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码头责任风险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及码头经营人的责任限制(1)

来源 :集装箱化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haoyu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析集装箱码头存在的责任风险及现有应对措施,指出单纯利用商业保险应对损害赔偿责任的不足;对集装箱码头经营人如何有效利用合同之“矛”和法律之“盾”规避责任风险进行探讨,说明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可以采取的降低责任风险、减轻赔偿责任的对策;对集装箱码头经营人实现责任限制的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提出实现责任限制、有效维护码头经营人利益“三步走”的措施和建议。
其他文献
评价理论植根于系统功能语法,是对人际功能的深化和拓展。介入、态度和级差是评价理论下的三个子系统。该文试图应用该理论来探讨分析美国总统奥巴马就拉登之死发表的电视讲
一位画家向画廊老板打听是否有人对他的画感兴趣,老板说:“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好消息是有人询问你的作品在你死后会不会升值。我告诉他会的,他就一口气把你的画全买走了。”画家问:“那坏消息呢?”老板说:“那家伙是你的私人医生。”  选自《上海故事》
今年,英国杂志《国际货运系统》(Cargo Systems)和往年一样,在其第7,8合期的增刊《集装箱港口100强》(Top 100 Container Ports)上,表(以下称为100强表)列全球按吞吐量排位的前100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