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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部门“两费”停征、编制机构重新“三定”,以及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贯彻实施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影响,广东省工商局党组审时度势,用发展眼光谋划工商建设与发展,适时作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的重要决策。为了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党组的重要部署,省局干部素质教育中心和工商学会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专题学术研讨活动,积极营造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氛围,全面征集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意见建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
一、工商转型升级的基本含义
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是广东工商系统立足于职能调整、“两费”停征的形势变化和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服务质量和行政管理效能,实现“四个统一”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更新工作理念、提高队伍素质、整合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等为主要途径。推进工商部门由收费管制型向现代监管服务型转变的新一轮改革创新实践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转型。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的收费管制型向现代监管服务型转变。主要包括:工作理念的更新。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服务为宗旨。强化以人为本监管观念,树立“法治行政、效能服务、科学管理”三大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技能。实现“管理者”向“服务员”的转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资源配置机制转型。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执法”的建设目标。整合机关内设机构原有的职能职责,优化窗口服务、监管办案人员配置,推进基层工商所改革,实现窗口服务与行政执法力量配置由现行的松散型向集约型转变。管理模式的转型。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实现由收费监管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推进监管模式创新,实现监管方式由运动型、整治型向常态型、规范型转变;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由粗放型向高效型转变:推进财务管理改革,实现财务管理模式由“以收定支”型向“以编定支”型转变,适应停征“两费”改吃“皇粮”形势需要。工作重心的调整。围绕工商职能调整和“两费”停征,适时把监管力量由传统的行政执法转移到行政执法与技术监督并重上来。把监管重心由以往实体领域市场监管调整到虚实并存领域市场监管上来。把基层人力物力由以往收费与管理并重转移到全力监管服务上来。
工商行政管理升级。泛指工商行政管理实践活动效能提升和工商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主要体现在:服务水平的升级。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范围扩大、服务总量增大:监管效能的升级。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原则得到全面贯彻,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高科技含量大,信息化技术倍增作用明显。履职能力的升级。工商队伍落实新职能能力、服務科学发展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和驾驭高科技、新技术能力得到全面提高。队伍管理的升级:政治思想扎实有效、惩防体系坚实牢固、政风行风全面好转、工商文化氛围浓厚、发展环境内和外顺。
二、制约工商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一)思想观念上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一是服务意识尚未完全夯实。“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依然存在;讲监管,就放弃服务,常以“管理者”自居。讲服务,就削弱监管,放任自流,机械地把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二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单位功利化现象比较普遍,重处罚、轻管理现象时有发生。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准确、不科学,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不到位,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用旧思维想问题,用老经验办事,用老办法干工作,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小进即满。
(二)履职能力上的制约因素。在理解力方面:学习掌握上级指示精神不够透彻,把握大局和中心工作不够准确,工作走弯路、工作效率差现象时有发生;在执行力方面: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工商业务“看家本领”不够高,履行岗位责任不够到位,工作质量不够高。甚至造成工作失误而被追究责任;在创新力方面:工作特点规律把握不好,破解影响科学发展难题能力弱、点子少,一方面在推动发展面前无能为力,“有想法、没办法”,不会改革或不敢改革,工作循规蹈矩;另一方面改革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姿势、没实际”,改革成效比较差。
(三)组织体制上的制约因素。一是职能分工存在垂而不直。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尚未实现垂直管理;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内部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存在着对外多头办事、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二是机构设置不尽科学。省、市、县局内设机构上下不对称,业务工作衔接不顺;基层工商所主要根据收费和监管需要来设置,区域配置不合理,各所人数大小不一、内部分组模式参差不齐,存在着“收费所”和“麻雀所”现象。三是人员编制不够合理。珠三角地区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工商部门空缺编制较多,监管任务与人员编制配置不够对称。四是领导职数配备不足。各级领导、非领导职数配备没有体现垂直管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工商干部未能纳入地方党政培养选拔计划,干部只能进、不能出,干部职务晋升空间比较窄,工商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待遇偏低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监管机制上的制约因素。监管模式上,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上,缺乏标本兼治长效机制,运动型比较明显,监管执法疲于应付;监管方式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重行政处罚、轻教育梳导,重事后监管、轻事前事中监管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手段上,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检测手段、现代统计方法和现代管理工具等手段,来对市场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实施全程有效的监管能力比较低,“一看二摸三闻”的经验式监管方法在基层单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五)队伍管理上的制约因素。在思想教育上,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重业务工作、轻日常管理。重物质奖励、轻精神激励,重集中教育、轻个别疏导的“三重、三轻”现象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在行政管理上,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管理“高压线”比较明确,但对一般违章违规问题的处理缺乏相应条款要求,管理缺乏“低压电”;在收入分配上,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激励手段单一,各地干部收入差距较大,动力不足、压力不大;在个人进步上。由于受编制职数限制以及干部 系统内外交流难的影响,岗位职数设置的有限性与个人需要的无限性矛盾比较大;在工作环境上,工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问责追究力度加大,监管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使一线执法人员面临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的双重挑战。
