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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原上海市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猛走上法庭。他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1547.9万余元。陈猛的受贿跟他在普陀区任上毫无关系,他的贿赂,都来自于在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担任上海市松江区副区长期间。起诉书显示,这8年间,他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开发商以及松江区新桥镇原党委副书记沈英的贿赂款、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