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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上下正在进行公民道德建设,而在安徽农村,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旧道德”杀人事件——
盼儿归来望“瞎”双眼
这一悲剧发生在2001年7月15日。“孝子”名叫老根,48岁,是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老实农民。采访老根已不可能,因为他在老母去世的一个多月后,也痛苦地告别了人世。2001年10月27日,当记者赶到皖北某县河边村时,老根家大门紧锁。据村民们介绍,老根的妻子和小女儿听说又有人来采访他们,躲到亲戚家去了。因为在接待了一批批闻讯赶来的记者之后,她们再也不愿回忆那痛苦的一幕,更不愿再在生人面前抖搂自己的“家丑”。村民们都说,老根是一个大孝子,大好人。
河边村是一个仅有200人的偏僻小村,这里的村民很穷,村中的青壮年一到农闲便到外地打工。老根是村里最早“走出去”的打工仔。他幼年丧父,母亲为了把他抚养成人,一直没有再嫁。看到母亲为自己累弯了腰、累白了发,老根决定出去闯荡江湖,他发誓一定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1970年,18岁的老根只身一人跑到东北给人挖煤,当了10多年的煤矿工人。那时矿上的安全条件没有现在好,不时有事故发生。在这期间,老根眼见自己的工友葬身井下,也曾想打起包裹回家,但一想到家中的老母亲,他还是硬着头皮干了下来。他赚了点钱后,回家娶了媳妇、生了孩子,然后又到东北挖煤。
在儿子“闯关东”的日子里,母亲时时为在矿井下工作的儿子提心吊胆,儿子可是她今生惟一的依靠啊!老根白天在井下拼命挖煤,累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晚上倒头就能入睡,因此他很少给家里写信。儿子音信稀少,更增添了母亲的思念与担忧,老人整天在家中以泪洗面,特别是民间关于矿井事故的种种可怕的传说,更是让老母亲日夜不安。日子一久,老人因流泪太多而视力下降,最后几近失明。
当老根带着一笔血汗钱回到家里时,看到母亲因为思念自己而哭瞎了双眼,他心如刀绞,跪在母亲面前哭着说:“娘,今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你老只管放心,儿的眼睛就是你的眼睛,这辈子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不会让你再过苦日子了。”听了儿子的话,母亲心里很宽慰。
母亲双目失明,生活起居多有不便,老根便挑起了服侍老人的重担。送饭送水、端屎端尿他都亲自做,因此当地人都说老根是一个难得的孝子,老人们都拿他为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子女。有一年夏天,天气特别热,老人提出要到河里去洗个澡。当时老根正患感冒,他见妻子要扶老人到河里洗澡,担心会出事,便自己背起老母走向河边。那天老人洗得很开心,可是因为在凉水里泡了半个多小时,老根的感冒却严重起来,很久才康复。
在老根的细心照料下,老人的精神与身体都越来越好,2000年80岁生日那天,她一餐竟吃了两大碗米饭。亲友们都说她能活到100岁。老人半开玩笑地说:“我活到100岁,只怕要折了老根的阳寿,我这把老骨头迟早要把他给累死的。”老根赶忙说:“娘,可开不得这样的玩笑。只要你活得好,就是折了我的阳寿,也是我的福分啊。”
劝母“先死”只为尽孝
老母亲说自己要“折了老根阳寿”的说法竟不幸被言中。由于长期劳累,上半年时,老根开始不停地咳嗽。咳到后来,又出现痰中带血和胸闷、发烧等症状。老根舍不得花钱,一直硬撑着。撑到去年,已经吃不下饭,干不了活了。这下他慌了,到医院一查,竟是肺癌,而且已是晚期。老根瞒着老母亲住进了医院。
住院不久,有一天,医生很严肃地对老根的妻子说:“他的病已经没办法了,你让他回去好好休养吧。”医生的话等于给老根宣判了死刑。老根得知自己来日不多,便坚决要求出院。他对妻子说:“你们为我治病已借了不少钱,我不能再拖累你们了,我死后,你们还要过日子啊。”他又叮嘱妻子,“我的病你们一定要瞒着娘,她老人家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要了她的命。”就这样,他执意回到家里,开始“等死”。
回家后的一天晚上,老根开始交待后事。他拿出自己一直珍藏的500元私房钱,交给妻子说:“这就是我特意留着将来给娘办后事的,今后家里再困难,也不能动用。我死后,你们就一把火把我烧了吧,但要给老娘备一口棺材。”
2001年7月份,老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血吐得越来越多,他似乎听到了死神渐渐走近的脚步声。这时,他想得最多的,是自己死后老母亲怎么办。在东北打工时,一位白发苍苍的母亲得知儿子葬身矿井,因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竟一头撞死在儿子的墓前。想想这个情景,老根很担心自己死后,老母亲恐怕也性命难保。更重要的是,自己如果死在母亲前面,母亲死后肯定没有人为她送终,这对老人将是一个天大的打击,而自己也将背上“不孝”的骂名。在当地,死后没有亲生儿子送终,那是一件很丢人也很可怕的事。想到这一点,老根感到不寒而栗。
