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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城市人口变得越来越多,加强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措施,对于中低收入人群而言是一项必要的福利措施。本文对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切实有效地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关键词】城市住房 中低收入者 住房保障 策略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收入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不同收入的人群在社会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有差距,比如住房,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高的房价让许多中低收入家庭要么“望房兴叹”,要么承担大额债务导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建立面向我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我国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落实住房问题,也是提高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增收目标的重要途径。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的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是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使用较多的一种住房保障手段,指的是以实物配租和租金发放两种方式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解决其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对保障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借鉴其他国家以及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二、其他国家的公共租赁房制度
(一)英国公共住房制度
英国的公共住房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重要的时期,第一个阶段主要是由政府介入的,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住房需求逐渐增大,社会上的租房者越来越多,因此使得政府的压力空前巨大。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英国出台了《住宅法》,在这部法律中规定了以公营住宅为核心的住房政策,即由政府投资建造公共住房,并且将房屋出租给百姓,收取较低的租金。这一政策的制定,对居民的住房问题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第二个时期是公共住房政策调整时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住房资源短缺,因此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将建设公有住房以及出租该住房当作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措施,这一时期内,英国的公有住房数量急剧增加,但是由于贫民大量集中,造成廉租住房品质和社区质量呈现低劣发展趋势,而且住房市场运作效率低。第三个时期是公共住房政策变革的时期。在这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英国的住房政策出现了一些改变,在这个时期,政府也支持公有住房私有化,但是侧重点有一定转变,即将传统的以公共住房建设为主的政策转变为以增加住房供应为主的补充政策。同时,英国还在《住房法》中导入了一些新的条款,即鼓励公共住房的承租用户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购买自己所居住的房屋,这种政策目前在我国的公共租赁房建设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应用。英国政府在鼓励承租户购买所居住的住房的过程中还研究了一些新的补贴方式,积极调动了承租户的购房积极性。在这一时期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公共住房的财政补贴大幅度减少,在这个时期还出现了房租上涨的现象,住房矛盾再一次被激化。
(二)美国公共住房制度
美国最早制定的住房法案主要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口的居住问题。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出台了《公共住房法》,该法律中对公共住房的建设进行了规定,即由中央政府出资、由地方政府建造公共住房并出租给低收入家庭。美国公共住房的管理过程中,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于公共住房的申请与配租、房源的供给、控租政策、房租补贴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在美国可以申请公共住房的人群为家庭收入为所在地区平均收入80%以下者;美国的公共住房的房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政府直接建房、政府补贴开发商建房和市场“过滤”出的旧房;美国公共住房的租金地方政府通过立法来限制,确保公共住房的租金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不会对居民的生活带来太大的压力;美国的公共住房的补贴形式有很多种,比如“砖头”补贴、房东补贴、住房券计划、现金补贴等。同时,美国的公共住房的管理也十分科学,为了避免出现鼓励居民懒惰或钻政府福利空子的现象,美国政府对于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对于承租户的补贴政策也采取“按收入交房租,按人口分住房”的补贴标准,只有合乎具体规定的家庭才可以进行申请,同时也会定期对居民的工作、生活状况进行审核,确保租住户的情况满足租住条件。
(三)新加坡公共住房制度
新加坡获得独立之后,为了给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新加坡政府致力于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因此当时新加坡的人口总共有100多万,但其中84%的人生活在卫生条件恶劣、破旧不堪的住房和窝棚中。为此政府专门组建了负责建房的计划安排、施工建设及使用管理的机构,即房屋开发局对居民的住房问题进行解决。该机构的工作内容之一是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公共住房,这些公共住房在新加坡被称为“组屋”,房屋开发局在进行各种资金的整合时主要包括政府以及居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的贷款,另一方面是居民的购房贷款。房屋开发局对组屋进行出售以及出租的时候,其租金或者出售的价格会比市场价格低一些。在房屋开发局的指导和管理下,新加坡有86%的人群都生活在房屋开发局主持修建的住宅中,对居民的住房难题是一个很好的解决。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现状分析
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的社会保障功能,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城市生活中收入水平不高,处于中下水平的居民的住房问题进行切实解决的所有政策措施的总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中的数量越来越多,住房成为其工作生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是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当前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住房保障的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共租赁房,另一种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在房屋价格上实行政府指导的价格、并且面向全社会中低收入者销售的普通微利商品住宅。该类住房在建设时也有不同的分类,包括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单位自有生活集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如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了给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在企业周边地区选址进行房屋建设,并且面向内部人员以低价销售的住房,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济适用房。而公共租赁房制度则主要是针对住房问题比较严重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这也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两种房屋形式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在进行改革,随着土地等要素资源的制约,经适房越建越远,经适房制度存在的不公平性以及寻租空间等弊端日益显现,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如江西省成为我国首个停止建设经适房的省,而随后北京、南京等地也在酝酿取消经适房建设,并且开始重点发展公租房。