三、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的对策与措施
(一)把握方向、遵循规律,切实增强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继承发扬关系。要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思想,善于总结前人工作经验、善于充分利用已有改革成果,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原有工作成果,力求做到在谋划思路中有新意,在推动工作中求亮点、在破解难题中抓深化。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关系。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证。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必须在法律赋予职能的框架内进行。凡涉及前置许可、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随意突破和改变,防止改革中的随意性。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统筹兼顾、整体筹划、分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与改革协调发展。又要善于抓重点,解剖麻雀。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队伍建设,影响工作落实等难点、热点和“瓶颈”问题,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全力破解发展难题。
四是正确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借力创新的关系。在强调“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形成自我“首创”和“独创”改革成果的同时。广泛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吸收和借鉴其他单位、兄弟部门改革成果与经验。
五是正确处理好标兵与追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标兵与追兵的辩证关系,把追兵当作标兵,把对手当作老师。增强忧患意识,反弹琵琶,逆向思考,自我施压,加快发展,争创新优势,谋求新发展。
(二)大力实施“人才强商”战略,全面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与水平
一是以打造“学习型”工商为契机,全面提高工商队伍自主创新能力。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改革创新、实现工商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机制,推行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干部终身学习台帐”和领导干部与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创新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岗前培训机制,切实打牢干部队伍履职基础。认真抓好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上岗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特别是针对“两费”停征后部分干部岗位调整实际,突出“收费型”干部转岗履职需要,加大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和转岗教育,提高其新岗位履职能力,实现自我转型升级。
三是加大在职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商队伍监管服务能力。坚持走课堂教育与网上教育相结合、组织集训与上門送教相结合、自力办学与借力办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等“四个结合”教育培训路子,不断拓宽在职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坚持“需求牵引、按需培训”原则。科学设置与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履行新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管理、驾驭现代科学技术等“四种”能力。
四是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高素质领导人才教育培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狠抓理论武装。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大部署学习、调查研究与挂钩联系、选派学习、集体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学习研究,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和改革创新等“五种”能力,以适应领导工商转型升级的改革发展需要。
(三)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高效运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整合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体制。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调整、优化结构”的编制管理原则,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根据市场监管和执法任务的繁重程度,调整地区间的人员编制比例,优化全省工商系统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执法”的改革思路,对机关内设机构原有的相关职能职责进行合理权限划定,将机关的行政许可业务和案件,统一集中在注册服务窗口和经检部门办理,从体制上切实解决内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对外多头办事、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按照“强局大所”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家关于“强县扩权、省直管县”改革方向,充实县级工商局的执法力量,增强其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加强其整顿市场秩序、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作用力:按照“突出软件建设,注重优化调整。加大教育培训,推进行为规范”的工作思路,开展新一轮基层建设,为基层工商所实现收费监管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创新监管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以推进登记注册改革为重点,创新市场准入机制。通过依法降低准入门槛、完善服务举措、规范窗口建设,提高市场准入服务质量。增大市场主体准入总量;以推行市场巡查制为重点,创新市场规范管理机制。推进驻场式监管向综合式、动态式监管转变。适应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需要;以实行商品准入、退市制度为重点,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严把市场商品准入关,加大重点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与工商编制机构重新“三定”,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全面对接: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全力维护经营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社会和谐稳定: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创新市场主体监管机制。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为重点,创新市场应急管理机制。以开展市场突发事件管理演练为抓手,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工商部门市场应急管理能力。
