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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人民赴大陆观光探亲以来,随着两岸交流的日益深入,已有超过32万对跨越海峡的爱情开花结果。在2008年两岸实现“三通”前,“通婚”这一先于“三通”开始的“第四通”早已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连接两岸人民情感的重要纽带。
老夫少妻的老兵婚姻
20多年来,两岸婚姻的发展和变迁折射出时代光影的变化。最早的两岸婚姻是从“老兵婚姻”起步的。
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人民赴大陆观光探亲,借此机会,国民党老兵形成了一股返乡探亲潮。很多国民党老兵离开大陆时没有结婚,到了台湾之后由于行政命令、族群隔离、收入微薄等种种原因,在台湾也没能结婚。家乡的亲友看到这些来自台湾的老乡还是孤身一人,便热心地做起了“媒人”,帮其找个能够在晚年陪伴其说话聊天、照顾生活起居的伴侣。
早期的“老兵婚姻”,除了以“大陆女性加台湾男性”为主之外,“老夫少妻”是另外一个特征。按照台湾“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的统计,在两万多对的老兵婚姻中,男性的平均年龄要比女性大26岁左右。
除了因年龄和成长环境差异带来的沟通上的困难,由于当时两岸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台湾社会普遍对这些来到台湾的大陆配偶抱有偏见,认为她们是“来台湾占便宜的”,很多人用带有歧视意味的称呼——“大陆妹”来称呼这些大陆新娘。在政策上台湾对大陆新娘也存在颇多歧视,她们来到台湾八年后才能申请身份证,如果丈夫去世了,她们不能继承丈夫的房产,存款也不能超过200万元新台币。
因此,这些老兵婚后的生活条件往往非常艰辛,老兵的月收入一般是在2万~4万新台币之间,这个收入供一家人使用,必然是捉襟见肘。很多大陆配偶在台湾取得身份证之后,能够工作的少之又少。根据“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的统计,这些老兵娶的大陆新娘,有88%的人在台湾没有工作,有临时性工作的只占8.3%,有经常性工作的更是只有3.7%。
婚姻形态折射时代变迁
随着两岸交流的进一步紧密和深入,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到大陆经商、旅游,参与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两岸民众克服了距离的限制,台湾方面也出现了专门以介绍两岸婚姻为主要业务的中介机构,两岸婚姻的数量在各种力量的推动下不断增长。
随着大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两岸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的差异不再像过去那样悬殊,两岸婚姻的形式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根据台湾方面的研究,两岸婚姻中“为爱跨海峡”的婚姻渐成主流,通过结婚“提升生活质量”的功利化色彩逐渐减弱。“台湾女乐嫁大陆男”的两岸婚姻渐渐增多,而且越来越多的两岸家庭选择在大陆定居。
两岸婚姻数量日趋理性,大陆新娘维权意识增强。从统计数据上看,两岸婚姻数量在2003年达到历史最高峰——34685对,2004年开始逐渐滑落,自2008年起稳定在每年约12000对的水平上。同时,与早期的“老兵新娘”相比,近年来嫁到台湾的大陆女性知识层次更高,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强,更愿意组织起来为自己争取权益。两岸婚姻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日趋理性健康。
校园情侣将成两岸婚姻中的新生力量。2008年台湾第二度政党轮替之后,两岸交流速度加快。台湾当局2010年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求学的政策,使得因在大学校园里共同求学而相知相恋的两岸情侣越来越多。在帮助大陆同学适应台湾学习生活的过程中,两岸的年轻人擦出了很多爱情火花。可以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大陆学生赴台求学,两岸婚姻的数量有可能再次出现大幅增长。
辛苦的两岸婚姻
两岸风俗文化、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使得跨越海峡的婚姻需要更多的磨合和包容。从相知、相恋、相守到白头偕老,两岸联姻的家庭需要面对比普通家庭更多的问题和障碍。
第一重障碍是误解和不信任。由于过去两岸曾经长期敌对,两岸民众缺乏了解。因此,两岸情侣们需要克服来自社会、亲友们种种误解而带来的巨大压力。早期,两岸人民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当时台湾一些不良的婚介公司,打出“二十万娶得美娇娘”、“不满意可退换”等婚介广告,使得在台湾民众眼里,“大陆新娘”到台湾来就是图个好生活,早期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为此需要忍受很多社会歧视。今天,台湾仍把物美价廉的生菜称作 “大陆妹”。
