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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把"双刃剑",既可能引发破坏社会秩序的集体行动,也可能成为网民和政府沟通的桥梁。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不应带有贬义,笔者客观界定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说明其宏观意义上的本质是社会监督形式,微观意义上则是公民表达权的形式。网络群体性事件在参与主体、关注事件、参与方式、产生影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所以,网络群体性事件应通过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途径加以疏导。在此重点探讨疏导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