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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不同于歌剧、舞剧、话剧,它熔歌、舞及其他艺术形式为一炉,以唱、做、念、打为戏曲表演的艺术手段,塑造人物、敷演故事。唱,指传声、传情的歌唱;念,指有节奏感和音乐性的念白;做,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是传统武术和翻跌的舞蹈化,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高度艺术提炼。这四种表演手段,根据它们的异同,可分为由唱、念互为补充构成戏曲表演的音乐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