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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现状来看,区域内仍然主要依赖签订条约、备忘录等方式提供保护.实践来看,以上方式不足以解决自由贸易区内知识产权纠纷,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缺乏,原则性的法律制度与规则无法落地,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力和保护效力弱化.文章通过厘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分析其建设知识产权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比研究其他区域的协调机制,提出应建立适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该协调机制包括完善信息交流与磋商机制、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和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