老根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大孝子,他要让老母亲不带一点遗憾的离开这个世界。
7月9日,老根决定和母亲好好谈一谈。当天晚上,他让妻子做了一顿最好的饭菜,老人胃口大开,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吃过以后,他服侍老人上了床,然后坐在床边给老人摇扇子。老人要他歇息一会儿,老根的眼泪“哗”地一下流了出来,哽咽着说:“娘,你就让儿多为你扇一会儿吧,以后儿想为你扇都没机会了啊。”
老人感觉他的话不对劲儿,惊问为什么。老根这才把自己的病情如实地告诉了老人。老人听了,拍打着床板悲痛地说:“这么大的事你竟然还瞒着我,我还一直以为你得的是感冒呢。没想到你要在我前面走了。我的命真苦啊!”
老根双膝一跪,泣不成声地说:“娘,我的日子不多了。我一死,你肯定要多受些罪。有一句话我想了很久,讲出来要遭天打五雷轰,但现在我不能不对您老人家说了。娘,我考虑了很久,还是您老先‘走’吧。你在我前面死,还有儿子为您送终;要是我先死,不孝的儿子就再也不能为您送终了。”老人听儿子说要她先死,不禁大吃一惊,半晌没有说话。
不幸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7月15日晨,当老根一家起床时,身体依然硬朗的老母亲已在自己的房前自缢身亡。老人果然绝世而去了。老根抱着母亲冰冷的身体失声痛哭,妻子儿女也一并哭倒在地。老根按照老规矩,守灵3日,十分体面地给老人办了丧事,了却了他此生最后一个心愿。
一个月后,病入膏肓的老根也死了。临死前,他对跪在自己面前的儿女说:“你妈这辈子跟着我没享到福,我死后,你们一定要孝顺她,就像我对待你们的奶奶那样。”
是“尽孝”还是“杀人”?
老根死后,人们才知道他“劝死”老母亲的事,顿时舆论哗然。有的村民说老根终究是个孝子,临死还不忘尽孝;有的说儿子竟胁迫母亲先死,这是天大的不孝。只有村中的一名教师提出:老根“劝死”老母亲,这是不是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对此事当地人只是议论而已,没人想到去派出所报案。
老根母子的故事无疑是一个悲剧,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个悲剧?老根对母亲的死到底要不要负法律责任?笔者为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安徽当代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亚林先生是一位在省内外颇有名气的律师,谈到老根“劝死”老母亲一事,王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一事件的争论焦点可能是老根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罪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
两年前王律师曾办过这样一个案子:安徽省铜陵市有一对夫妻在闹离婚时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威胁说:“你要离婚,我就死给你看!”丈夫正在气头上,便没好气地回答道:“你想死就去死吧,没人拉你!”妻子闻言,万念俱灰,便跑到附近的湖中跳湖自尽。丈夫闻迅赶来,立即跳到水中救人。由于他不会游泳,最后未能将妻子救起。事后,当地公安机关以丈夫涉嫌故意杀人将其刑拘。王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当事人成功地进行了辩护,最后这个丈夫得以无罪释放。王律师说,这个丈夫之所以无罪,至少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因为他有全力施救的情节,说明他无杀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二是妻子的死虽然与丈夫的言语刺激有一定的关系,但这不能构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现实生活中还不时有“气死人”的情况发生,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两人吵嘴,甲方骂了过头话,乙方一气之下回家自杀身亡。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并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杀人罪,最大的可能是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老根“劝死”老母一事与这类案件有相似之处。