三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增强科学发展动力与活力。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科学划分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干部管理事权,清晰界定层级管理和任免的审批、备案权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系统干部纵横交流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系统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培养选拔计划之中,形成干部成长进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各种评优奖先机制、实施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队伍内部激励机制:研究建立系统内的医疗互助机 制,设置重大疾病专项救济办法,对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情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救助,以解除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四是创新惩防监察机制。促进队伍安全稳定。以构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构筑思想防线;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事故领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构建廉政“高压”防线;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落实诫勉谈话。形成规避廉政风险的“低压电”;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手段,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公开、审批时效、流程规范、收费合理等情况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促进监督监察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
五是创新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内和外顺的发展环境。要始终贯彻垂直管理“三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商关心与支持:要建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相互走访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对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工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广东工商科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四)大力实施工商“品牌”工程,充分发挥服务科学发展职能作用
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要以“服务发展广东,服务诚信广东,服务和谐广东”为根本目的。以“贴近中心工作,贴近经济发展,贴近民生民困”为途径,立足工商职能优势,大力实施工商品牌工程,努力向社会、企业和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准入畅通”工程,全力助推全民创业。积极推行“非禁即许”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多头审批”;优化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登记注册职能划分,实行企业分层登记管理:实行窗口服务前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业园”或开发区,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登记注册,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积极开展注册惠农、合同扶农、经纪活农活动,培育和繁荣农村市场主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在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大学生和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等就业再就业。
二是积极推进“维权护航”工程,全力服务和谐广东建设。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多方参与”的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和解、经营者自律、消费纠纷调解、申诉举报制度,切实当好消费维权的“调解员”;深化“一会两站”建设,健全红盾维权服务网络;加大以食品安全為重点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切实担当起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的重任;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把食品药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行业作为监管重点,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商标带动”工程,推动广东由商标大省向商标强省转变。确立“品牌是竞争力、是生产力”的理念,深入推动商标带动战略,组织企业广泛开展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通过挖掘一批老品牌,培育拉动一批新品牌,宣传一批名优特,启动一批闲置品牌,把品牌迅速转化为资本,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广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新商标注册认定机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组织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开展注册国际商标。大力培育广东国际知名品牌:建立商标权保护预警及服务机制,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企业做好跨区保障特别是境外诉讼应对,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广东由商标大省向商标强省转变。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金信”工程,大力营造诚信兴业经营环境。一方面要切实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改革和完善统计方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健全上下联动的工商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提高工商信息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力服务政府宏观决策。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警示制度,探索在“广东工商红盾网”向社会专门开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典型违法企业,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对社会产生预警作用;依据企业经营行为有关信息。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积极推进“光彩纽带”工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工作目标,强化服务科学发展理念,创新服务思路、改进服务作风、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全面了解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适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企业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作用;广泛开展以争创“光彩之星”、“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光彩服务周”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企业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各种博览会和商务考察,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纽带作用。
(五)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倍增作用,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率
着眼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服务粤港澳紧密协作需要,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办案”的服务监管模式,加大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力度,逐步建立全省工商系统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建立健全系统内外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完善工商系统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建立工商系统公共服务门户:加快网上工商业务开展步伐,大力推进网上工商建设,全面提升工商队伍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着眼工商编制机构重新“三定”,市场监管职能调整的变化,加强对网上非法交易、网上传销、网上虚假广告等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监管的研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手段,适应市场监管由实体领域向虚实并存领域转变的监管职能需要。着眼当前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比较薄弱的实际,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工商所由收费管理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
