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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是我们党反腐倡廉、惩防腐败的根本举措,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清除附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为此,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全方位多角度设立屏障,使腐败无藏身之地。
关键词:惩防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4-0037-02
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社会全而转型的今天,如何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是我党反腐倡廉、惩防腐败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加强教育,注重效果,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等道理。占人说:“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因此,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也要加大预防力度,“治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起之时。党的反腐实践证明,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思想正,则行动正。只有加强对领导于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才能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不想腐败,不敢腐败。
第一,要丰富教育的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首先要重点解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取向问题。从思想深处真正弄清和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根本问题。少数党员干部的腐败沉沦都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出了问题。有的理想动摇,信仰位移;有的观念扭曲,产生了权力“资源说”、权力“时效观”、权力“双赢论”等错误观念;有的心态变异,出现了错误的行为取向,最终亲手葬送了他们自己的前程乃至于生命一其次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的基础理论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反腐形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并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再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机构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等形式,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载体和教育方法,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向纵深发展。进而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公仆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
第二,要突出教育的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从新时期少数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的规律来看,大多是在人生转折、权力运用、礼尚往来等关键时期。由于自律意识的放松,而逐步走向贪污受贿的道路。因此,对新提拔的常员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对临近离退休的老同志,坚持正确引导教育;在权力运用关键时期,对有关人员及时提醒,采取发倡议书、公开信、廉政卡等形式,预防党员干部“节日病”的发生。
第三,要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效果。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建腐败体系的基础,有着很强的示范性和启迪性,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有效的监督措施作保证,教育也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必须用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来增强教育的效果,通过完善一系列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来保证教育的经常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干部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当中,加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评,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置于各种有效监督之下,增强教育的现实效果。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是保证,是构建惩防体系的中心环节,是教育和监督的联接点。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应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层而。
第一,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制度的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和党内民主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巡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要坚持走制度化、法制化相结合之路,要形成用制度和法规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和法规办事,靠制度和法规管人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保障。
第二,要力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建立是基础,制度落实是关键。所以,制度一经建立,我们就应力抓落实。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各项制度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制度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性,主动为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出谋划策,从而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其次要让领导干部做自觉执行制度的模范。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的党员和群众,要主动全而熟悉掌握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政策,而且要带头遵纪守法,真正为民服务。再次要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手段.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好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更好地发挥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惩防体系的构建中,监督是关键。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只有强化监督,才能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广大的党员干部才会不犯或少犯错误,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一,强化监督意识。列权力进行监督,首先要努力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意识。掌权者要提高接受权力监督的自觉性。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利益,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来自组织的、群众的、舆论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彻底破除“不让监督”的心态,从严规范自己的行为。其次要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同前在许多部门和同志当中.“不敢监督”和“不须监督”的思想障碍仍普遍存在。有的担心监督会影响团结而不愿监督,有的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有的受制于人而不便监督,等等。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赋予监督主体进行监督必须的权限,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同时要强化上下级组织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着力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能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再次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大造舆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管理,创造一种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完善监督网络。对权利进行监督,是一个综合运 行的过程,必须精心筹划,稳步推进。首先要坚持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权力监督“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以及机关党工委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违纪的监控,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部门和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已建立的民主评议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揭露;要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特邀监察员制度等,突出对“人、财、物”三大热点问题的监督,增强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其次要坚持多层次监督与多角度监督相结合。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逐级负责,形成多层次监督。要督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级;既要抓工作指标落实,又要抓思想作风建设。要积极听取下级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人人监督,人人被监督”。再次是强化监督机关的职能和权威,并根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科学界定监督机关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运行程序;同时还要监督机关的监督,规范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言行,以防止监督机关自身腐败的发生。
第三,要改进监督方法。要把事前规范、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领导干部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任前监督就是指在提拔时,要采取上岗培训、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状等办法,强化其自律意识。任期内的监督,就是指要强化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操作”;考核干部不但看工作实绩大小,还要看自身修养情况,看抓班子、带队伍的成效。离任监督指的是要突出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异动升迁的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以防止“带病离岗”。要坚持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把“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结合起来,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的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己,不但在工作圈内公正合理用权,做“人前”君子,而且在生活和社交圈中率先垂范,做社会楷模。要坚持纠正、诫勉、处分并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派人查细、查实、查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果断地绳之以党纪国法;属于初发阶段和苗头性质的,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错误,限其改正,并注重从思想深处着手做工作,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把不健康思想遏制于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丰 军
