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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通过正直的儿子证实父亲偷羊的案例,把孝道置于正义的对立面。孔子的回答是,“直者”不仅是父与子的正义观,也是父子那个社会的正义观,因此,“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直”是社会正义自身的要求。“隐”是父子同样享有的权利,既不是孝道专属,也不是孝道强加给社会正义的非分要求。叶公追求的无限正义无视社会伦理的客观存在,是对正义的扭曲。“亲亲相隐”符合正义的诉求,是正义赋予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