一、工商转型升级的基本含义
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是广东工商系统立足于职能调整、“两费”停征的形势变化和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服务质量和行政管理效能,实现“四个统一”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更新工作理念、提高队伍素质、整合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等为主要途径。推进工商部门由收费管制型向现代监管服务型转变的新一轮改革创新实践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转型。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的收费管制型向现代监管服务型转变。主要包括:工作理念的更新。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服务为宗旨。强化以人为本监管观念,树立“法治行政、效能服务、科学管理”三大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技能。实现“管理者”向“服务员”的转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资源配置机制转型。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执法”的建设目标。整合机关内设机构原有的职能职责,优化窗口服务、监管办案人员配置,推进基层工商所改革,实现窗口服务与行政执法力量配置由现行的松散型向集约型转变。管理模式的转型。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实现由收费监管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推进监管模式创新,实现监管方式由运动型、整治型向常态型、规范型转变;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由粗放型向高效型转变:推进财务管理改革,实现财务管理模式由“以收定支”型向“以编定支”型转变,适应停征“两费”改吃“皇粮”形势需要。工作重心的调整。围绕工商职能调整和“两费”停征,适时把监管力量由传统的行政执法转移到行政执法与技术监督并重上来。把监管重心由以往实体领域市场监管调整到虚实并存领域市场监管上来。把基层人力物力由以往收费与管理并重转移到全力监管服务上来。
工商行政管理升级。泛指工商行政管理实践活动效能提升和工商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主要体现在:服务水平的升级。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范围扩大、服务总量增大:监管效能的升级。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原则得到全面贯彻,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高科技含量大,信息化技术倍增作用明显。履职能力的升级。工商队伍落实新职能能力、服務科学发展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和驾驭高科技、新技术能力得到全面提高。队伍管理的升级:政治思想扎实有效、惩防体系坚实牢固、政风行风全面好转、工商文化氛围浓厚、发展环境内和外顺。
二、制约工商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一)思想观念上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一是服务意识尚未完全夯实。“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依然存在;讲监管,就放弃服务,常以“管理者”自居。讲服务,就削弱监管,放任自流,机械地把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二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单位功利化现象比较普遍,重处罚、轻管理现象时有发生。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准确、不科学,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不到位,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用旧思维想问题,用老经验办事,用老办法干工作,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小进即满。
(二)履职能力上的制约因素。在理解力方面:学习掌握上级指示精神不够透彻,把握大局和中心工作不够准确,工作走弯路、工作效率差现象时有发生;在执行力方面: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工商业务“看家本领”不够高,履行岗位责任不够到位,工作质量不够高。甚至造成工作失误而被追究责任;在创新力方面:工作特点规律把握不好,破解影响科学发展难题能力弱、点子少,一方面在推动发展面前无能为力,“有想法、没办法”,不会改革或不敢改革,工作循规蹈矩;另一方面改革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姿势、没实际”,改革成效比较差。
(三)组织体制上的制约因素。一是职能分工存在垂而不直。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尚未实现垂直管理;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内部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存在着对外多头办事、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二是机构设置不尽科学。省、市、县局内设机构上下不对称,业务工作衔接不顺;基层工商所主要根据收费和监管需要来设置,区域配置不合理,各所人数大小不一、内部分组模式参差不齐,存在着“收费所”和“麻雀所”现象。三是人员编制不够合理。珠三角地区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工商部门空缺编制较多,监管任务与人员编制配置不够对称。四是领导职数配备不足。各级领导、非领导职数配备没有体现垂直管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工商干部未能纳入地方党政培养选拔计划,干部只能进、不能出,干部职务晋升空间比较窄,工商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待遇偏低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监管机制上的制约因素。监管模式上,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上,缺乏标本兼治长效机制,运动型比较明显,监管执法疲于应付;监管方式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重行政处罚、轻教育梳导,重事后监管、轻事前事中监管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手段上,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检测手段、现代统计方法和现代管理工具等手段,来对市场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实施全程有效的监管能力比较低,“一看二摸三闻”的经验式监管方法在基层单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五)队伍管理上的制约因素。在思想教育上,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重业务工作、轻日常管理。重物质奖励、轻精神激励,重集中教育、轻个别疏导的“三重、三轻”现象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在行政管理上,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管理“高压线”比较明确,但对一般违章违规问题的处理缺乏相应条款要求,管理缺乏“低压电”;在收入分配上,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激励手段单一,各地干部收入差距较大,动力不足、压力不大;在个人进步上。由于受编制职数限制以及干部 系统内外交流难的影响,岗位职数设置的有限性与个人需要的无限性矛盾比较大;在工作环境上,工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问责追究力度加大,监管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使一线执法人员面临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的双重挑战。
三、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的对策与措施
