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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农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此,新一轮发展将通过农村劳动力要素大量转移和土地要素积极流转,赋予农民完整、公平、自由、合法的农地使用权利。企业化农村合作农场模式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适应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稳定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