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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有竞争,也有合作。合作是题中应有之义,竞争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近二十多年才被认可的。社会主义允许开展和保护竞争,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竞争观的一大创新。为什么要这么做,竞争与合作又是什么关系,它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
一
竞争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竞争,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词语和现象。我国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使用了。庄子《齐物论》就说过“有竞有争”。到了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先是经济学家热炒竞争,接着是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自然淘汰”,一下子,竞争就成了人所能详的现象了。
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为竞争提供了广阔展现的空间,竞争反过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在一些人的心目中,竞争成了资本主义专有的现象,似乎只有资本主义才有竞争。这完全是错觉。自从达尔文以来,人们就已经知道,竞争不仅不是资本主义的专有特点,而且不是人类社会的专有特点。早在人类出现以前,生物界就存在着广泛的竞争。
还有人认为,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专利,有商品经济就有竞争,无商品经济则无竞争。这也不正确。因为它解释不了,在原始社会没有商品经济却有竞争的事实;也解释不了,上层建筑和社会生活其他领域存在竞争的事实。
有人说,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竞争。这要看与什么相比而言。既然生物界存在竞争,怎么能说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特点呢?只能说,它们的联系更紧密而已。也许,这句话对于计划经济还有点意义,因为计划经济时期竞争是很难开展的,但也不是绝对的,竞争是客观规律,计划经济只能限制却根本无法完全排除竞争。
说到底,竞争是生物之间包括组成社会的人们之间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竞争在生物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都存在并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不依社会制度的性质为转移的。只不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它合适的场所,它发生作用的范围较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般商品经济要大得不可比拟。为了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可以通过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充分开展竞争,没有必要把竞争单单让给资本主义去独享其成果。
既然竞争同市场经济有密切的联系,那么,当邓小平指出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党的领导人早已认识到,竞争也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这是我党对于马克思主义竞争观的根本创新。没有这一创新,其他都无从谈起。
二
合作不是社会主义唯一的选择。
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这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应当互助合作。全国一盘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方面的工作应当协调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等等,这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要求的。可是单有合作行不行呢?事实证明是绝对不行的!历史上有过惨痛的教训。这是发生在不久以前的事。社会主义国家从苏联开始,一味地强调合作,不准开展竞争,结果造成普遍的发展缓慢,物资短缺,甚至于更严重的后果。
事实证明,合作必须与竞争同行,竞争必须与合作相伴。这二者是一对孪生子,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单讲合作,造成人们心理上普遍的依赖思想,社会丧失活力;单讲竞争,又会走到另一个极端,弱肉强食被认为是合理的,必然结论就是为统治阶级辩护,为侵略政策张目。一般地说,一个社会如果只强调合作,必然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而如果片面强调竞争,又必然陷于混乱甚至分崩离析。只有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快速、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精通辩证法的。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使用“竞争”的频率有16次之多,只此一斑,即可看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十分重视竞争的,在这个文件中,同时提出五个“统筹”、四个“协调”,还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等等,充分显示了对合作精神的重视。社会主义是充满矛盾的,合作不应是唯一的选择。一切都是对立的统一,单有合作,搞一点论,历史已经判定它是失败的。只有把合作与竞争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处理各类矛盾,促进社会更快地向前发展。
三
竞争与合作是一条客观规律。
竞争与合作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事实。在生物界,竞争推动生物的进化和物种的改良,合作也是生物生存和进化不可缺少的。性合作就是基本的合作行为,群居更是大多数生物生存的基本方式。因此,竞争与合作是生物界的一条基本规律。
就社会领域来说,它们首先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必然会引发人们发生某种行为,转化为竞争与合作的实践。这种实践归根到底起着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作用。马克思说:“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 362—363页)竞争与合作的这种关系是社会本质关系,推动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因而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的客观规律。
这条规律,在生物界和社会都存在,但它们在生物界和社会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在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上表现也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这条规律无条件地起作用,但由于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竞争自由泛滥,合作受到很大的限制,二者不能协调发展,竞争与合作的客观规律并不能很好地起作用,往往在周期性地推动发展的同时,又以某种破坏作为补充。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有必要充分实行合作;实行市场经济,竞争又有了广阔的空间,这就有条件更好地实现这条规律。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掌握和运用这条规律,就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四
