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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开-----------
◎文/蒋一初
2010年,我第一次读她的《最后一百天,天天天蓝》,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她在满是人的阶梯教室里,独自低头玩手机。我能想象那样的场景,她应该很孤独。那是她的处女作,之后的很多年里我不停地翻看小博的过刊,自然不停地翻到她的文章,我对她有莫名的好感。
认识她在好几年前,那时她还是博览贴吧的吧务,大大小小的事情她都会回复,我觉得她是个极有耐心和亲和力的人。和她初次说话,她说她一早就认识我了,我说我也是。
我喜欢叫她绵羊姐姐,因为绵羊是极温顺、乖巧的动物。
她是写手沐子眠,是贴吧里的希小桉,是编辑们喜欢的黄梦瑶,是我的绵羊姐姐。
我和她相识在我们各自不得志的时候。她过的稿子大多都是一千字的豆腐块,她考教师证比较困难,她独自经历着各种白眼;我的稿子没有太多人喜欢,我在异地读书成绩又不好,我迷茫地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未来。
我们聊天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她都会鼓励我,让我不要妄自菲薄。我和她都是小人物,不高产也不高调,我信赖她,我把我的不开心全都告诉她。绵羊姐姐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和治愈者。
2014年是转变很大的一年。绵羊姐姐顺利过了好几篇C版的稿子,她说走就走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她如愿去了凉山支教。我羡慕她的自在,也钦佩她的勇气。在很多人祝福她、恭喜她的时候,我并没有过多地强调对她的赞美,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她应得的。
绵羊姐姐是一朵迟开的花,花苞不太大,也不是特别芬芳。等啊等,从春天等到夏天都没有绽放,但她并不着急,她相信自己总会得到。直到秋天,最凛冽的那阵风刮过时,她在风中怒放。坚持、努力和坚持努力,我想那是沐子眠最独特的标识。
我爱梅茜萌萌哒------
◎文/大白菜
她说,正能量不是没心没肺,不是强颜欢笑,不是弄脏别人来显得干净,而是泪流满面怀抱的善良,是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是破碎以后重建的勇气。
她叫梅茜,一条拼命写字的金毛。
2013年3月C版,一篇《梅茜在冬天写给大家的故事》撞入我的眼中,看到最后边牧要跳过河去找梅茜的老爹帮忙救冬不拉,黑背拼命地喊着“如果可以,请你飞起来啊边牧!”的时候,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我可以看见一只边牧为了友情像个勇士一样奋不顾身地冲进夕阳金黄色的光辉。
看完后我心情澎湃,带着小博到学校给卜卜和老哥看,那天阿大给了我们一人一个姜糖,接过手我就不淡定了!因为外面包的是一张粉红色的糖纸,梅茜说这是冬不拉的“超级世界转换器”。
我推推老哥,快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个世界是不是变了!教室红彤彤,风扇红彤彤,我也变得红彤彤!
老哥满脸粗线,“你是冬不拉吗?”
初三的晚上你们都会叫我早点睡,我说好,可我知道我基础太差,不坚持我就输了啊!每次被数学虐到心烦意乱看看钟想到大家都在做梦了我还顶着灯泡眼在这儿血战,真的沮丧到地里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想起梅茜说的,“这是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
“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我在静静的夜里小声地念了一遍。嗯,对,这个世界不会辜负我的,然后瞬间满血原地复活,继续挑笔战斗。
那些学习到整栋楼的灯灭了才肯去钻被窝的日子,终究换来了在自己喜欢的高中的一席之地。
那篇文章的最后一大段,我认认真真地把它们抄在本子里。
你说,“无论今天过得怎么样,将来的你都会怀念这一天”;你说,“我的天空有多大,在乎你愿意和我分享多少”;最喜欢的一句是,“你随着时间的海洋飘荡,有烧鸡陪伴你,有烤鸭陪伴你,火锅糍粑油条竹筒饭糖醋排骨不停穿梭在你的生命中”……
虽然这不是什么意味深长有哲理的话,但每次想起来就会感觉自己活着真幸福。
希望梅茜可以一直烦不了,做一只攻击力为零的快乐小金毛;希望老爹可以一直和梅茜同行,就算垂头丧气也总能告诉梅茜温暖的道理;希望黑背可以一直等待着远古的召唤,收到讯号后屁颠屁颠回家吃饭!