同样,大陆人民也对台湾同胞有着因为缺乏交流带来的偏见。笔者曾经访谈过一位远嫁台湾的大陆新娘。她回忆说,当她告知母亲找了一个台湾男朋友时,她母亲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台湾男人花心,要她赶紧和男友分手。而她母亲仅是由电视剧得出此种结论。
第二重障碍是台湾方面的种种歧视性规定。在2003年之前,大陆配偶在新婚后无法长期在台湾停留,每年只能以“探亲”的名义在台湾最多停留半年。这意味着新婚夫妻有一半时间要两地分隔。2003年台湾虽然取消了上述规定,但同时又实行了新的大陆配偶入境面谈制度。面谈内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夫妻生活细节,对当事人极其不尊重。
时至今日,台湾的很多法令规定仍然存在对大陆配偶的歧视性规定。比如大陆配偶婚后六年才能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而其他外籍配偶只需要四年;外籍配偶入籍之后就可以担任十一职等以下级别的公务员,大陆配偶必须入籍满十年才有资格担任公务员。此外,大陆配偶在台湾不能加入工会,在配偶婚前子女收养、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上也要比其他外籍配偶受到更多的限制。
第三重障碍是社会网络的缺失。一般大陆新娘到台湾都是只身一人,无亲无故,原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支持系统都被切断。如果她们遇到夫妻不合甚至家庭暴力等问题时,往往是无处求援。如果想要离婚,马上又面临无法在台湾居留、被迫与子女分离的问题,所以很多大陆新娘只能忍气吞声熬年头,等取得身份证之后才敢离开痛苦的婚姻。
另外,大陆配偶到台湾,还必须跨过很多其他的障碍。比如台湾只承认大陆41所高校的学历,很多大陆配偶来到台湾,因学历得不到承认而影响求学就业,很多人被迫从事低层次的劳动。
抱团取暖 争取权益
近年来,大陆配偶组织起来,利用尽可能多的资源为自身争取权益,在她们的努力下,针对大陆配偶的各种歧视和障碍在不断减少。此外,作为她们的娘家,大陆方面也日益重视她们的生存状态,尽可能的帮她们争取合法权益。
来到台湾,以前的社会网络消失了,大陆配偶们就重组新的社会网络,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她们设立了两岸公园论坛、大陆新娘配偶论坛等网络平台,交换彼此的台湾经验和有关台湾政令法规、医疗美容、工作休闲等生活讯息。
在努力工作之余,大陆新娘们抱着“与其抱怨不如力争改变”的信念,借助群体的力量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2010年2月,台湾第164个政党——中华生产党成立,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台湾的新移民族群提高社会地位,提升就业技能。该党以蓝底红五星为标志,党主席就是1992年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卢月香。两年间,中华生产党与台北市社会局合作,为大陆新娘举办各种培训班,培养她们在餐饮、美容、看护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迄今为止帮助近6000名大陆姐妹找到了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中华生产党的党员已从成立时的2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两万多人,成为一股不容小视的政治力量。除了筹组政党外,大陆新娘的配偶们也积极地为他们的爱人争取权益,台湾著名的为大陆配偶积极争取权益的非政府组织“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现任会长钟锦明和前任会长黄江南,都是因为家里娶了大陆新娘后,投身于为大陆配偶争取权益的工作。
另外,大陆方面也尽一切可能,为两岸婚姻家庭提供服务。2012年6月,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在厦门成立。两个月后,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在北京成立。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国台办主任王毅、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出席协会成立大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亲自担任协会会长,显示出大陆方面对两岸婚姻和在台大陆配偶权益的高度重视。协会成立一周后,窦玉沛率团访台,深入高雄、台中、嘉义、新北等地,访问大陆配偶家庭,并与相关机构、团体交流,为两岸婚姻家庭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虽然存在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和法令上的种种障碍和困难,但是这些跨越海峡的伴侣们用更大的包容心谱写了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相濡以沫的家庭故事。“通婚”这一“三通”外的“第四通”,已经成为推动两岸融合的重要力量。