以上的住房保障属于实物保障,另外一种住房保障形式是货币补贴。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国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大投入的力度,并且采取各种支持政策,比如土地、财税等,而已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各个部门以及单位之间协调发展,促进公共租赁房制度不断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适当地提高经济补贴,并且鼓励社会上更多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可以向当地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请相应的住房,切实解决住房问题,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公共租赁房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住房补贴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比如对公共租赁房减少过程中需要对资金进行落实,公共租赁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补贴,为了促进公共租赁房的不断建设,需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各级政府的支持,同时需要拨出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住房补贴,可以鼓励一些人群从公共租赁房转向其他形式的住房,从而切实解决更多有需要的人群,满足保障对象的实际居住需求。
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制度虽然在逐渐完善,但仍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盲目扩大,使得经济适用房本身的适用性出现了改变,偏离了经济适用房本来的目的;不健全的住房金融体系对经济适用房以及公共租赁房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和影响;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以及公共租赁房的租住对象的控制存在一定的难度。随着住房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在住房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需要本着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从而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问题的策略
(一)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将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进行有机结合
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政府是具体工程的主体部分,但是也不能对市场机制完全否定。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不仅是因为政府掌控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大部分资金来源,还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住房问题。但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市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加强市场调节机制的影响,也可以有效地促进保障性租房的建设。
(二)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为了强化具体的保障责任,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应该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到政府的绩效考评中,把推动住房社会保障作为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强化战略管理重要职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作为国家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组建专门的机构负责公共住房的供给和分配。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政府不仅要在绩效评价机制方面给予一定的约束,同时要给地方政府赋予一定的权利、法律保障以及资金支持,促进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以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难题。对不同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确定之后,还要对具体的工作进行考核,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中,对传统的政绩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定期对当地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根据调查的结果,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考量,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不合要求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处理,应该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可以得到落实。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给用户提供居住的场所,因此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住房的供应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无住房用户将会变得越来越多,城市的房价持续上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群不能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的需求量十分巨大,在社会中亟待改善住房条件的主要人群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数量,解决了居民的居住问题,才能使得居民专心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不断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四)加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住房保障体系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基础,当前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也应该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制定合乎我国国情、民情、世情的法律条文,比如借鉴美国的《住房法》、《住房贷款法》,新加坡的《建屋局法》、《特别物产法》等,制定满足我国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体系。
(五)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的投入
在公共保障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各种政策优惠是确保住房建设工程可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无偿划拨土地和减免市政配套收费,使得市级财政的实际收入相对减少,但是城市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量十分巨大,单是公共保障住房的建设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为了解决资金难题,需要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扩大融资渠道,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投入力度,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以顺利推进。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比如国家拨款、政策性贷款等,都可以作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加强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有效的融资,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结语
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进程逐渐加快,人们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住房价格持续增高,使得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不能支付高昂的住房费用。对此要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题,即必须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同时结合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左勇超.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中公租房体系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1(04).
[2]胡绍雨.新时期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3(06).
[3]欧阳晓晴.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6.
[4]徐波.我国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0.
[5]金雪娇.浅谈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低温建筑技术,2010(10).
