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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监控制度,系多數英美法系国家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奉行的司法惯例。它不仅有利于固定证据,也有利于监督和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防止刑讯逼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传统的书面记录相比,具有同步性、完整性和再现性等特点,对保证办案中讯(询)问的正当性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对于我们传统的“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办案模式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一种革命。从我院反渎职侵权部门2006年试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到2007年全面推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办案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开展。
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了反渎职侵权干警执法的行为
办案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现代法治文明的体现。施行之初,我们就强调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三条纪律:必须坚持全程同步,不可以任意取舍;必须坚持程序规范,防止出现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不得对同步录像进行剪接或修改。推行同步录音录像以后,反渎职侵权干警自觉规范行为,出现了三大可喜现象:
一是办案中注意自身形象的多了。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客观真实的将讯问、询问的内容和当时的情景记录在载体之上,并且在以后任何时间内都可以通过录像机、计算机再现当时审讯人员形象、精神状态、言行举止等情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这一特点促进了办案人员的行为自律。办案人员讯问时基本能作到着检察服、仪表整洁、举止严肃和端庄文明。过去审讯中常见的审讯人员松松垮垮、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翻看报纸杂志以及讯问中不使用法言法语、大声训斥、罚站等不文明言行已悄然消失。
二是审讯前精心准备的多了。过去审讯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很少准备讯问提纲,即使有也是很少几行字。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办案人员都能自觉地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制作详细的讯问提纲,对讯问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认真分析,并制定相应对策。对审讯中需出示的书证、物证,通盘考虑,精心策划。
三是更加注意执法程序,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后,办案人员十分注意严格按程序办案,规范自己的审讯行为,防止出现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除实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外,还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在开始试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我们发现,计算机制作的笔录非常整齐,几乎没有修改的地方。通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书记员为了追求记录的整洁,将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后的更正和补充全部在计算机中修改,因此无法真实反映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的过程。发现这一现象后,主管领导及时进行了纠正制止。种种事例表明,我们通过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但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固定了证据。防止翻供现象的发生
在案件侦查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在侦查阶段所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潜在地存在着不稳定性,造成以后公诉、审判阶段的翻供增多。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我们明显感到了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能更加有效地固定证据,有效地减少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稳定性、防止翻供。在实际操作中,讯问开始我们就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审讯的过程我们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在笔录中注明,这对犯罪嫌疑人翻供的侥幸心理起到了明显的遏制作用。
二是干警讯问的言语更加文明、规范。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了,法庭上翻供的现象明显下降。
三是能更加有力地驳斥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一旦出现翻供,我们随时随地可以提供出示审讯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种做法有力地驳斥了犯罪嫌疑人的翻供。
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保护了干警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规范办案人员行为,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不文明行为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办案人员被诬告、被陷害。我院立案查办的郭某涉嫌徇私舞弊案,由于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资料由公诉人带上法庭,在犯罪嫌疑人翻供并声称遭受刑讯逼供时进行了展示,不但真实地再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情况,还体现了检察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办案的事实,甚至连当时的讯问气氛都能一目了然——录像显示郭某再交待问题时神态自然,边抽烟边说话,且侦查人员为其倒茶,有力的推翻其辩称的刑讯逼供现象。因此,通过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既能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恶意诬告,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办案干警的合法权益,保护干警的积极性。
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不断推动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水平
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助于侦查指挥人员对案件侦查的组织指挥。对审讯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际上也实现了办案指挥员对整个讯问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监督,并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把现场讯问的侦查人员同后台的指挥人员紧密结合起来,内外互动,上下协作,整体联动。案件的指挥人员能充分协调利用各个方面的资源,汇集每个侦查指挥人员的智慧,有效组织、指挥、调整整个审讯工作,适时调整审讯的策略、思路、方法,从而实现案件的快速突破,有效提高审讯的效果和效率。同时现场指挥人员还可以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画面,有效监督讯问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讯问人员可能发生的不文明办案行为,及时发现和防范办案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个讯问活动安全有效地进行。
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了反渎职侵权干警执法的行为
办案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现代法治文明的体现。施行之初,我们就强调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三条纪律:必须坚持全程同步,不可以任意取舍;必须坚持程序规范,防止出现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不得对同步录像进行剪接或修改。推行同步录音录像以后,反渎职侵权干警自觉规范行为,出现了三大可喜现象:
一是办案中注意自身形象的多了。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客观真实的将讯问、询问的内容和当时的情景记录在载体之上,并且在以后任何时间内都可以通过录像机、计算机再现当时审讯人员形象、精神状态、言行举止等情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这一特点促进了办案人员的行为自律。办案人员讯问时基本能作到着检察服、仪表整洁、举止严肃和端庄文明。过去审讯中常见的审讯人员松松垮垮、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翻看报纸杂志以及讯问中不使用法言法语、大声训斥、罚站等不文明言行已悄然消失。
二是审讯前精心准备的多了。过去审讯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很少准备讯问提纲,即使有也是很少几行字。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办案人员都能自觉地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制作详细的讯问提纲,对讯问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认真分析,并制定相应对策。对审讯中需出示的书证、物证,通盘考虑,精心策划。
三是更加注意执法程序,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后,办案人员十分注意严格按程序办案,规范自己的审讯行为,防止出现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除实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外,还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在开始试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我们发现,计算机制作的笔录非常整齐,几乎没有修改的地方。通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书记员为了追求记录的整洁,将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后的更正和补充全部在计算机中修改,因此无法真实反映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的过程。发现这一现象后,主管领导及时进行了纠正制止。种种事例表明,我们通过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但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固定了证据。防止翻供现象的发生
在案件侦查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在侦查阶段所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潜在地存在着不稳定性,造成以后公诉、审判阶段的翻供增多。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我们明显感到了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能更加有效地固定证据,有效地减少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稳定性、防止翻供。在实际操作中,讯问开始我们就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审讯的过程我们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在笔录中注明,这对犯罪嫌疑人翻供的侥幸心理起到了明显的遏制作用。
二是干警讯问的言语更加文明、规范。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了,法庭上翻供的现象明显下降。
三是能更加有力地驳斥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一旦出现翻供,我们随时随地可以提供出示审讯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种做法有力地驳斥了犯罪嫌疑人的翻供。
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保护了干警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规范办案人员行为,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不文明行为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办案人员被诬告、被陷害。我院立案查办的郭某涉嫌徇私舞弊案,由于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资料由公诉人带上法庭,在犯罪嫌疑人翻供并声称遭受刑讯逼供时进行了展示,不但真实地再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情况,还体现了检察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办案的事实,甚至连当时的讯问气氛都能一目了然——录像显示郭某再交待问题时神态自然,边抽烟边说话,且侦查人员为其倒茶,有力的推翻其辩称的刑讯逼供现象。因此,通过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既能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恶意诬告,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办案干警的合法权益,保护干警的积极性。
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不断推动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水平
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助于侦查指挥人员对案件侦查的组织指挥。对审讯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际上也实现了办案指挥员对整个讯问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监督,并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把现场讯问的侦查人员同后台的指挥人员紧密结合起来,内外互动,上下协作,整体联动。案件的指挥人员能充分协调利用各个方面的资源,汇集每个侦查指挥人员的智慧,有效组织、指挥、调整整个审讯工作,适时调整审讯的策略、思路、方法,从而实现案件的快速突破,有效提高审讯的效果和效率。同时现场指挥人员还可以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画面,有效监督讯问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讯问人员可能发生的不文明办案行为,及时发现和防范办案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个讯问活动安全有效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