老根出于尽孝,劝母亲先死,其行为看上去与老人的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必然性而不是“或然性”的特点。老根劝老人死,老人可以死,也可以不死,“劝”和“死”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重要的是,老根在母亲的死上没有施加任何帮助或胁迫的行为,应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杀人罪,一来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或过失,二来他客观上也没有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这两点是能否构成杀人罪的重要条件,语言上的劝告是不能作为“不作为杀人”的依据的。
生活中我们有时还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个别极端的母亲临死前,因为怕自己的孩子活在世上受到委屈,会带着孩子一块去死。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就犯有故意杀人罪,因为她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王律师指出,“如果子女身体健康,完全有能力赡养老人,却劝老人去死,最后老人也真的自杀死亡了,那么子女会涉嫌构成遗弃罪。不过按刑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人已经死亡,法律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王律师的这一说法,老根最大的可能是构成遗弃罪而不是杀人罪。
王律师总结说:“杀死老根母亲的凶手不是老根。”
安徽省社科院伦理研究员李抗美先生在谈到这一罕见的事件时,分析指出:“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事件,是传统道德中的‘孝道’在现实生活中、在贫穷落后地区衍生的悲剧。贫穷落后往往会催生愚昧、愚昧则有可能伴生悲剧,无论是老根劝母还是老人自尽,都有着浓重的悲剧色彩与愚昧色彩。”
李先生分析说,从事件本身来看,悲剧的根源在于当事人未能正确对待“孝道”这个问题。不论是老根还是他的母亲都把“孝”看得高于一切,甚至高于生命。母亲认为无儿送终,这是天大的不幸;老根认为自己不给母亲送终,这是做儿子的天大的罪过。显然,这是一种很愚昧的道德观,是一种“愚孝”。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一悲剧看成是“旧道德杀人”事件。正因为“杀手”是旧道德,所以我们在对老人表示同情的同时,对老根也恨不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老根也同样值得大家同情。
古人云:百行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一种美德,而老根的可悲之处是他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老根已经死了,老根母子的悲剧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很现实也很严峻的问题:在建设现代文明的今天,我们在强调尊老敬老这一传统美德的同时,应该如何看待传统,如何建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的家庭道德观?
编辑/王凯滨
盼儿归来望“瞎”双眼
这一悲剧发生在2001年7月15日。“孝子”名叫老根,48岁,是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老实农民。采访老根已不可能,因为他在老母去世的一个多月后,也痛苦地告别了人世。2001年10月27日,当记者赶到皖北某县河边村时,老根家大门紧锁。据村民们介绍,老根的妻子和小女儿听说又有人来采访他们,躲到亲戚家去了。因为在接待了一批批闻讯赶来的记者之后,她们再也不愿回忆那痛苦的一幕,更不愿再在生人面前抖搂自己的“家丑”。村民们都说,老根是一个大孝子,大好人。
河边村是一个仅有200人的偏僻小村,这里的村民很穷,村中的青壮年一到农闲便到外地打工。老根是村里最早“走出去”的打工仔。他幼年丧父,母亲为了把他抚养成人,一直没有再嫁。看到母亲为自己累弯了腰、累白了发,老根决定出去闯荡江湖,他发誓一定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1970年,18岁的老根只身一人跑到东北给人挖煤,当了10多年的煤矿工人。那时矿上的安全条件没有现在好,不时有事故发生。在这期间,老根眼见自己的工友葬身井下,也曾想打起包裹回家,但一想到家中的老母亲,他还是硬着头皮干了下来。他赚了点钱后,回家娶了媳妇、生了孩子,然后又到东北挖煤。