关键词:惩防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4-0037-02
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社会全而转型的今天,如何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是我党反腐倡廉、惩防腐败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加强教育,注重效果,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等道理。占人说:“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因此,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也要加大预防力度,“治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起之时。党的反腐实践证明,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思想正,则行动正。只有加强对领导于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才能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不想腐败,不敢腐败。
第一,要丰富教育的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首先要重点解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取向问题。从思想深处真正弄清和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根本问题。少数党员干部的腐败沉沦都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出了问题。有的理想动摇,信仰位移;有的观念扭曲,产生了权力“资源说”、权力“时效观”、权力“双赢论”等错误观念;有的心态变异,出现了错误的行为取向,最终亲手葬送了他们自己的前程乃至于生命一其次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的基础理论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反腐形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并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再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机构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等形式,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载体和教育方法,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向纵深发展。进而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公仆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
第二,要突出教育的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从新时期少数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的规律来看,大多是在人生转折、权力运用、礼尚往来等关键时期。由于自律意识的放松,而逐步走向贪污受贿的道路。因此,对新提拔的常员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对临近离退休的老同志,坚持正确引导教育;在权力运用关键时期,对有关人员及时提醒,采取发倡议书、公开信、廉政卡等形式,预防党员干部“节日病”的发生。
第三,要完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效果。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建腐败体系的基础,有着很强的示范性和启迪性,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有效的监督措施作保证,教育也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必须用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来增强教育的效果,通过完善一系列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来保证教育的经常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干部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当中,加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评,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置于各种有效监督之下,增强教育的现实效果。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是保证,是构建惩防体系的中心环节,是教育和监督的联接点。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因此,应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层而。
第一,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制度的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和党内民主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巡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要坚持走制度化、法制化相结合之路,要形成用制度和法规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和法规办事,靠制度和法规管人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为惩防体系的构建提供保障。
第二,要力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建立是基础,制度落实是关键。所以,制度一经建立,我们就应力抓落实。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各项制度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制度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性,主动为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出谋划策,从而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其次要让领导干部做自觉执行制度的模范。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的党员和群众,要主动全而熟悉掌握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政策,而且要带头遵纪守法,真正为民服务。再次要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手段.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好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更好地发挥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惩防体系的构建中,监督是关键。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只有强化监督,才能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广大的党员干部才会不犯或少犯错误,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一,强化监督意识。列权力进行监督,首先要努力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意识。掌权者要提高接受权力监督的自觉性。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利益,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来自组织的、群众的、舆论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彻底破除“不让监督”的心态,从严规范自己的行为。其次要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同前在许多部门和同志当中.“不敢监督”和“不须监督”的思想障碍仍普遍存在。有的担心监督会影响团结而不愿监督,有的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有的受制于人而不便监督,等等。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赋予监督主体进行监督必须的权限,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同时要强化上下级组织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着力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能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再次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大造舆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管理,创造一种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完善监督网络。对权利进行监督,是一个综合运 行的过程,必须精心筹划,稳步推进。首先要坚持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权力监督“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以及机关党工委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违纪的监控,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部门和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已建立的民主评议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揭露;要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特邀监察员制度等,突出对“人、财、物”三大热点问题的监督,增强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其次要坚持多层次监督与多角度监督相结合。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逐级负责,形成多层次监督。要督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级;既要抓工作指标落实,又要抓思想作风建设。要积极听取下级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人人监督,人人被监督”。再次是强化监督机关的职能和权威,并根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科学界定监督机关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运行程序;同时还要监督机关的监督,规范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言行,以防止监督机关自身腐败的发生。
第三,要改进监督方法。要把事前规范、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领导干部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任前监督就是指在提拔时,要采取上岗培训、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状等办法,强化其自律意识。任期内的监督,就是指要强化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操作”;考核干部不但看工作实绩大小,还要看自身修养情况,看抓班子、带队伍的成效。离任监督指的是要突出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异动升迁的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以防止“带病离岗”。要坚持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把“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结合起来,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的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己,不但在工作圈内公正合理用权,做“人前”君子,而且在生活和社交圈中率先垂范,做社会楷模。要坚持纠正、诫勉、处分并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派人查细、查实、查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果断地绳之以党纪国法;属于初发阶段和苗头性质的,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错误,限其改正,并注重从思想深处着手做工作,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把不健康思想遏制于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丰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