充分竞争合作,实现持续发展。
当前,国际和国内的形势,都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开展竞争与合作。
首先,要把竞争与合作列入我们世界观的内容。竞争与合作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属于哲学研究的范围。它们表现的是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又是重要的社会实践和发展的动力,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了让它们充分发挥其作用,首先要让它们在人脑中占有地位。同时,只有在哲学理论上确立了它们的地位,各门科学才能有正确的指导。当前,由于还没有把这一理论上升到世界观的地位,尽管在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活动中贯穿着竞争与合作的精神,却不能形成大的气候,新闻媒体、科研书籍,各说各的,人们的认识比较浅显,许多问题得不到正确的引导。
其次,在大的舆论环境上,要努力创造有利于竞争与合作的气氛。竞争与合作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这些应在新闻媒体、各种书刊中广为宣传,长期坚持,造成声势,深入人心。长期以来,我们的宣传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割裂竞争与合作,孤立地讲竞争或讲合作,很容易造成片面性,甚至还认为竞争是不道德的;二是只当成一种方法,只是领导机关的事,与普通老百姓无关,根本不认为是基本的理论、世界观和指导思想。即使有些宣传,也不过是就事论事,零敲碎打,偶见几句“人生难得几回搏”、“相马不如赛马”之类的宣传,没有从根本上说明道理,形不成气候。不改变这种状况,竞争与合作终是难以开展下去的。
再次,改革的形势要求在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和必要的合作。一切可能和必要的地方和单位,都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充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要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某些带垄断性的企业,或者采取措施打破垄断,或者在内部引进竞争机制。在上层建筑和科学文教艺术卫生等领域,也要展开全面的竞争与合作。同时各方面都要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国际的竞争与合作。
最后,要抓好竞争与合作的素质教育。在人的各种素质中,竞争与合作是最根本的素质之一。从我国历史传统看,比较缺乏竞争教育。中游思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之类,有着广泛的市场和很深的影响。同西方国家比,人民的探险精神、冒险品质和创新意识也是比较欠缺的。在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下,许多人缺少必要的心理准备,不能正确对待竞争与合作。对于竞争与合作的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并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这才能一代一代地养成良好的国民素质,造就富于竞争又善于合作的民族精神,以有利于对各项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还在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5月,日本《产经新闻》就有一篇文章说:“除非中国本身首先摆脱‘没有竞争的社会’,在十亿群众中唤起‘竞争心’这一动力,否则现代化之日就不会到来。”历史证明,我们已经在十三亿人群中唤起了“竞争与合作之心”,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正如顺风的航船,上升的旭日,无可阻挡,现代化的彼岸完全可以预期了。
一
竞争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竞争,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词语和现象。我国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使用了。庄子《齐物论》就说过“有竞有争”。到了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先是经济学家热炒竞争,接着是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自然淘汰”,一下子,竞争就成了人所能详的现象了。
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为竞争提供了广阔展现的空间,竞争反过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在一些人的心目中,竞争成了资本主义专有的现象,似乎只有资本主义才有竞争。这完全是错觉。自从达尔文以来,人们就已经知道,竞争不仅不是资本主义的专有特点,而且不是人类社会的专有特点。早在人类出现以前,生物界就存在着广泛的竞争。
还有人认为,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专利,有商品经济就有竞争,无商品经济则无竞争。这也不正确。因为它解释不了,在原始社会没有商品经济却有竞争的事实;也解释不了,上层建筑和社会生活其他领域存在竞争的事实。
有人说,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竞争。这要看与什么相比而言。既然生物界存在竞争,怎么能说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特点呢?只能说,它们的联系更紧密而已。也许,这句话对于计划经济还有点意义,因为计划经济时期竞争是很难开展的,但也不是绝对的,竞争是客观规律,计划经济只能限制却根本无法完全排除竞争。
说到底,竞争是生物之间包括组成社会的人们之间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竞争在生物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都存在并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不依社会制度的性质为转移的。只不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它合适的场所,它发生作用的范围较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般商品经济要大得不可比拟。为了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可以通过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充分开展竞争,没有必要把竞争单单让给资本主义去独享其成果。
既然竞争同市场经济有密切的联系,那么,当邓小平指出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党的领导人早已认识到,竞争也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这是我党对于马克思主义竞争观的根本创新。没有这一创新,其他都无从谈起。
二
合作不是社会主义唯一的选择。
