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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是我国刑事证据理论研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从几种主要的有罪判决证明标准出发,并考察西方两大法系的有罪判决证明标准,应当以借鉴西方两大法系的精华和总结我国有罪判决证明标准的不足为基础,建构我国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我国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根据犯罪性质和判决严厉程度可作如下设计:最高标准--'确定无疑';第二级标准--'最大程度的盖然性';最低标准--'相当高的盖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