校、家长的证明基本上是孩子如何热心帮助邻居、如何孝敬父母、如何热爱学习等,家长申请从轻处理的依据也是孩子懂事听话。从这些材料中很难分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
  该院认为,针对这些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在程序上应更加系统化、严密化,调查方式应更加科学化、专业化,调查内容应更加规范化、明确化避免茫然盲目的实务操作,才能将这项制度的作用落到实处。
其他文献
可以说,《三個三重奏》是宁肯一次往低走的尝试。这里面有他的决心和挑战,也有着他对现实清醒的认识:现实不仅仅只是现象,也仍然包含着值得作家们去发掘的深远的东西。  10月22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二层会议室内,众批评家就一部新作《三个三重奏》展开了讨论。“纯文学如何处理热点现实?如何面对权力失范?如何直面腐败?”,成为与会者们谈论最多的问题。  《三个三重奏》是作家宁肯的长篇新作,小说以第一人
为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月23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律师、辖区乡镇及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活动中,各界代表参观了检务接待室,亲身体验了检务接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