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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我国畜牧管理机构人形式上可分为清皇宫内畜牧管理机构、清中央国家机关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以及清各地方政府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三部分。其中清皇宫内的畜牧管理机构虽仅为皇帝及其家族等少数人服务,但其地位显赫,规模也较大,其主要机构有上驷院、庆丰司、都虞司等;属于清中央国家机关中的畜牧管理机构主要有兵部车驾司、太仆寺以及清末设立的农工商部农务司等;在清各地方政府中,尤其在农区,并无专职管理畜牧的机构,在牧区,则多以军政合一的形式管理北方少数民族游牧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