在儿子“闯关东”的日子里,母亲时时为在矿井下工作的儿子提心吊胆,儿子可是她今生惟一的依靠啊!老根白天在井下拼命挖煤,累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晚上倒头就能入睡,因此他很少给家里写信。儿子音信稀少,更增添了母亲的思念与担忧,老人整天在家中以泪洗面,特别是民间关于矿井事故的种种可怕的传说,更是让老母亲日夜不安。日子一久,老人因流泪太多而视力下降,最后几近失明。
当老根带着一笔血汗钱回到家里时,看到母亲因为思念自己而哭瞎了双眼,他心如刀绞,跪在母亲面前哭着说:“娘,今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你老只管放心,儿的眼睛就是你的眼睛,这辈子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不会让你再过苦日子了。”听了儿子的话,母亲心里很宽慰。
母亲双目失明,生活起居多有不便,老根便挑起了服侍老人的重担。送饭送水、端屎端尿他都亲自做,因此当地人都说老根是一个难得的孝子,老人们都拿他为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子女。有一年夏天,天气特别热,老人提出要到河里去洗个澡。当时老根正患感冒,他见妻子要扶老人到河里洗澡,担心会出事,便自己背起老母走向河边。那天老人洗得很开心,可是因为在凉水里泡了半个多小时,老根的感冒却严重起来,很久才康复。
在老根的细心照料下,老人的精神与身体都越来越好,2000年80岁生日那天,她一餐竟吃了两大碗米饭。亲友们都说她能活到100岁。老人半开玩笑地说:“我活到100岁,只怕要折了老根的阳寿,我这把老骨头迟早要把他给累死的。”老根赶忙说:“娘,可开不得这样的玩笑。只要你活得好,就是折了我的阳寿,也是我的福分啊。”
劝母“先死”只为尽孝
老母亲说自己要“折了老根阳寿”的说法竟不幸被言中。由于长期劳累,上半年时,老根开始不停地咳嗽。咳到后来,又出现痰中带血和胸闷、发烧等症状。老根舍不得花钱,一直硬撑着。撑到去年,已经吃不下饭,干不了活了。这下他慌了,到医院一查,竟是肺癌,而且已是晚期。老根瞒着老母亲住进了医院。
住院不久,有一天,医生很严肃地对老根的妻子说:“他的病已经没办法了,你让他回去好好休养吧。”医生的话等于给老根宣判了死刑。老根得知自己来日不多,便坚决要求出院。他对妻子说:“你们为我治病已借了不少钱,我不能再拖累你们了,我死后,你们还要过日子啊。”他又叮嘱妻子,“我的病你们一定要瞒着娘,她老人家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要了她的命。”就这样,他执意回到家里,开始“等死”。
回家后的一天晚上,老根开始交待后事。他拿出自己一直珍藏的500元私房钱,交给妻子说:“这就是我特意留着将来给娘办后事的,今后家里再困难,也不能动用。我死后,你们就一把火把我烧了吧,但要给老娘备一口棺材。”
2001年7月份,老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血吐得越来越多,他似乎听到了死神渐渐走近的脚步声。这时,他想得最多的,是自己死后老母亲怎么办。在东北打工时,一位白发苍苍的母亲得知儿子葬身矿井,因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竟一头撞死在儿子的墓前。想想这个情景,老根很担心自己死后,老母亲恐怕也性命难保。更重要的是,自己如果死在母亲前面,母亲死后肯定没有人为她送终,这对老人将是一个天大的打击,而自己也将背上“不孝”的骂名。在当地,死后没有亲生儿子送终,那是一件很丢人也很可怕的事。想到这一点,老根感到不寒而栗。
老根是当地鼎鼎有名的大孝子,他要让老母亲不带一点遗憾的离开这个世界。
7月9日,老根决定和母亲好好谈一谈。当天晚上,他让妻子做了一顿最好的饭菜,老人胃口大开,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吃过以后,他服侍老人上了床,然后坐在床边给老人摇扇子。老人要他歇息一会儿,老根的眼泪“哗”地一下流了出来,哽咽着说:“娘,你就让儿多为你扇一会儿吧,以后儿想为你扇都没机会了啊。”
老人感觉他的话不对劲儿,惊问为什么。老根这才把自己的病情如实地告诉了老人。老人听了,拍打着床板悲痛地说:“这么大的事你竟然还瞒着我,我还一直以为你得的是感冒呢。没想到你要在我前面走了。我的命真苦啊!”
老根双膝一跪,泣不成声地说:“娘,我的日子不多了。我一死,你肯定要多受些罪。有一句话我想了很久,讲出来要遭天打五雷轰,但现在我不能不对您老人家说了。娘,我考虑了很久,还是您老先‘走’吧。你在我前面死,还有儿子为您送终;要是我先死,不孝的儿子就再也不能为您送终了。”老人听儿子说要她先死,不禁大吃一惊,半晌没有说话。
不幸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7月15日晨,当老根一家起床时,身体依然硬朗的老母亲已在自己的房前自缢身亡。老人果然绝世而去了。老根抱着母亲冰冷的身体失声痛哭,妻子儿女也一并哭倒在地。老根按照老规矩,守灵3日,十分体面地给老人办了丧事,了却了他此生最后一个心愿。
一个月后,病入膏肓的老根也死了。临死前,他对跪在自己面前的儿女说:“你妈这辈子跟着我没享到福,我死后,你们一定要孝顺她,就像我对待你们的奶奶那样。”
是“尽孝”还是“杀人”?