[6]朱玲怡.浅谈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现代商业,2010(15).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之一(2012SJB790046)。
作者简介:韩雅丽(1974-),女,江苏盐城人,硕士,盐城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工程、税务管理等。
【关键词】城市住房 中低收入者 住房保障 策略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收入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不同收入的人群在社会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有差距,比如住房,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高的房价让许多中低收入家庭要么“望房兴叹”,要么承担大额债务导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建立面向我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我国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落实住房问题,也是提高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增收目标的重要途径。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的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是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使用较多的一种住房保障手段,指的是以实物配租和租金发放两种方式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解决其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对保障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借鉴其他国家以及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二、其他国家的公共租赁房制度
(一)英国公共住房制度
英国的公共住房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重要的时期,第一个阶段主要是由政府介入的,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住房需求逐渐增大,社会上的租房者越来越多,因此使得政府的压力空前巨大。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英国出台了《住宅法》,在这部法律中规定了以公营住宅为核心的住房政策,即由政府投资建造公共住房,并且将房屋出租给百姓,收取较低的租金。这一政策的制定,对居民的住房问题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第二个时期是公共住房政策调整时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住房资源短缺,因此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将建设公有住房以及出租该住房当作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措施,这一时期内,英国的公有住房数量急剧增加,但是由于贫民大量集中,造成廉租住房品质和社区质量呈现低劣发展趋势,而且住房市场运作效率低。第三个时期是公共住房政策变革的时期。在这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英国的住房政策出现了一些改变,在这个时期,政府也支持公有住房私有化,但是侧重点有一定转变,即将传统的以公共住房建设为主的政策转变为以增加住房供应为主的补充政策。同时,英国还在《住房法》中导入了一些新的条款,即鼓励公共住房的承租用户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购买自己所居住的房屋,这种政策目前在我国的公共租赁房建设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应用。英国政府在鼓励承租户购买所居住的住房的过程中还研究了一些新的补贴方式,积极调动了承租户的购房积极性。在这一时期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公共住房的财政补贴大幅度减少,在这个时期还出现了房租上涨的现象,住房矛盾再一次被激化。
(二)美国公共住房制度
美国最早制定的住房法案主要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口的居住问题。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出台了《公共住房法》,该法律中对公共住房的建设进行了规定,即由中央政府出资、由地方政府建造公共住房并出租给低收入家庭。美国公共住房的管理过程中,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于公共住房的申请与配租、房源的供给、控租政策、房租补贴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在美国可以申请公共住房的人群为家庭收入为所在地区平均收入80%以下者;美国的公共住房的房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政府直接建房、政府补贴开发商建房和市场“过滤”出的旧房;美国公共住房的租金地方政府通过立法来限制,确保公共住房的租金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不会对居民的生活带来太大的压力;美国的公共住房的补贴形式有很多种,比如“砖头”补贴、房东补贴、住房券计划、现金补贴等。同时,美国的公共住房的管理也十分科学,为了避免出现鼓励居民懒惰或钻政府福利空子的现象,美国政府对于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对于承租户的补贴政策也采取“按收入交房租,按人口分住房”的补贴标准,只有合乎具体规定的家庭才可以进行申请,同时也会定期对居民的工作、生活状况进行审核,确保租住户的情况满足租住条件。
(三)新加坡公共住房制度
新加坡获得独立之后,为了给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新加坡政府致力于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因此当时新加坡的人口总共有100多万,但其中84%的人生活在卫生条件恶劣、破旧不堪的住房和窝棚中。为此政府专门组建了负责建房的计划安排、施工建设及使用管理的机构,即房屋开发局对居民的住房问题进行解决。该机构的工作内容之一是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公共住房,这些公共住房在新加坡被称为“组屋”,房屋开发局在进行各种资金的整合时主要包括政府以及居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的贷款,另一方面是居民的购房贷款。房屋开发局对组屋进行出售以及出租的时候,其租金或者出售的价格会比市场价格低一些。在房屋开发局的指导和管理下,新加坡有86%的人群都生活在房屋开发局主持修建的住宅中,对居民的住房难题是一个很好的解决。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现状分析
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的社会保障功能,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城市生活中收入水平不高,处于中下水平的居民的住房问题进行切实解决的所有政策措施的总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中的数量越来越多,住房成为其工作生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是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当前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住房保障的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共租赁房,另一种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在房屋价格上实行政府指导的价格、并且面向全社会中低收入者销售的普通微利商品住宅。该类住房在建设时也有不同的分类,包括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单位自有生活集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如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了给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在企业周边地区选址进行房屋建设,并且面向内部人员以低价销售的住房,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济适用房。而公共租赁房制度则主要是针对住房问题比较严重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这也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两种房屋形式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在进行改革,随着土地等要素资源的制约,经适房越建越远,经适房制度存在的不公平性以及寻租空间等弊端日益显现,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如江西省成为我国首个停止建设经适房的省,而随后北京、南京等地也在酝酿取消经适房建设,并且开始重点发展公租房。
