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来源 :国际市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kesh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历经14年打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国《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推出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这里,笔者特别提出“四大”值得注意的实施环节,以期我们的《反垄断法》能够尽快发挥“保护竞争、提升国民经济活力”的功效。
  
  加强对资本市场滥用支配权行为的监管
  
  《反垄断法》指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都是垄断的表现,应予制裁。微软公司在海外的扩张行为就受到了欧盟反垄断协会的起诉。金融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虽然一些垄断行为,并不像制造业那样容易识别,但是,它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的危害不亚于消费者失去选择而为企业的垄断利润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随着中国投资机构化的程度越来越大,各类基金对市场的控制力越来越强,他们可能擅自“建立”行业的“潜规则”,通过联手单方向的资金运作,来左右大盘指数的走势。这种操控价格的行为确实影响了广大不知情的投资者,为了明哲保身,自然会出现散户被动跟风的羊群效应,这就会进一步放大价格操纵的效应,使得市场无法根据企业发展的基本面来选择股票,结果,严重阻碍了中国股市价值投资的发展趋向。对于这类滥用市场地位的价格操纵行为,尽管取证的技术性要求较高,但是,国家工商总局也应该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这类垄断行为。
  
  保护市场竞争的生态并不等于不能“做大做强”
  
  对于经营者集中行为,不仅《反垄断法》中做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国务院还发布了《反垄断法》的首个配套规定《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了以经营者营业额为申报标准的方案。目前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在中国主要的核心产业中,外国企业控股的大公司比例迅猛增加,有些外资企业很明显地出现了在中国“一地”强化“经营者集中”的市场占有策略,甚至并购的力度超过了他们本国。在目前中国企业品牌缺乏、管理不佳、技术劣势,市场不足的情况下,中资企业很明显处于竞争的劣势,这种格局非但不能保证支撑中国内需的远大重任,而且,也会越来越影响中国企业在产业价值链的升级战略。所以,商务部会加强这方面垄断行为的合法监管,从而会有效抑制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迅速扩张势头。
  但是,《反垄断法》不能滥用,不能因为保护自己弱势的企业群体,而拿它来做“挡箭牌”,这不仅因为削弱了竞争而导致中国的企业成为温室里的花朵,而且,还会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被我们的经济伙伴看作是严重的“保护主义”的行为,从而影响到我们企业自己今后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
  
  行政性垄断行业要“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对《反垄断法》,老百姓们更关心的是有关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因为很多关系到民生的行业,比如,水、电、煤、交通、通讯等特殊垄断行业关系到民生,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它们的价格垄断行为是否不会受到国家发改委的监管。事实上,由于这些行业存在很高的投资成本、技术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非常巨大,丢给市场去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由国家来一揽子承担无可厚非;其他西方成熟国家也是如此。但关键是,提供给我们老百姓的产品和服务,其价格形成机制应该要做到“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所谓“透明化”,就是要向大众阐明成本的高低和价格的形成要素,而不做披露的制定收费价格让老百姓无法选择地被迫接受,这就是一种有害的行政性垄断表现。所谓“社会化”,就是要考虑到这类行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公共性的较多,不能够单纯地按照一般定价原则来实施,政府应该要多调研和多开听证会,了解民生的实际需求和对服务的认可程度,再根据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来制定成本收回的时间、范围等影响价格的标准。所谓“市场化”,对于投资方案、工程实施的竞标单位、甚至部分的服务内容都可以采取市场化竞争方法操作,这样既能达到价廉物美的效果,也能防止“上海社保案”这样的腐败现象。
  
  反垄断首先要合力反腐败
  
  在反垄断的过程中,避免腐败的滋生,也就是避免更大的垄断的出现。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坚决遏制“走后门、开绿灯”的寻租行为。
  从现在开始,很多国营的行业巨头将为《反垄断法》矛头所指,那么打破这些企业垄断的主要行为就是业务拆分,如同当年美国拆分微软。但问题是,这个拆分的过程谁来做?怎么做?如果在拆分的过程中,被拆分的业务最终通过种种幕后交易,传递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手中,那就给未来造成了更大腐败的可能性,前车之鉴就是俄罗斯能源工业的“反垄断”。它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和更多的寡头。
  总之,这次《反垄断法》的推出,从理论上讲,有利于打破行政性垄断的壁垒,创造民营经济业务升级和企业发展的必要空间;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有效阻止国外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进行战略并购等的疯狂扩张(非公平竞争的一种表现);有利于保护广大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培育“内需”茁壮成长的生态环境。但在操作层面上看,能否做到“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以保证法制建设所带来的货真价实的经济效益,确实感到今后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和“挑战自我”的制度改革。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
其他文献
日前,国务院对1987年发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并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由于最近接连发现新的超导体,因此产生的兴奋将会掩盖材料科学一些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会妨碍超导体的实际应用。 Due to the recent discovery of new superconductors
采用准直望远镜对上海电子束离子阱(EBIT)装置进行机械准直,制定了合理的准直方案,设计了高精度的机械调节机构和良好的准直工艺,并进行了试验。通过准直,各组件的位置精度均
通过NH_4C1水溶液二维凝固过程的模拟实验,研究了凝固过程中液相区内的晶体形成条件。结果表明,随凝固条件和时间的不同,型壁上晶体的游离、表面凝固产生“晶雨”及枝晶熔断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在“陶瓷—有发展前途的材料”的报告中阐述了陶瓷材料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并以不同的例子对目前的发展水平作了介绍。对高强度和耐高温陶瓷结构材料提出的高要求涉及到一系列
太阳辐射能的能量密度,在大气层外平均约为1.353千瓦·米~(-2),这一数值称为太阳常数。在地面上,由于大气中的散射和吸收,约减为1.0千瓦·米~(-2)。作为能源来说这种能量密
商业判断规则是美国公司法中一个重要的判例法规则,是法院提供给董事的一项免责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中的董事谨慎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2005年《公司法》确立了的董
所谓“一企两证”是一个企业同时拥有内资和外资两个工商营业执照。在实践中,已经遇到“一企两证”问题,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困惑。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The so-
所谓均匀胶体粒子是指不但组成、形状相同,而且粒子尺寸分布十分狭窄的胶体粒子。均匀胶体粒子在研究胶体界面双电层的电特性,吸附特性以及絮凝稳定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