最希望梅茜可以一直一直写下去,用文字打动这个世界,然后有一天我在书店可以看见一本书,梅茜写的,这是一本关于金毛的故事。
在笔尖上跳舞-------
◎文/若宇寒
没有公主,我依然是骄傲的王子。
有段时间这句话作为我的个性签名在我QQ上挂了小半年。
当然,这不是我的原创,只是化用了你的那句:没有王子,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谁让我是个汉子呢!这篇文章发表在2006年9A的小博上,也是我看的第一篇萌文。
敲打这些文字之前,我特意去逛了一下你的空间,异常冷清。可谁又知道,你是当年小博最红的写手,没有之一。
在你的空间,我猛然发现我2009年的时候给你的一条评论,五年了,久到我自己都快忘了呢!你回复了我,并且称呼我为我亲爱的。
亲爱的,天知道我有多激动。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当然,也成为了最后一次。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你写文的那几年,也是你,让我遇见了文字这个美妙的东西,并且与她邂逅。多年之后,幸运的我也成为了《中学生博览》作者中一员,似乎又与你有了交集。圣琪姐,你看,多奇妙,一本杂志就把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2005年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那时候MP3特别流行,我记得那时候我的耳机里总是在单曲循环一首叫做《最初的梦想》的歌,范玮琪唱的,特别励志。爱上这首歌是因为你在2005年10B上的那一篇同名文章《最初的梦想》。那时候我的课外书都是一些类似于《小学生作文》的书,所以,看了你的文章之后,我才发现,文章竟然可以这么写,文字居然可以这么暖人心。
你在文章中写道,“无论怎样我都会坚持下去的,不哭泣,纵使以后有困难,我也不会放弃最初的梦想。”
那时候的我,弱小、敏感、自卑,总是受其他同学的欺负,可是,我在你的文字中却找到了勇气,这些简单的句子给了当年小小的我莫名的力量。
去年的4月份,我忘了谁告诉我的,说你不在了,我心里万头羊驼奔过,“这种玩笑别给老子开!”很少爆粗口的我回复给了对方这句话。可是随着小妖姐在微博上的确认,我才不得不承认你不在了的这个事实。
真的难以接受。
圣琪姐,虽然我们从未见过面,甚至也没有聊过天,可是,通过文字,通过小博,我们就好像认识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那么,圣琪姐,在天堂你也一定要像向阳花一样,灿烂地笑。
看完这么多熟悉的名字,不知道你有没有忆起关于他们的点点滴滴,我们青涩的年少时代,一直一直在一起。现如今我们什么都不缺,最缺的就是理解、坦诚和无所顾忌的爱,希望我们可以毫无保留,无惧明天,和温暖的陌生人,一直一直爱下去。
◎文/蒋一初
2010年,我第一次读她的《最后一百天,天天天蓝》,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她在满是人的阶梯教室里,独自低头玩手机。我能想象那样的场景,她应该很孤独。那是她的处女作,之后的很多年里我不停地翻看小博的过刊,自然不停地翻到她的文章,我对她有莫名的好感。
认识她在好几年前,那时她还是博览贴吧的吧务,大大小小的事情她都会回复,我觉得她是个极有耐心和亲和力的人。和她初次说话,她说她一早就认识我了,我说我也是。
我喜欢叫她绵羊姐姐,因为绵羊是极温顺、乖巧的动物。
她是写手沐子眠,是贴吧里的希小桉,是编辑们喜欢的黄梦瑶,是我的绵羊姐姐。
我和她相识在我们各自不得志的时候。她过的稿子大多都是一千字的豆腐块,她考教师证比较困难,她独自经历着各种白眼;我的稿子没有太多人喜欢,我在异地读书成绩又不好,我迷茫地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未来。
我们聊天的次数不多,但每次她都会鼓励我,让我不要妄自菲薄。我和她都是小人物,不高产也不高调,我信赖她,我把我的不开心全都告诉她。绵羊姐姐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和治愈者。
2014年是转变很大的一年。绵羊姐姐顺利过了好几篇C版的稿子,她说走就走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她如愿去了凉山支教。我羡慕她的自在,也钦佩她的勇气。在很多人祝福她、恭喜她的时候,我并没有过多地强调对她的赞美,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她应得的。
绵羊姐姐是一朵迟开的花,花苞不太大,也不是特别芬芳。等啊等,从春天等到夏天都没有绽放,但她并不着急,她相信自己总会得到。直到秋天,最凛冽的那阵风刮过时,她在风中怒放。坚持、努力和坚持努力,我想那是沐子眠最独特的标识。
我爱梅茜萌萌哒------
◎文/大白菜
她说,正能量不是没心没肺,不是强颜欢笑,不是弄脏别人来显得干净,而是泪流满面怀抱的善良,是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是破碎以后重建的勇气。
她叫梅茜,一条拼命写字的金毛。
2013年3月C版,一篇《梅茜在冬天写给大家的故事》撞入我的眼中,看到最后边牧要跳过河去找梅茜的老爹帮忙救冬不拉,黑背拼命地喊着“如果可以,请你飞起来啊边牧!”的时候,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我可以看见一只边牧为了友情像个勇士一样奋不顾身地冲进夕阳金黄色的光辉。
看完后我心情澎湃,带着小博到学校给卜卜和老哥看,那天阿大给了我们一人一个姜糖,接过手我就不淡定了!因为外面包的是一张粉红色的糖纸,梅茜说这是冬不拉的“超级世界转换器”。
我推推老哥,快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个世界是不是变了!教室红彤彤,风扇红彤彤,我也变得红彤彤!
