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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赵大爷中年丧妻,含辛茹苦地把一双儿女拉扯大。如今儿女均已成家,赵大爷依旧过着孤苦的日子。不久前,赵大爷因病无钱上医院,就向儿子要钱治病,儿子只给了150元。由于钱不够,赵大爷又去找女儿。女儿说:“你的房子等财产将来我都不继承,生活费和治病钱我也不分摊。”请问,这种“生不赡养,死不继承”的做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