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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权关系的二重性问题,先秦儒家已有了初步的思考:一方面,权之运用当以从经为前提,惟有知权达变,经的普遍性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另一方面,在特殊情况下,权欲通经,须以形式上反经的方式来实现。唯有在公羊家那里,关于反经之权运用的前提、目的、原则等才得到明确地提出和解决。公羊家的这一理论创见既深化了儒家关于反经之权的内涵、本质和功用的认识,也将儒家的经权思想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然而,公羊家“反经达道”的思想被后儒概之为“反经合道”,且因此“反”字而为后儒特别是宋明理学家所误解,招致了诸多非议。作为理学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