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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广州市“三大类”社会鉴定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以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广州市所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力资源现状进行调查,并根据鉴定类别的不同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截止2016年3月,广州市共有“三大类”鉴定机构29所,共计346名司法鉴定人,其中法医类数量最多,机构数和人数分别占到53.67%、59.24%;鉴定人平均年龄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