老根死后,人们才知道他“劝死”老母亲的事,顿时舆论哗然。有的村民说老根终究是个孝子,临死还不忘尽孝;有的说儿子竟胁迫母亲先死,这是天大的不孝。只有村中的一名教师提出:老根“劝死”老母亲,这是不是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对此事当地人只是议论而已,没人想到去派出所报案。
老根母子的故事无疑是一个悲剧,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个悲剧?老根对母亲的死到底要不要负法律责任?笔者为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安徽当代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亚林先生是一位在省内外颇有名气的律师,谈到老根“劝死”老母亲一事,王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一事件的争论焦点可能是老根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罪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
两年前王律师曾办过这样一个案子:安徽省铜陵市有一对夫妻在闹离婚时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威胁说:“你要离婚,我就死给你看!”丈夫正在气头上,便没好气地回答道:“你想死就去死吧,没人拉你!”妻子闻言,万念俱灰,便跑到附近的湖中跳湖自尽。丈夫闻迅赶来,立即跳到水中救人。由于他不会游泳,最后未能将妻子救起。事后,当地公安机关以丈夫涉嫌故意杀人将其刑拘。王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当事人成功地进行了辩护,最后这个丈夫得以无罪释放。王律师说,这个丈夫之所以无罪,至少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因为他有全力施救的情节,说明他无杀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二是妻子的死虽然与丈夫的言语刺激有一定的关系,但这不能构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现实生活中还不时有“气死人”的情况发生,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两人吵嘴,甲方骂了过头话,乙方一气之下回家自杀身亡。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并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杀人罪,最大的可能是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老根“劝死”老母一事与这类案件有相似之处。老根出于尽孝,劝母亲先死,其行为看上去与老人的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必然性而不是“或然性”的特点。老根劝老人死,老人可以死,也可以不死,“劝”和“死”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更重要的是,老根在母亲的死上没有施加任何帮助或胁迫的行为,应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杀人罪,一来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或过失,二来他客观上也没有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这两点是能否构成杀人罪的重要条件,语言上的劝告是不能作为“不作为杀人”的依据的。
生活中我们有时还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个别极端的母亲临死前,因为怕自己的孩子活在世上受到委屈,会带着孩子一块去死。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就犯有故意杀人罪,因为她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王律师指出,“如果子女身体健康,完全有能力赡养老人,却劝老人去死,最后老人也真的自杀死亡了,那么子女会涉嫌构成遗弃罪。不过按刑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人已经死亡,法律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王律师的这一说法,老根最大的可能是构成遗弃罪而不是杀人罪。
王律师总结说:“杀死老根母亲的凶手不是老根。”
安徽省社科院伦理研究员李抗美先生在谈到这一罕见的事件时,分析指出:“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事件,是传统道德中的‘孝道’在现实生活中、在贫穷落后地区衍生的悲剧。贫穷落后往往会催生愚昧、愚昧则有可能伴生悲剧,无论是老根劝母还是老人自尽,都有着浓重的悲剧色彩与愚昧色彩。”
李先生分析说,从事件本身来看,悲剧的根源在于当事人未能正确对待“孝道”这个问题。不论是老根还是他的母亲都把“孝”看得高于一切,甚至高于生命。母亲认为无儿送终,这是天大的不幸;老根认为自己不给母亲送终,这是做儿子的天大的罪过。显然,这是一种很愚昧的道德观,是一种“愚孝”。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一悲剧看成是“旧道德杀人”事件。正因为“杀手”是旧道德,所以我们在对老人表示同情的同时,对老根也恨不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老根也同样值得大家同情。
古人云:百行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一种美德,而老根的可悲之处是他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老根已经死了,老根母子的悲剧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很现实也很严峻的问题:在建设现代文明的今天,我们在强调尊老敬老这一传统美德的同时,应该如何看待传统,如何建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的家庭道德观?
编辑/王凯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