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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系指水行政主体通过行使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确定的以水量分配方案为内容的国家初始水权,以及取水权主体对通过取水许可确定的取用水资源量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水权的法律构造包括水权设立、水权主体、水权内容、水权客体、水权关系和水权责任等方面。水权制度构建需重视对水资源基本制度的路径依赖,水资源基本制度也须完善对水权机制的上位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