以上的住房保障属于实物保障,另外一种住房保障形式是货币补贴。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国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大投入的力度,并且采取各种支持政策,比如土地、财税等,而已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各个部门以及单位之间协调发展,促进公共租赁房制度不断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适当地提高经济补贴,并且鼓励社会上更多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可以向当地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请相应的住房,切实解决住房问题,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公共租赁房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住房补贴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比如对公共租赁房减少过程中需要对资金进行落实,公共租赁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补贴,为了促进公共租赁房的不断建设,需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各级政府的支持,同时需要拨出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住房补贴,可以鼓励一些人群从公共租赁房转向其他形式的住房,从而切实解决更多有需要的人群,满足保障对象的实际居住需求。
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制度虽然在逐渐完善,但仍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盲目扩大,使得经济适用房本身的适用性出现了改变,偏离了经济适用房本来的目的;不健全的住房金融体系对经济适用房以及公共租赁房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和影响;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以及公共租赁房的租住对象的控制存在一定的难度。随着住房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在住房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需要本着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从而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问题的策略
(一)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将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进行有机结合
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政府是具体工程的主体部分,但是也不能对市场机制完全否定。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不仅是因为政府掌控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大部分资金来源,还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住房问题。但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市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加强市场调节机制的影响,也可以有效地促进保障性租房的建设。
(二)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为了强化具体的保障责任,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应该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到政府的绩效考评中,把推动住房社会保障作为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强化战略管理重要职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管理作为国家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组建专门的机构负责公共住房的供给和分配。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政府不仅要在绩效评价机制方面给予一定的约束,同时要给地方政府赋予一定的权利、法律保障以及资金支持,促进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以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难题。对不同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确定之后,还要对具体的工作进行考核,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中,对传统的政绩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定期对当地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且根据调查的结果,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考量,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不合要求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处理,应该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可以得到落实。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给用户提供居住的场所,因此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住房的供应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无住房用户将会变得越来越多,城市的房价持续上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群不能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的需求量十分巨大,在社会中亟待改善住房条件的主要人群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数量,解决了居民的居住问题,才能使得居民专心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不断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四)加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住房保障体系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基础,当前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也应该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制定合乎我国国情、民情、世情的法律条文,比如借鉴美国的《住房法》、《住房贷款法》,新加坡的《建屋局法》、《特别物产法》等,制定满足我国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体系。
(五)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的投入
在公共保障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各种政策优惠是确保住房建设工程可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无偿划拨土地和减免市政配套收费,使得市级财政的实际收入相对减少,但是城市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量十分巨大,单是公共保障住房的建设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为了解决资金难题,需要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扩大融资渠道,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投入力度,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以顺利推进。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比如国家拨款、政策性贷款等,都可以作为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加强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有效的融资,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结语
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进程逐渐加快,人们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住房价格持续增高,使得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不能支付高昂的住房费用。对此要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题,即必须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同时结合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左勇超.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中公租房体系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1(04).
[2]胡绍雨.新时期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3(06).
[3]欧阳晓晴.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6.
[4]徐波.我国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0.
[5]金雪娇.浅谈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低温建筑技术,2010(10).
[6]朱玲怡.浅谈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J].现代商业,2010(15).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之一(2012SJB790046)。
作者简介:韩雅丽(1974-),女,江苏盐城人,硕士,盐城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工程、税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