老夫少妻的老兵婚姻
20多年来,两岸婚姻的发展和变迁折射出时代光影的变化。最早的两岸婚姻是从“老兵婚姻”起步的。
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人民赴大陆观光探亲,借此机会,国民党老兵形成了一股返乡探亲潮。很多国民党老兵离开大陆时没有结婚,到了台湾之后由于行政命令、族群隔离、收入微薄等种种原因,在台湾也没能结婚。家乡的亲友看到这些来自台湾的老乡还是孤身一人,便热心地做起了“媒人”,帮其找个能够在晚年陪伴其说话聊天、照顾生活起居的伴侣。
早期的“老兵婚姻”,除了以“大陆女性加台湾男性”为主之外,“老夫少妻”是另外一个特征。按照台湾“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的统计,在两万多对的老兵婚姻中,男性的平均年龄要比女性大26岁左右。
除了因年龄和成长环境差异带来的沟通上的困难,由于当时两岸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台湾社会普遍对这些来到台湾的大陆配偶抱有偏见,认为她们是“来台湾占便宜的”,很多人用带有歧视意味的称呼——“大陆妹”来称呼这些大陆新娘。在政策上台湾对大陆新娘也存在颇多歧视,她们来到台湾八年后才能申请身份证,如果丈夫去世了,她们不能继承丈夫的房产,存款也不能超过200万元新台币。
因此,这些老兵婚后的生活条件往往非常艰辛,老兵的月收入一般是在2万~4万新台币之间,这个收入供一家人使用,必然是捉襟见肘。很多大陆配偶在台湾取得身份证之后,能够工作的少之又少。根据“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的统计,这些老兵娶的大陆新娘,有88%的人在台湾没有工作,有临时性工作的只占8.3%,有经常性工作的更是只有3.7%。
婚姻形态折射时代变迁
随着两岸交流的进一步紧密和深入,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到大陆经商、旅游,参与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两岸民众克服了距离的限制,台湾方面也出现了专门以介绍两岸婚姻为主要业务的中介机构,两岸婚姻的数量在各种力量的推动下不断增长。
随着大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两岸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的差异不再像过去那样悬殊,两岸婚姻的形式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根据台湾方面的研究,两岸婚姻中“为爱跨海峡”的婚姻渐成主流,通过结婚“提升生活质量”的功利化色彩逐渐减弱。“台湾女乐嫁大陆男”的两岸婚姻渐渐增多,而且越来越多的两岸家庭选择在大陆定居。
两岸婚姻数量日趋理性,大陆新娘维权意识增强。从统计数据上看,两岸婚姻数量在2003年达到历史最高峰——34685对,2004年开始逐渐滑落,自2008年起稳定在每年约12000对的水平上。同时,与早期的“老兵新娘”相比,近年来嫁到台湾的大陆女性知识层次更高,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强,更愿意组织起来为自己争取权益。两岸婚姻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日趋理性健康。
校园情侣将成两岸婚姻中的新生力量。2008年台湾第二度政党轮替之后,两岸交流速度加快。台湾当局2010年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求学的政策,使得因在大学校园里共同求学而相知相恋的两岸情侣越来越多。在帮助大陆同学适应台湾学习生活的过程中,两岸的年轻人擦出了很多爱情火花。可以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大陆学生赴台求学,两岸婚姻的数量有可能再次出现大幅增长。
辛苦的两岸婚姻
两岸风俗文化、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使得跨越海峡的婚姻需要更多的磨合和包容。从相知、相恋、相守到白头偕老,两岸联姻的家庭需要面对比普通家庭更多的问题和障碍。
第一重障碍是误解和不信任。由于过去两岸曾经长期敌对,两岸民众缺乏了解。因此,两岸情侣们需要克服来自社会、亲友们种种误解而带来的巨大压力。早期,两岸人民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当时台湾一些不良的婚介公司,打出“二十万娶得美娇娘”、“不满意可退换”等婚介广告,使得在台湾民众眼里,“大陆新娘”到台湾来就是图个好生活,早期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为此需要忍受很多社会歧视。今天,台湾仍把物美价廉的生菜称作 “大陆妹”。
同样,大陆人民也对台湾同胞有着因为缺乏交流带来的偏见。笔者曾经访谈过一位远嫁台湾的大陆新娘。她回忆说,当她告知母亲找了一个台湾男朋友时,她母亲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台湾男人花心,要她赶紧和男友分手。而她母亲仅是由电视剧得出此种结论。