老哥满脸粗线,“你是冬不拉吗?”
初三的晚上你们都会叫我早点睡,我说好,可我知道我基础太差,不坚持我就输了啊!每次被数学虐到心烦意乱看看钟想到大家都在做梦了我还顶着灯泡眼在这儿血战,真的沮丧到地里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想起梅茜说的,“这是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
“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我在静静的夜里小声地念了一遍。嗯,对,这个世界不会辜负我的,然后瞬间满血原地复活,继续挑笔战斗。
那些学习到整栋楼的灯灭了才肯去钻被窝的日子,终究换来了在自己喜欢的高中的一席之地。
那篇文章的最后一大段,我认认真真地把它们抄在本子里。
你说,“无论今天过得怎么样,将来的你都会怀念这一天”;你说,“我的天空有多大,在乎你愿意和我分享多少”;最喜欢的一句是,“你随着时间的海洋飘荡,有烧鸡陪伴你,有烤鸭陪伴你,火锅糍粑油条竹筒饭糖醋排骨不停穿梭在你的生命中”……
虽然这不是什么意味深长有哲理的话,但每次想起来就会感觉自己活着真幸福。
希望梅茜可以一直烦不了,做一只攻击力为零的快乐小金毛;希望老爹可以一直和梅茜同行,就算垂头丧气也总能告诉梅茜温暖的道理;希望黑背可以一直等待着远古的召唤,收到讯号后屁颠屁颠回家吃饭!
最希望梅茜可以一直一直写下去,用文字打动这个世界,然后有一天我在书店可以看见一本书,梅茜写的,这是一本关于金毛的故事。
在笔尖上跳舞-------
◎文/若宇寒
没有公主,我依然是骄傲的王子。
有段时间这句话作为我的个性签名在我QQ上挂了小半年。
当然,这不是我的原创,只是化用了你的那句:没有王子,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谁让我是个汉子呢!这篇文章发表在2006年9A的小博上,也是我看的第一篇萌文。
敲打这些文字之前,我特意去逛了一下你的空间,异常冷清。可谁又知道,你是当年小博最红的写手,没有之一。
在你的空间,我猛然发现我2009年的时候给你的一条评论,五年了,久到我自己都快忘了呢!你回复了我,并且称呼我为我亲爱的。
亲爱的,天知道我有多激动。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当然,也成为了最后一次。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你写文的那几年,也是你,让我遇见了文字这个美妙的东西,并且与她邂逅。多年之后,幸运的我也成为了《中学生博览》作者中一员,似乎又与你有了交集。圣琪姐,你看,多奇妙,一本杂志就把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2005年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那时候MP3特别流行,我记得那时候我的耳机里总是在单曲循环一首叫做《最初的梦想》的歌,范玮琪唱的,特别励志。爱上这首歌是因为你在2005年10B上的那一篇同名文章《最初的梦想》。那时候我的课外书都是一些类似于《小学生作文》的书,所以,看了你的文章之后,我才发现,文章竟然可以这么写,文字居然可以这么暖人心。
你在文章中写道,“无论怎样我都会坚持下去的,不哭泣,纵使以后有困难,我也不会放弃最初的梦想。”
那时候的我,弱小、敏感、自卑,总是受其他同学的欺负,可是,我在你的文字中却找到了勇气,这些简单的句子给了当年小小的我莫名的力量。
去年的4月份,我忘了谁告诉我的,说你不在了,我心里万头羊驼奔过,“这种玩笑别给老子开!”很少爆粗口的我回复给了对方这句话。可是随着小妖姐在微博上的确认,我才不得不承认你不在了的这个事实。
真的难以接受。
圣琪姐,虽然我们从未见过面,甚至也没有聊过天,可是,通过文字,通过小博,我们就好像认识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那么,圣琪姐,在天堂你也一定要像向阳花一样,灿烂地笑。
看完这么多熟悉的名字,不知道你有没有忆起关于他们的点点滴滴,我们青涩的年少时代,一直一直在一起。现如今我们什么都不缺,最缺的就是理解、坦诚和无所顾忌的爱,希望我们可以毫无保留,无惧明天,和温暖的陌生人,一直一直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