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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盛行,一些人认为只要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就能顺利实现。然而,法治的实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简单的依法办事会导致对法律的机械使用、误解、曲解等现象,出现有法不会用的现象。这意味着"以简约的法律规则和程序调整复杂社会"的法律逻辑思维模式,难以适应当今法治中国建设。这就需要建构新法律逻辑,对法治实践经验进行逻辑层面的概括,从而使这些经验转化为法律调整的智慧与方法,实现法律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