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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导下,大兴安岭围绕“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不断丰富营林工作的内涵,营林工作既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又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基础。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科学谋划和调整了营林生产经营布局。按照“宜封则封,宜改则改,宜造则造,宜抚则抚,宜促则促”的原则,确定了大兴安岭林区的经营布局是“南改北促、近造远封”,即:对岭南的低质林实施改造,在岭北加大人工促进更新力度,对城镇和城镇周边以及近山区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对远山区实施封山育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