(一)把握方向、遵循规律,切实增强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继承发扬关系。要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思想,善于总结前人工作经验、善于充分利用已有改革成果,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原有工作成果,力求做到在谋划思路中有新意,在推动工作中求亮点、在破解难题中抓深化。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关系。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证。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必须在法律赋予职能的框架内进行。凡涉及前置许可、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随意突破和改变,防止改革中的随意性。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统筹兼顾、整体筹划、分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与改革协调发展。又要善于抓重点,解剖麻雀。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队伍建设,影响工作落实等难点、热点和“瓶颈”问题,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全力破解发展难题。
四是正确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借力创新的关系。在强调“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形成自我“首创”和“独创”改革成果的同时。广泛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吸收和借鉴其他单位、兄弟部门改革成果与经验。
五是正确处理好标兵与追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标兵与追兵的辩证关系,把追兵当作标兵,把对手当作老师。增强忧患意识,反弹琵琶,逆向思考,自我施压,加快发展,争创新优势,谋求新发展。
(二)大力实施“人才强商”战略,全面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与水平
一是以打造“学习型”工商为契机,全面提高工商队伍自主创新能力。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改革创新、实现工商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机制,推行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干部终身学习台帐”和领导干部与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创新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岗前培训机制,切实打牢干部队伍履职基础。认真抓好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上岗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特别是针对“两费”停征后部分干部岗位调整实际,突出“收费型”干部转岗履职需要,加大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和转岗教育,提高其新岗位履职能力,实现自我转型升级。
三是加大在职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商队伍监管服务能力。坚持走课堂教育与网上教育相结合、组织集训与上門送教相结合、自力办学与借力办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等“四个结合”教育培训路子,不断拓宽在职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坚持“需求牵引、按需培训”原则。科学设置与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履行新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管理、驾驭现代科学技术等“四种”能力。
四是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高素质领导人才教育培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狠抓理论武装。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大部署学习、调查研究与挂钩联系、选派学习、集体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学习研究,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和改革创新等“五种”能力,以适应领导工商转型升级的改革发展需要。
(三)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高效运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整合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体制。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调整、优化结构”的编制管理原则,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根据市场监管和执法任务的繁重程度,调整地区间的人员编制比例,优化全省工商系统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执法”的改革思路,对机关内设机构原有的相关职能职责进行合理权限划定,将机关的行政许可业务和案件,统一集中在注册服务窗口和经检部门办理,从体制上切实解决内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对外多头办事、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按照“强局大所”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家关于“强县扩权、省直管县”改革方向,充实县级工商局的执法力量,增强其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加强其整顿市场秩序、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作用力:按照“突出软件建设,注重优化调整。加大教育培训,推进行为规范”的工作思路,开展新一轮基层建设,为基层工商所实现收费监管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创新监管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以推进登记注册改革为重点,创新市场准入机制。通过依法降低准入门槛、完善服务举措、规范窗口建设,提高市场准入服务质量。增大市场主体准入总量;以推行市场巡查制为重点,创新市场规范管理机制。推进驻场式监管向综合式、动态式监管转变。适应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需要;以实行商品准入、退市制度为重点,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机制。严把市场商品准入关,加大重点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与工商编制机构重新“三定”,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全面对接: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全力维护经营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社会和谐稳定: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创新市场主体监管机制。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为重点,创新市场应急管理机制。以开展市场突发事件管理演练为抓手,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工商部门市场应急管理能力。
三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增强科学发展动力与活力。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科学划分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干部管理事权,清晰界定层级管理和任免的审批、备案权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系统干部纵横交流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系统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培养选拔计划之中,形成干部成长进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各种评优奖先机制、实施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队伍内部激励机制:研究建立系统内的医疗互助机 制,设置重大疾病专项救济办法,对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情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救助,以解除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四是创新惩防监察机制。促进队伍安全稳定。以构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构筑思想防线;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事故领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构建廉政“高压”防线;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健全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落实诫勉谈话。形成规避廉政风险的“低压电”;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手段,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公开、审批时效、流程规范、收费合理等情况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促进监督监察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
