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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警察权扩张集中于轻微刑事案件领域,其表现形式为刑民(行)不分和刑事司法程序启动的随意。警察权在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的扩张是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欠缺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自动投射,违背了刑事法治主义和人权保护观念。必须革新国家治理理念,加强检察监督,引入轻(微)罪处分制度,从而让警察权回归其人权保护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