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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住建部对危大工程的范围规定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 m(含3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 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