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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良德之治"。当前,社会存在泛道德与去道德的两极倾向、道德高标的尴尬与次道德的丧失、公德与私德的混淆、公民道德与政府道德的不平衡等道德困境。实现"良德之治",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道德与法律、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及公民道德和政府道德之间的关系,以道德和谐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