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这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应当互助合作。全国一盘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方面的工作应当协调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等等,这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要求的。可是单有合作行不行呢?事实证明是绝对不行的!历史上有过惨痛的教训。这是发生在不久以前的事。社会主义国家从苏联开始,一味地强调合作,不准开展竞争,结果造成普遍的发展缓慢,物资短缺,甚至于更严重的后果。
事实证明,合作必须与竞争同行,竞争必须与合作相伴。这二者是一对孪生子,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单讲合作,造成人们心理上普遍的依赖思想,社会丧失活力;单讲竞争,又会走到另一个极端,弱肉强食被认为是合理的,必然结论就是为统治阶级辩护,为侵略政策张目。一般地说,一个社会如果只强调合作,必然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而如果片面强调竞争,又必然陷于混乱甚至分崩离析。只有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快速、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精通辩证法的。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使用“竞争”的频率有16次之多,只此一斑,即可看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十分重视竞争的,在这个文件中,同时提出五个“统筹”、四个“协调”,还提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等等,充分显示了对合作精神的重视。社会主义是充满矛盾的,合作不应是唯一的选择。一切都是对立的统一,单有合作,搞一点论,历史已经判定它是失败的。只有把合作与竞争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处理各类矛盾,促进社会更快地向前发展。
三
竞争与合作是一条客观规律。
竞争与合作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事实。在生物界,竞争推动生物的进化和物种的改良,合作也是生物生存和进化不可缺少的。性合作就是基本的合作行为,群居更是大多数生物生存的基本方式。因此,竞争与合作是生物界的一条基本规律。
就社会领域来说,它们首先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必然会引发人们发生某种行为,转化为竞争与合作的实践。这种实践归根到底起着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作用。马克思说:“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 362—363页)竞争与合作的这种关系是社会本质关系,推动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因而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的客观规律。
这条规律,在生物界和社会都存在,但它们在生物界和社会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在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上表现也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这条规律无条件地起作用,但由于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竞争自由泛滥,合作受到很大的限制,二者不能协调发展,竞争与合作的客观规律并不能很好地起作用,往往在周期性地推动发展的同时,又以某种破坏作为补充。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有必要充分实行合作;实行市场经济,竞争又有了广阔的空间,这就有条件更好地实现这条规律。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掌握和运用这条规律,就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四
充分竞争合作,实现持续发展。
当前,国际和国内的形势,都要求我们在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开展竞争与合作。
首先,要把竞争与合作列入我们世界观的内容。竞争与合作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属于哲学研究的范围。它们表现的是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又是重要的社会实践和发展的动力,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了让它们充分发挥其作用,首先要让它们在人脑中占有地位。同时,只有在哲学理论上确立了它们的地位,各门科学才能有正确的指导。当前,由于还没有把这一理论上升到世界观的地位,尽管在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活动中贯穿着竞争与合作的精神,却不能形成大的气候,新闻媒体、科研书籍,各说各的,人们的认识比较浅显,许多问题得不到正确的引导。
其次,在大的舆论环境上,要努力创造有利于竞争与合作的气氛。竞争与合作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这些应在新闻媒体、各种书刊中广为宣传,长期坚持,造成声势,深入人心。长期以来,我们的宣传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割裂竞争与合作,孤立地讲竞争或讲合作,很容易造成片面性,甚至还认为竞争是不道德的;二是只当成一种方法,只是领导机关的事,与普通老百姓无关,根本不认为是基本的理论、世界观和指导思想。即使有些宣传,也不过是就事论事,零敲碎打,偶见几句“人生难得几回搏”、“相马不如赛马”之类的宣传,没有从根本上说明道理,形不成气候。不改变这种状况,竞争与合作终是难以开展下去的。
再次,改革的形势要求在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和必要的合作。一切可能和必要的地方和单位,都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充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要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某些带垄断性的企业,或者采取措施打破垄断,或者在内部引进竞争机制。在上层建筑和科学文教艺术卫生等领域,也要展开全面的竞争与合作。同时各方面都要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国际的竞争与合作。
最后,要抓好竞争与合作的素质教育。在人的各种素质中,竞争与合作是最根本的素质之一。从我国历史传统看,比较缺乏竞争教育。中游思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之类,有着广泛的市场和很深的影响。同西方国家比,人民的探险精神、冒险品质和创新意识也是比较欠缺的。在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下,许多人缺少必要的心理准备,不能正确对待竞争与合作。对于竞争与合作的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并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这才能一代一代地养成良好的国民素质,造就富于竞争又善于合作的民族精神,以有利于对各项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还在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5月,日本《产经新闻》就有一篇文章说:“除非中国本身首先摆脱‘没有竞争的社会’,在十亿群众中唤起‘竞争心’这一动力,否则现代化之日就不会到来。”历史证明,我们已经在十三亿人群中唤起了“竞争与合作之心”,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正如顺风的航船,上升的旭日,无可阻挡,现代化的彼岸完全可以预期了。