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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9年10月18日,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署名文章,明确提出应积极创造条件,适时设立证券市场的高科技板块之后,培育和设立我国创业板市场就成为经济和金融界关注的话题,许多专家学者献计献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探索,围绕创业板市场掀起了一场空前热烈的大讨论,并在2000年下半年达到了高潮。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和管理层陆续颁布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政策、条例和办法,为培育和设立我国创业板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时间一再拖延,相应地,自2001年以来,这股针对创业板市场如火如荼的讨论热潮也渐渐地降温,甚至开始被人们所淡忘。
然而,笔者认为,尽管目前我国推出创业板的条件还不具备,时机还不成熟,但是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已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设立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因此,在目前这个有关创业板市场的政策面处于相对真空的时期,并不妨碍我们对创业板市场的继续研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开展创业板市场研究的时候,除了要重视实务操作方面的应用研究外,更应当重视基础理论研究,这样才能为今后我国设立的创业板市场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不至于使其成为空中楼阁。对创业板缺乏深度的理论研究可能也是我国创业板市场设立一拖再拖的重要原因。
让我们把目光再回到2000年下半年,当时我国创业板设立的进程有逐渐加快的迹象。2000年8月18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出席金牛证券举办的大型报告会上表示,中国股市设立二板市场(即正式定名的创业板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并且宜早不宜迟。8月24日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积极扩大直接融资,适时推出主要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业板市场。8月末,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全国证券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下半年要着眼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快创业板市场的筹建工作。伴随着各方面准备工作的升温,创业板诞生的日子似乎已经为期不远,可以说正在进入倒计时。学术界人士的呼吁和政府高层人士的一系列讲话,再次充分显示了现阶段我国培育和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尽管如此,创业板最终推出的时间却仍未敲定。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同年9月10日召开的“中金论坛”上表示,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的日程还暂时无法预知,它需要完成许多工作后才能实现。目前深圳证交所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可以说,绝大部分技术上的准备已完成,从现在算起,再有2到3个月的时间,准备工作就能够完全就绪。但是在法规条例方面,进度还无法预测。周小川指出,证监会并不是立法机构,所以法规条文的审定、批准工作等还需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上级机关及其他部门讨论决定。也就是说,创业板市场的技术准备工作已经不成什么问题,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是有关法规条例的审定、批准。我们认为,精心、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创业板市场平稳推出的必要前提,这既表明了管理层积极培育创业板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坚定信心,又显示了管理层审慎行事的态度,力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创业板市场,以便向国际规则靠拢,与国际惯例接轨。从现在来看,创业板市场的最终推出时间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并不是说遥遥无期。
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已经对内地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2000年下半年,中国证监会曾要求全国20多家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上报手中掌握的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名单,经初步汇总后,总数已近两千家,约为同期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两倍,其热况令人瞠目。这批拟上市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由于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的盈利、股本要求较低,而法人股一上市就可以流通,炒作动能较大,因此,在当时很受国内企业的欢迎。当然,随着我国对创业板市场的讨论热潮逐渐冷却,拟上市企业对创业板上市的热情也逐渐降温。
由此可见,自1999年以来,我国围绕创业板市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实施了较为有力的政策推动。不过,从创业板市场问题的提出至今,一切都尚在变化之中、设计之中、架构之中和发展之中。但是,我们认为,或者由于利益相关,或者由于事关重大,有关这个市场的讨论还将会延续下去,这不仅表明了创业板市场的设立确实是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而且反映了我国政策设计过程的逐步改进。客观地讲,讨论过程中的争议,反映的正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政策透明度的增加。
然而,笔者认为,尽管目前我国推出创业板的条件还不具备,时机还不成熟,但是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已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设立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因此,在目前这个有关创业板市场的政策面处于相对真空的时期,并不妨碍我们对创业板市场的继续研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开展创业板市场研究的时候,除了要重视实务操作方面的应用研究外,更应当重视基础理论研究,这样才能为今后我国设立的创业板市场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不至于使其成为空中楼阁。对创业板缺乏深度的理论研究可能也是我国创业板市场设立一拖再拖的重要原因。
让我们把目光再回到2000年下半年,当时我国创业板设立的进程有逐渐加快的迹象。2000年8月18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出席金牛证券举办的大型报告会上表示,中国股市设立二板市场(即正式定名的创业板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并且宜早不宜迟。8月24日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积极扩大直接融资,适时推出主要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业板市场。8月末,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全国证券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下半年要着眼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快创业板市场的筹建工作。伴随着各方面准备工作的升温,创业板诞生的日子似乎已经为期不远,可以说正在进入倒计时。学术界人士的呼吁和政府高层人士的一系列讲话,再次充分显示了现阶段我国培育和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尽管如此,创业板最终推出的时间却仍未敲定。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同年9月10日召开的“中金论坛”上表示,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的日程还暂时无法预知,它需要完成许多工作后才能实现。目前深圳证交所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可以说,绝大部分技术上的准备已完成,从现在算起,再有2到3个月的时间,准备工作就能够完全就绪。但是在法规条例方面,进度还无法预测。周小川指出,证监会并不是立法机构,所以法规条文的审定、批准工作等还需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上级机关及其他部门讨论决定。也就是说,创业板市场的技术准备工作已经不成什么问题,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是有关法规条例的审定、批准。我们认为,精心、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创业板市场平稳推出的必要前提,这既表明了管理层积极培育创业板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坚定信心,又显示了管理层审慎行事的态度,力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创业板市场,以便向国际规则靠拢,与国际惯例接轨。从现在来看,创业板市场的最终推出时间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并不是说遥遥无期。
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已经对内地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2000年下半年,中国证监会曾要求全国20多家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上报手中掌握的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名单,经初步汇总后,总数已近两千家,约为同期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两倍,其热况令人瞠目。这批拟上市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由于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的盈利、股本要求较低,而法人股一上市就可以流通,炒作动能较大,因此,在当时很受国内企业的欢迎。当然,随着我国对创业板市场的讨论热潮逐渐冷却,拟上市企业对创业板上市的热情也逐渐降温。
由此可见,自1999年以来,我国围绕创业板市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实施了较为有力的政策推动。不过,从创业板市场问题的提出至今,一切都尚在变化之中、设计之中、架构之中和发展之中。但是,我们认为,或者由于利益相关,或者由于事关重大,有关这个市场的讨论还将会延续下去,这不仅表明了创业板市场的设立确实是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而且反映了我国政策设计过程的逐步改进。客观地讲,讨论过程中的争议,反映的正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政策透明度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