第二重障碍是台湾方面的种种歧视性规定。在2003年之前,大陆配偶在新婚后无法长期在台湾停留,每年只能以“探亲”的名义在台湾最多停留半年。这意味着新婚夫妻有一半时间要两地分隔。2003年台湾虽然取消了上述规定,但同时又实行了新的大陆配偶入境面谈制度。面谈内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夫妻生活细节,对当事人极其不尊重。
时至今日,台湾的很多法令规定仍然存在对大陆配偶的歧视性规定。比如大陆配偶婚后六年才能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而其他外籍配偶只需要四年;外籍配偶入籍之后就可以担任十一职等以下级别的公务员,大陆配偶必须入籍满十年才有资格担任公务员。此外,大陆配偶在台湾不能加入工会,在配偶婚前子女收养、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上也要比其他外籍配偶受到更多的限制。
第三重障碍是社会网络的缺失。一般大陆新娘到台湾都是只身一人,无亲无故,原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支持系统都被切断。如果她们遇到夫妻不合甚至家庭暴力等问题时,往往是无处求援。如果想要离婚,马上又面临无法在台湾居留、被迫与子女分离的问题,所以很多大陆新娘只能忍气吞声熬年头,等取得身份证之后才敢离开痛苦的婚姻。
另外,大陆配偶到台湾,还必须跨过很多其他的障碍。比如台湾只承认大陆41所高校的学历,很多大陆配偶来到台湾,因学历得不到承认而影响求学就业,很多人被迫从事低层次的劳动。
抱团取暖 争取权益
近年来,大陆配偶组织起来,利用尽可能多的资源为自身争取权益,在她们的努力下,针对大陆配偶的各种歧视和障碍在不断减少。此外,作为她们的娘家,大陆方面也日益重视她们的生存状态,尽可能的帮她们争取合法权益。
来到台湾,以前的社会网络消失了,大陆配偶们就重组新的社会网络,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她们设立了两岸公园论坛、大陆新娘配偶论坛等网络平台,交换彼此的台湾经验和有关台湾政令法规、医疗美容、工作休闲等生活讯息。
在努力工作之余,大陆新娘们抱着“与其抱怨不如力争改变”的信念,借助群体的力量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2010年2月,台湾第164个政党——中华生产党成立,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台湾的新移民族群提高社会地位,提升就业技能。该党以蓝底红五星为标志,党主席就是1992年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卢月香。两年间,中华生产党与台北市社会局合作,为大陆新娘举办各种培训班,培养她们在餐饮、美容、看护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迄今为止帮助近6000名大陆姐妹找到了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中华生产党的党员已从成立时的2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两万多人,成为一股不容小视的政治力量。除了筹组政党外,大陆新娘的配偶们也积极地为他们的爱人争取权益,台湾著名的为大陆配偶积极争取权益的非政府组织“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现任会长钟锦明和前任会长黄江南,都是因为家里娶了大陆新娘后,投身于为大陆配偶争取权益的工作。
另外,大陆方面也尽一切可能,为两岸婚姻家庭提供服务。2012年6月,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在厦门成立。两个月后,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在北京成立。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国台办主任王毅、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出席协会成立大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亲自担任协会会长,显示出大陆方面对两岸婚姻和在台大陆配偶权益的高度重视。协会成立一周后,窦玉沛率团访台,深入高雄、台中、嘉义、新北等地,访问大陆配偶家庭,并与相关机构、团体交流,为两岸婚姻家庭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虽然存在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和法令上的种种障碍和困难,但是这些跨越海峡的伴侣们用更大的包容心谱写了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相濡以沫的家庭故事。“通婚”这一“三通”外的“第四通”,已经成为推动两岸融合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