五是创新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内和外顺的发展环境。要始终贯彻垂直管理“三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商关心与支持:要建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相互走访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对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工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广东工商科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四)大力实施工商“品牌”工程,充分发挥服务科学发展职能作用
推进广东工商转型升级,要以“服务发展广东,服务诚信广东,服务和谐广东”为根本目的。以“贴近中心工作,贴近经济发展,贴近民生民困”为途径,立足工商职能优势,大力实施工商品牌工程,努力向社会、企业和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准入畅通”工程,全力助推全民创业。积极推行“非禁即许”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多头审批”;优化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登记注册职能划分,实行企业分层登记管理:实行窗口服务前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业园”或开发区,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登记注册,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积极开展注册惠农、合同扶农、经纪活农活动,培育和繁荣农村市场主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在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大学生和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等就业再就业。
二是积极推进“维权护航”工程,全力服务和谐广东建设。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多方参与”的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和解、经营者自律、消费纠纷调解、申诉举报制度,切实当好消费维权的“调解员”;深化“一会两站”建设,健全红盾维权服务网络;加大以食品安全為重点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切实担当起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的重任;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把食品药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行业作为监管重点,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商标带动”工程,推动广东由商标大省向商标强省转变。确立“品牌是竞争力、是生产力”的理念,深入推动商标带动战略,组织企业广泛开展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通过挖掘一批老品牌,培育拉动一批新品牌,宣传一批名优特,启动一批闲置品牌,把品牌迅速转化为资本,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广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新商标注册认定机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组织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开展注册国际商标。大力培育广东国际知名品牌:建立商标权保护预警及服务机制,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企业做好跨区保障特别是境外诉讼应对,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广东由商标大省向商标强省转变。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金信”工程,大力营造诚信兴业经营环境。一方面要切实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改革和完善统计方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健全上下联动的工商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提高工商信息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力服务政府宏观决策。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警示制度,探索在“广东工商红盾网”向社会专门开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典型违法企业,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对社会产生预警作用;依据企业经营行为有关信息。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积极推进“光彩纽带”工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工作目标,强化服务科学发展理念,创新服务思路、改进服务作风、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全面了解掌握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适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企业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作用;广泛开展以争创“光彩之星”、“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光彩服务周”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企业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各种博览会和商务考察,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纽带作用。
(五)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倍增作用,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率
着眼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服务粤港澳紧密协作需要,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办案”的服务监管模式,加大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力度,逐步建立全省工商系统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建立健全系统内外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完善工商系统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建立工商系统公共服务门户:加快网上工商业务开展步伐,大力推进网上工商建设,全面提升工商队伍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着眼工商编制机构重新“三定”,市场监管职能调整的变化,加强对网上非法交易、网上传销、网上虚假广告等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监管的研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手段,适应市场监管由实体领域向虚实并存领域转变的监管职能需要。着眼当前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比较薄弱的实际,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工商所由收费管理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