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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资源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产权制度的创新,是林业经济市场化的探索,其涉及到的有关林权的法理研究,保证林改深入推进应当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研究,不仅丰富了法学的研究内容,针对法律毕业生整体过剩与林改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的矛盾,也对国有林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研究方向与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